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1.上表数据来源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股东名册的前十大股东信息。
2. 2021年3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2022年3月10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513,314,385股。回购账户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不纳入前10名股东列示。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第三季度公司经营信息
2022年前三季度,公司在“1+9+3”战略规划体系的引领下,主动融入数字经济建设主战场,拓展升维新赛道成效显现,收入利润稳健增长,五大赛道稳中有进,网络质量明显提升,客服质量持续改善,管理效能不断提高,为公司全年业绩实现良好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
2022 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达到人民币2,639.8亿元,比去年同期提升8.0%,主营业务收入达到人民币2,396.5亿元,比去年同期提升7.8%。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68.3亿元,比去年同期上升20.4%。营业收入和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绝对值再创上市以来的同期最高水平。收入结构不断优化,产业互联网业务实现收入人民币531.5亿元,同比大幅提升29.9%,占主营业务收入比达到22.2%。EBITDA1为人民币765.9亿元,比去年同期上升1.9%。
2022年前三季度,公司全面贯彻新战略,坚持市场和创新双轮驱动,围绕“大联接、大计算、大数据、大应用、大安全”五大主责主业,全面发力数字经济主航道。
“大联接”方面,公司紧抓5G和宽带“双千兆”战略机遇,全力推动5G精品网络、千兆光宽带精品网建设,不断推进“基础联接”到“万物互联”的新跃升。深化面向细分市场的“平台+云网+X”新模式,加速迭代数字乡村、融合视频等拳头平台和产品。坚持以 5G 为引领,不断深化优化业务融合、市场融通、能力融智,持续提升营服体系效率和效能,实现规模价值发展,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大联接”用户2规模再创新高,累计达到8.4亿户,其中5G套餐用户达到2.0亿户,推动公司移动主营业务收入实现人民币1,273.6亿元,同比提升3.3%。固网宽带接入收入同比提升3.9%,达到人民币346.4亿元。公司加速推进人机物泛在互联,坚持5G引领的网业协同策略,自主定制增强雁飞芯模能力,推动行业部件融入场景、实现突破,持续做大连接规模,物联网终端连接数达到3.7亿个,物联网业务收入达到人民币61.7亿元,同比增幅35.6%。
“大计算”方面,公司优化“5+4+31+X”资源布局,聚焦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鲁豫陕重点区域,提升算力服务质量和利用效率,持续丰富云产品品类,服务多地数字政府政务云建设和央企数字化转型。联通云加速发展,实现收入3人民币268.7亿元,同比提升142.0%;IDC实现收入人民币186.1亿元,同比提升12.9%。
“大数据”方面,公司发挥数据治理和数据安全长板优势,建设产品体系,深耕数字政府、数字金融等重点领域。大数据实现收入人民币27.7亿元,同比提升56.3%。
“大应用”方面,在个人及家庭市场,公司不断创造数智生活和智慧家庭应用新供给,加强视频彩铃、联通助理和联通云盘亿级产品体验提升,推出 5G 新通信系列产品,创新应用规模价值发展成效初显。在政企市场,公司持续锻造“云、大、物、智、链、安”六大核心能力,丰富自研产品品类,进一步构建为客户创造价值的数字化定制服务能力,将17家专业子公司、19家产业互联网公司的体系化专业能力与总部、省、地市、区县以及乡村的全国四级运营体系充分结合,打造一体化能力聚合优势。
“大安全”方面,公司协同基础软硬件、通用安全、5G 安全、物联网安全、工业互联网安全等领域的领军企业,带动产业链集智攻关、系统集成,充分满足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的安全需要。
2022年前三季度,公司网络运行及支撑成本比去年同期上升6.1%,主要由于公司网络及相关基础设施规模扩大。公司持续推进激励机制改革,强化激励与绩效挂钩,同时加大引入创新人才,增强创新发展新动能,人工成本比去年同期上升5.6%。公司适当加大销售费用以提升市场吸引力,销售费用比去年同期上升6.8%,但增幅低于主营业务收入增速。其他经营及管理费用较去年同期上涨31.8%,主要由于公司适度加强信息通信服务及技术支撑投入,提升基础能力,助力推动产业互联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
2022年是中国联通全面贯彻落实新战略规划的起跑之年。中国联通将持续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建设,全面推进“1+9+3”战略规划体系落地实施见效,强供给稳增长,抓改革促发展,防风险保安全,坚定提升公司核心战略能力,为股东、客户及社会创造更大价值。
注:1.EBITDA反映了加回财务费用、所得税、营业成本和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中的折旧及摊销以及减去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其他收益、营业外净收入的净利润。由于电信业是资本密集型产业,资本开支和财务费用可能对具有类似经营成果的公司年度盈利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公司认为,对于与公司类似的电信公司而言,EBITDA有助于对公司经营成果分析,但它并非公认会计原则财务指标,并无统一定义,故未必可与其他公司的类似指标作比较。
2.“大联接”用户累计到达数=移动出账用户累计到达数+固网宽带用户累计到达数+固网本地电话用户累计到达数+物联网终端连接累计到达数+组网专线用户累计到达数。
3.联通云收入为融合创新解决方案产生的云资源、云平台、云服务、云集成、云互联、云安全等收入。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刘烈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玉焯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芳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刘烈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玉焯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刘烈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玉焯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芳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刘烈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玉焯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芳
母公司利润表
2022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刘烈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玉焯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芳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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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刘烈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玉焯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芳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五、下属公司非融资性担保业务情况
2019年3月1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联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联通运营公司提供非融资性担保业务的议案》。为更好地满足成员单位的金融业务需求,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控股子公司联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运营公司”)及其分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非融资性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批准后3年内有效。财务公司在授权额度内,根据联通运营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具体业务需求和实际经营情况,为其开具非融资类保函,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等。
2022年3月1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联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提供非融资性担保业务的议案》。为更好地满足成员单位的金融业务需求,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公司对联通运营公司及其分子公司提供非融资性担保,自董事会批准后1年内有效,有效期内任意时点担保余额不超5亿元。财务公司在授权额度内,根据联通运营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具体业务需求和实际经营情况,为其开具非融资类保函,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3月14日和2022年3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联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提供非融资性担保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和《关于联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提供非融资性担保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2022年第三季度,财务公司提供非融资性担保共55笔,担保金额共合计人民币24,633,718.57元,担保余额未超过人民币5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
注:1.上述非融资性担保金额为发生额。
特此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50 证券简称:中国联通 公告编号:2022-060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以及其他参会人员。
(三)本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8日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1号联通大厦A座2001会议室以现场、视频结合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出席董事13名,亲自出席董事13名。会议出席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烈宏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公司网站的《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1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2023-2025年综合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公司网站的《关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2023-2025年综合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及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刘烈宏先生、陈忠岳先生、王俊治先生回避表决
(同意: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联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2023-2025年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公司网站的《关于联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2023-2025年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及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刘烈宏先生、陈忠岳先生、王俊治先生回避表决。
(同意: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联通云资源池二期建设方案的议案》。
(同意:1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员工股权激励事项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1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详见与本公告同日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公司网站的《关于向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1、授予条件达标情况
2020年度公司业绩完全达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
2、确定授予日
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及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确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11月1日。
3、授予对象和数量
鉴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确定的38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不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条件,合计461.4万股。
调整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7,823人调整为7,785人,授予数量由85,194.3万股调整为84,732.9万股。
独立董事发表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1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招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1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重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同意重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独立董事发表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1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议案》,同意增加《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同意:1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适时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相关股东大会通知另行发布。
(同意:1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050 证券简称:中国联通 公告编号:2022-061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公司全体监事以及其他相关参会人员。
(三)本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8日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1号联通大厦A座2001会议室以现场、视频结合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会议出席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翀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2年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2、公司2022年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本次会议前,未发现参与2022年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公司网站的《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授予相关事项符合公司《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除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不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要求外,公司本期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名单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同意以2022年11月1日为授予日,向7,785名激励对象授予84,732.9万股限制性股票。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网站的《关于向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员工股权激励事项的议案》。
(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2023-2025年综合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公司网站的《关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2023-2025年综合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联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2023-2025年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公司网站的《关于联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2023-2025年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050 证券简称:中国联通 公告编号:2022-062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与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签署《2023-2025年综合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日常关联交易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本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交易主要为了满足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红筹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联通运营公司”)日常业务开展的需要,有助于联通运营公司业务经营的持续健康发展。交易事项服务定价原则公平公允,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联通运营公司利益的情形,亦未影响本公司和联通运营公司的独立性,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2019年10月21日联通运营公司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不含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联通集团”)签订《2020-2022年综合服务协议》(详见本公司临时公告2019-055)并设定了2020-2022年各年度的交易额度上限,该协议期限三年,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2022年10月28日联通运营公司与联通集团签订《2023-2025年综合服务协议》并设定了2023-2025年各年度的交易额度上限,该协议期限三年,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联通运营公司与联通集团签订《2023-2025年综合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刘烈宏先生、陈忠岳先生和王俊治先生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表决,与会的非关联董事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该关联交易事项。
由于《2023-2025年综合服务协议》项下预期的交易金额上限合计在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且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还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将回避表决。
本公司独立董事经事前审核,认可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同意联通运营公司与联通集团签署《2023-2025年综合服务协议》及相关日常关联交易限额事项;2、本关联交易涉及的《2023-2025年综合服务协议》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3、本关联交易事项基于双方日常及一般业务往来,且按一般商业条款签订,服务定价原则公平公允,符合本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4、本关联交易的审议和披露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和《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也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书面意见如下: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允的交易原则,并按一般商业条款达成,定价合理,有利于本公司经营的正常开展,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19年10月21日,联通运营公司与联通集团签署《2020-2022年综合服务协议》,该协议于2020年1月1日生效。
本公司2020-2022年关联交易预期及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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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类别和金额
本公司2023-2025年关联交易的类别以及预计金额:
单位:人民币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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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经营全国性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的大型综合电信企业,成立于1994年6月18日。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48.16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刘烈宏,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1号。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之日,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6.8%的股权,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规定的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联通集团与联通运营公司在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合作中均依据协议积极履行其义务,为交易对方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本次关联交易的双方均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原则
联通运营公司与联通集团于2022年10月28日签署了《2023-2025年综合服务协议》,该协议经本公司、联通红筹公司审议通过及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023-2025年综合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如下:
(一)通信资源使用
1、主要内容
联通运营公司使用联通集团提供的国际通信资源及其他经营所需的通信资源服务。
2、定价原则
使用费参照使用期间设施的折旧及摊销金额确定,不高于市场价。
(二)房屋租赁
1、主要内容
为生产经营需要,联通集团和联通运营公司相互向对方提供其拥有的房屋及其相关附属设备的租用服务。
2、定价原则
租金基于市场价(市场价是指独立第三方在正常商业条款下提供相同、相近资产或服务所适用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确定,对于没有或无法确定市场价的,由双方按协商价(协商价是指按照合理成本加销售环节税金和合理利润而确定的价格。)确定。
(三)电信增值服务
1、主要内容
联通集团通过各类电信网络及数据平台向联通运营公司提供各类用户增值服务业务。
2、定价原则
按照市场中同一区域内,联通运营公司支付给同类其它增值电信业务内容提供商分成比例的平均水平进行结算。
(四)物资采购
1、主要内容
联通集团向联通运营公司提供物资采购服务及相关仓储运输服务;联通运营公司从联通集团直接采购物资、转售购买的第三方设备及相关服务。
2、定价原则
国内、进口物资采购服务佣金应分别不超过相关物资采购合同金额的3%、1%,物资采购及与物资采购相关的仓储运输服务佣金按市场价或协商价确定。
(五)工程设计施工及IT服务
1、主要内容
联通集团向联通运营公司提供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及IT服务等。
(下转687版)
证券代码:600050 证券简称:中国联通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