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39版)
1、碳中和公司定位
碳中和公司成立后,将主要开展碳减排技术梳理、外部合作及技术引进并孵化输出、管理公司碳汇资产、规划上市公司碳中和路径、发布碳中和报告、对外提供双碳技术等节能降碳解决方案等业务,从而带动公司装备制造和工程板块的产业输出。
2、经济效益
短期:收入端短期通过对内部子企业开展业务。尤其是对于体系内控股、参股的热电联产、火力发电、装备制造等主体,通过低碳技术服务清单的内容获取收入,覆盖成本支出。其中碳资产核算业务、光伏资产绿电申请、固废处置资产CCER业务均可实现咨询收入。内部碳中和课题、年度碳中和报告等专题研究,可实现研发收入。
中长期:碳中和公司积累碳资产管理经验后,可对外提供碳资产管理服务,同时可以开发碳基金碳债券等绿色金融产品,实现外部收入。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投资成立华光碳中和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对公司“双碳”路径的制定和实施将发挥战略作用,有助于公司实现对减碳降碳技术的引进,并孵化输出相关技术产品;可明确公司碳中和目标与实现路径;培育公司碳管理人才,奠定对外提供低碳技术解决方案的基础。通过为政府和外部企业提供碳资产管理提供服务,公司可履行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为共建清洁低碳社会生产环境发挥应有作用。
本投资对公司 2022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预期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提升可产生积极影响。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本次新设碳中和公司拟主要承担公司内外部碳资源管理以及减碳技术开发、咨询服务等业务。该业务系专业化较强的全新业务,公司相关技术及服务能力尚在积累储备阶段,业务成熟度尚需培育、未来业务规模和经济效益水平存在不确定性。
2、碳中和公司的设立尚未完成工商、税务等登记工作。
3、新设立公司可能面临经济环境、行业政策、市场需求变化、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等。
4、本投资对公司 2022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根据该投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公告编号:临2022-060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清算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清算注销基本情况
无锡华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光电燃”)成立于2016年11月,注册资金1,000万元,为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光环能”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光电燃主要承担公司热电板块煤炭采购等服务功能。为提升热电板块整体效益,享受税收等政策优惠,华光环能在无锡阳山镇投资新设了无锡华光电力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光电力物资”),注册资金3,000万元,承接原华光电燃热电板块采购服务功能。截至目前,华光电燃所有业务已全部转入华光电力物资,煤炭采购长协合同、员工劳动合同均已变更至华光电力物资,华光电燃已具备清算条件。公司拟以2022年10月17日为清算基准日,在对华光电燃的财产、物资、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的基础上,对华光电燃进行清算注销。
二、清算注销审批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清算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本次清算注销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清算注销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清算注销主体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无锡华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徐辉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11月18日
注册地址:无锡市新吴区城南路3号
经营范围:煤炭、建材、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装璜材料、针纺织品及原料、电力变压器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机械设备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合成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工仪器仪表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金属工具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办公设备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家具销售;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通用设备修理;环境保护监测;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采购代理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石灰和石膏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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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清算注销相关安排
1、截至2022年10月17日,华光电燃账面资产仅余货币资金17,315,462.93元,账面负债除64.25元税款外都已清理完毕。
2、华光环能已投资新设了无锡华光电力物资有限公司,承接华光电燃热电板块采购服务功能。华光电燃所有业务已全部转入华光电力物资,煤炭采购长协合同、员工劳动合同均已变更至华光电力物资。
五、子公司清算注销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清算注销子公司,有利于上市公司提高热电板块整体运营效率,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
2、本次清算注销子公司对公司正常经营不构成实质性影响,注销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公告编号:2022-061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名称:江阴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热电”)
● 增资金额:江阴热电注册资本由 36,863.82 万元增加至67,896.555万元,增资 31,032.735万元,2 名股东同比例增资,其中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光环能”)持有江阴热电 50%股份,本次以自有货币资金增资 15,516.3675万元,江阴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电力”)持有江阴热电 50%股份,以自有货币资金增资15,516.3675 万元。
● 江阴热电为我公司的合营公司,公司董事长蒋志坚先生担任江阴热电副董事长,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钟文俊先生、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周建伟先生担任江阴热电董事。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江阴热电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为销售煤炭的日常关联交易以及通过增资推进燃气发电工程项目的关联交易,销售煤炭金额约为 1.05亿元,增资金额为9,75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16)、《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21-081)、《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21-086)。
● 本次关联交易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风险提示:交易双方将严格遵守协议及有关规定,开展此次交易,但本次增资尚未完成出资及工商变更登记,交易仍有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增资暨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一)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江阴热电本次增资前注册资金为36,863.82万元,由江阴电力和华光环能各持股 50%。为落实国家能源政策,推进燃气轮机创新发展,优化能源结构,缓解电网调峰压力,江阴热电控股 85%子公司江阴燃机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燃机热电”)规划建设2 ×9F 级燃气发电工程项目,分两期建设(1号机组和2号机组),1 号机组的建设配套增资事项已于2021年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上半年开工。现江阴燃机热电计划启动2号机组建设(1×489MW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补单项目),需增加注册资本金30,930万元。
除此之外,江阴燃机热电现已建成2×6F级燃机热电联产项目(下称“6F项目”),为尽快实现6F项目投产运营,拟向江阴天然气高压管网有限公司收购江阴市二期东段天然气高压管道资产,以便将其作为电厂专线,畅通项目供气需求,实现6F项目投资运营收益。该项目收购,江阴燃机热电增加注册资本金 5,579.1万元。
为尽快实现江阴燃机热电6F项目的投产运营、顺利建设实施9F二号机组项目,江阴热电与江阴燃机热电另一持股 15%股东三房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房巷”)拟按持股比例,对江阴燃机热电现金增资 36,509,1万元,其中江阴热电增资 31,032.735万元,三房巷增资 5,476.365万元。
为筹措本次增资资金,江阴热电 2 名股东华光环能和江阴电力拟对江阴热电同比例现金增资共计31,032.735万元,其中华光环能增资 15,516.3675万元,江阴电力增资15,516.3675万元。增资后,双方原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江阴热电为我公司的合营公司,公司董事长蒋志坚先生担任江阴热电副董事长,公司副总经理兼董秘钟文俊先生、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周建伟先生担任江阴热电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江阴热电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关联董事蒋志坚先生回避表决。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含本次关联交易在内,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江阴热电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销售煤炭金额约 1.05亿元、2021年12月增资9,750万元,及本次拟增资15,516.3675 万元。其中,销售煤炭的日常关联交易已经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未经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5,266.3675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48%。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7条、6.3.15条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增资标的暨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江阴热电为我公司的合营公司,公司董事长蒋志坚先生担任江阴热电副董事长,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钟文俊先生、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周建伟先生担任江阴热电董事,江阴热电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关联交易是对关联法人增资。
(二)增资标的暨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阴热电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江阴市周庄镇电厂路 28 号
4、法定代表人:薛健
5、注册资金:36,863.82 万人民币
6、成立日期:1987-09-26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煤炭洗选;煤炭及制品销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船舶港口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东情况:华光环能持有江阴热电 50%股权,江阴电力持有江阴热电 50%
股权。
(三)截至 2022 年6 月 30 日,江阴热电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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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 2021 年财务数据已经无锡宝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文号:锡宝会审字【2022】第 0014 号),2022 年6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权属状况说明
江阴热电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本次增资的其他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和江阴电力按持股比例向江阴热电增资,增资方式为自有货币资金, 增资价格为 1 元/股。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公司与江阴热电拟签署两份《增资协议》,增资金额分别为:23,711,175元、13,150万元,分别对应收购江阴市二期东段天然气高压管道资产所需投资额以及1×489MW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补单项目所需投资额。公司本次合计拟向江阴热电增资15,516.3675万元。
完成本次增资后,标的公司江阴热电的股本结构变化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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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协议》(一)
(一)协议主体
甲方:江阴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江阴热电有限公司
(二)增资安排
1、甲、乙同意对江阴热电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4,742.235万元。即:江阴热电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6,863.82万元增加到41,606.055万元。用于实施江阴燃机热电收购江阴市二期东段天然气高压管道资产。
2、甲方以货币出资新增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23,711,175元 ,乙方以货币出资新增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23,711,175元 。增资后,甲方总计持有江阴热电50%股权;乙方总计持有江阴热电50%股权。
(三)交易先决条件
本协议生效的先决条件是本协议的签订以及本协议全部内容已得到各方内部决策机构(董事会或股东会)的批准,由于股东属于国资公司,还应取得相应管理单位的批准。
本协议自上述先决条件获得满足且各方盖章及其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四)违约责任
1、甲、乙任一方不能按期缴纳出资的,除应向江阴热电足额缴纳外,还应向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照未到位金额的日万分之五计算。
2、如甲、乙任一方无法如期缴纳出资,且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间内仍不能缴纳的,江阴热电可召开股东会,对前述未如期缴纳出资对应的股权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分红权、投票权、资产分配权等)予以限制。
(五)有关费用的承担
本次增资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审计费、评估费、律师费、工商登记变更费等)由各方依法各自承担。
《增资协议》(二)
(一)协议主体
甲方:江阴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江阴热电有限公司
(二)增资安排
1、甲、乙同意对江阴热电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6,300万元,用于实施江阴燃机热电有限公司1×489MW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补单项目。
2、甲方以货币出资新增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3,150万元 ,乙方以货币出资新增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3,150万元 。增资后,甲方总计持有江阴热电50%股权;乙方总计持有江阴热电50%股权。
(三)交易先决条件
本协议生效的先决条件是本协议的签订以及本协议全部内容已得到各方内部决策机构(董事会或股东会)的批准,由于股东属于国资公司,还应取得相应管理单位的批准。
本协议自上述先决条件获得满足且各方盖章及其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四)违约责任
1、甲、乙任一方不能按期缴纳出资的,除应向江阴热电足额缴纳外,还应向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照未到位金额的日万分之五计算。
2、如甲、乙任一方无法如期缴纳出资,且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间内仍不能缴纳的,江阴热电可召开股东会,对前述未如期缴纳出资对应的股权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分红权、投票权、资产分配权等)予以限制。
(五)有关费用的承担
本次增资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审计费、评估费、律师费、工商登记变更费等)由各方依法各自承担。
四、本次增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江阴燃机热电拟收购的江阴市二期东段天然气高压管道资产,后期将作为电厂专线,畅通项目供汽需求,尽快实现6F项目的投产运营。通过本次增资,江阴燃机热电的6F项目可以节约管道输送费用,降低运营成本,为其提供供气保障,提高6F项目的投资运营收益。
江阴燃机热电拟投资建设1×489MW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补单项目,为扩建项目,将充分整合利用已有资源,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弥补地区日益扩大的电力缺口。通过本次增资将增强江阴燃机热电的资本实力,持续拓展其燃气轮机业务发展空间,提高其未来清洁能源板块的营业收入及利润,预期可为公司带来新增投资收益。
本次增资满足公司整体发展规划的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增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10 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蒋志坚先生回避表决,其余 6 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该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通过该事项。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华光环能董事长蒋志坚先生和高级管理人员钟文俊先生、周建伟先生同时担任江阴热电董事,故江阴热电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向参股子公司增资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事项符合参股公司的实际发展需求及公司发展的战略规划,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
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及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四)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参股公司的实际发展需求及公司发展的战略规划,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该项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
本次表决的董事全部为非关联董事,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及公平权利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同意公司向参股公司江阴热电进行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宜。
六、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江阴热电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为销售煤炭等与业务相关的日常关联交易以及通过增资推进燃气发电工程项目的关联交易,销售煤炭金额约为 1.05亿元,增资金额为9,75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16)、《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21-081)、《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21-086)。
七、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完成股东认缴出资、工商变更等程序,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一)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
(四)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9 日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公告编号:临 2022-062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无锡惠联餐厨废弃物处置
扩建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项目名称:无锡惠联餐厨废弃物处置扩建项目
● 投资规模:该项目估算总投资额约为6.89 亿元,设计规模 725 吨/天(其中厨余垃圾600吨/日、餐饮垃圾125吨/日),实际总投资以政府部门审计确定的金额为准。
● 风险提示:
1、公司与无锡市市政府尚未签署相关特许经营合同,合同签订及合同具体条款尚存在不确定性,本项投资的收益水平尚存在不确定性;
2、项目前期筹建和建设期间,受制于多方面的不确定性因素,存在项目审批迟缓和建设延误,不能按计划进度实施项目的风险;项目运营期间存在厨余垃圾供应量不足,资源化产品不能有效销售,垃圾处置服务费不能及时收取以及国家产业、税收政策变化风险。
一、项目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光环能”、“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惠联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联资源再生”)拟投资建设无锡惠联餐厨废弃物处置扩建项目(以下简称“餐厨扩建项目”),项目总投资预计约为6.89亿元,设计规模 725 吨/天(其中厨余垃圾600吨/日、餐饮垃圾125吨/日)。公司拟向惠联资源再生增资1.4亿元作为项目自有资金,其他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惠联资源再生通过项目贷款等方式自行筹措。
随着无锡市生活垃圾分类的推进,厨余垃圾产生量日益增多,因此厨余垃圾的处置成为目前生活垃圾分类的亟需解决的问题。惠联资源再生已投资运营无锡惠联餐厨废弃物处理工程(以下简称“餐厨一期项目”)总规模为 440 吨/天,其中,餐厨垃圾处理规模 250 吨/天,易腐垃圾(农贸市场)处理规模 150 吨/天,废弃食用油脂处理规模 40 吨/天,目前餐厨一期项目已满产运营。随着生活垃圾分类的推进,目前的餐厨废弃物处理系统已经不能满足分类出来的餐厨垃圾、厨余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的处理要求,因此拟启动餐厨扩建项目。
惠联资源再生作为项目公司负责该餐厨扩建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与维护工作。根据锡政办发〔2021〕1 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无锡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三年计划(2021一2023 年)》,该餐厨处置扩建项目是无锡市政府重点民生项目。目前该项目处于建设期前期准备阶段,后续将开展与无锡市政府协商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等系列工作。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无锡惠联餐厨废弃物处置扩建项目的议案》,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根据相关规定,本次项目投资在董事会审批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情况说明
此次项目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投资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无锡惠联餐厨废弃物处置扩建项目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处理厨余垃圾600吨/日+餐饮垃圾125吨/日;包括餐厨垃圾预处理系统、厨余垃圾预处理系统、厌氧处理系统、沼气存储、净化及处理系统、废水处理系统、臭气处理系统及其辅助配套系统等。厨余垃圾和餐饮垃圾拟采取预处理提油+湿式厌氧的主体工艺,产生的副产物沼气进行资源化利用,提取的毛油销售给有资质的企业。项目产品为毛油。
项目建设地点:无锡市惠山区堰联路以北,惠暨大道以东的无锡惠联循环产业园内。
项目用地面积:可用地面积47,276㎡,约合70.92 亩,总建筑面积约18,885.5㎡。
项目服务对象及范围:服务范围为无锡市市区;餐厨垃圾处理系统处理对象为餐厨垃圾,即集中供餐单位、宾馆、饭店产生的易腐垃圾;厨余垃圾处理系统处理对象为家庭厨余垃圾,即家庭日常生活中丢弃的果蔬及食物下脚料、剩饭剩菜、瓜果皮等易腐有机垃圾。
项目目建设期:项目预计2024年上半年建设完成。
项目投资方及资金来源:本项目工程总投资6.89亿元,计划采用股东增资+银行贷款的形式。
三、项目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无锡惠联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
法定代表人:徐辉
注册资本:4,4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7 年 12 月 29 日
注册地址:无锡市惠山区堰桥街道仓桥 88
经营范围:固体废物处置技术的研发;餐厨废弃物经营性处置服务;餐厨废弃物综合处置项目及其配套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管理;废弃动植物油脂的回收、加工、销售;环保设备的销售;环保工程的设计、施工;环保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惠联资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四、本项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建设的餐厨扩建项目已纳入锡政办发〔2021〕1 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无锡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三年计划(2021一2023 年)》,项目的投资建设有利于增强我市厨余垃圾处置能力,可进一步推动垃圾分类的实施落地。同时该项目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项目建成后可增强公司在固废专业处置领域的经验积累,提升市场影响力与知名度。
餐厨扩建项目距离惠联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较近,便于形成协同化处置;并且餐厨扩建项目与餐厨一期项目临近建设,厨余垃圾和餐厨垃圾的处理工艺高度相似,可以彼此形成有效互补及协同,项目的建设可以提高两个项目的运行可靠性和稳定性。项目的主体工艺拟采用“预处理提油+湿式厌氧”,有利于实现餐厨废弃物的“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提高公司在环保行业的综合竞争实力。
本本项目的实施,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该项目的实施而产生关联交易、同业竞争以及业务依赖的情形。本项目对公司 2022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但项目的实施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提升产生积极影响。
五、风险提示
1、公司与无锡市市政府尚未签署相关特许经营合同,合同签订及合同具体条款尚存在不确定性,本项投资的收益水平尚存在不确定性;
2、项目前期筹建和建设期间,受制于多方面的不确定性因素,存在项目审批迟缓和建设延误,不能按计划进度实施项目的风险;项目运营期间存在餐厨垃圾供应量不足,资源化产品不能有效销售,餐厨垃圾处置服务费不能及时收取以及国家产业、税收政策变化风险。
项目推进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