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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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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自2022年1月1日起,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再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确认为存货或其他相关资产,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利润表

单位:元

3、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兑付超短期融资券

2022年7月11日,公司2022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相关公告详见2022年7月12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上市、增加注册资本金并修改公司章程

2022年7月6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170,193,483股上市。

2022年8月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金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170,193,483股募集配套资金,公司注册资本由1,355,587,847元增加至1,525,781,330元。

2022年8月16日,公司完成了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和修改《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相关公告详见2022年7月5日、8月9日、8月1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2022年7月22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宋嘉俊先生因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总工程师职务,董事会同意聘任刘峰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相关公告详见2022年7月23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所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为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的管理,公司对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销户,并将结余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155,225.11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相关公告详见2022年8月19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公司子公司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及增加注册资本

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子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及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为增强公司控股子公司综合竞争力,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河南豫能电力检修工程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河南中原能建工程有限公司”,变更经营范围为“许可事项:建设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供电服务;建设工程监理;互联网信息服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基础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事项:对外承包工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充电桩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工业设计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特种设备销售;特种设备出租;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注册资本金从48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2亿元人民币。2022年9月21日,公司子公司取得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颁发的电子和纸质营业执照。

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鲁山豫能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使用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或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鲁山豫能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8.6亿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完成后,鲁山豫能注册资本将从1亿元人民币增加至9.6亿元人民币。

相关公告详见2022年8月30日、9月22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河南林州弓上抽水蓄能电站项目获得核准

2022年9月30日,公司收到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河南林州弓上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核准的批复》(豫发改审批〔2022〕582号),河南林州弓上抽水蓄能电站项目获得核准。电站总装机容量120万千瓦,总投资86.57亿元。

相关公告详见2022年10月10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对外投资建设脱硫废水零排放、分布式光伏、储能等项目

2022年7月22日,公司召开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郑州豫能脱硫废水零排放项目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豫能格瑞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郑州豫能脱硫废水零排放项目,脱硫系统废水设计处理规模2×18m3/h,总投资额6789万元。

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光储一体化项目及充电桩项目并设立分公司的议案》《关于投资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及设立公司的议案》,公司子公司河南豫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拟对外投资建设河南万达铝业有限公司光储项目,并在河南省巩义市成立豫能新能源巩义分公司,总建设规模光伏17.23MW,储能2.5MW/7.5MWh,总投资额9390.02万元。南阳天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濮阳豫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拟分别对外投资新野县产业聚集区充电站项目、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充电站项目,总建设规模充电桩:7×120kW,5×7kW,总投资额128.01万元。公司子公司河南豫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河南中原能建工程有限公司(原河南豫能电力检修工程有限公司)分别在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商丘市宁陵县设立三门峡豫能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宁陵县豫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2个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公司,认缴出资金额共计9700万元。公司子公司拟对外投资建设南阳天益杜尔气体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布式光伏项目(一期)、南阳天益镇平中联同力水泥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新野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原阳县整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林州市整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二期)6个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总建设装机规模249.60748MWp,总投资额93760.97万元。

相关公告详见2022年7月23日、8月30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收购全资孙公司100%股权

2022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全资孙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公司采取非公开协议方式以自有资金收购全资子公司鲁山豫能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持有的全资孙公司鲁山碳中和有限公司的100%股权,收购价格为审计报告确认的截至2022年8月31日鲁山碳中和净资产值人民币20,062,591.37元。

相关公告详见2022年10月12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赵书盈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代艳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殿振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赵书盈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代艳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殿振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2-74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召开通知于2022年10月25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2.2022年10月27日,会议在公司12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赵书盈、余德忠、张勇、安汝杰董事和王京宝、刘振、史建庄独立董事共7人出席了会议。

4.本次会议由赵书盈董事长主持。

5.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报告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豫能林州100MW风力发电项目的议案》

为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政策,加快推动公司转型发展,优化能源结构,公司全资孙公司林州豫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州豫能综合能源”)拟对外投资建设豫能林州100MW风力发电项目,总建设装机规模100MW,总投资额59,330.67万元。本项目不再自建储能,所需储能容量通过购买独立共享储能电站容量实现。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投资建设豫能林州100MW风力发电项目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及设立公司的议案》

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落实乡村振兴发展战略,保障能源安全,加快公司向综合能源服务商转型发展,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相关文件,公司子公司河南豫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在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设立渑池县豫能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渑池县豫能”),认缴出资金额共计3,000万元。公司孙公司渑池县豫能拟对外投资建设渑池县第一批分布式光伏项目,总建设装机规模25.41MWp,总投资额9,928.76万元。以上合计总投资12,928.76万元。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投资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及设立公司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拓展和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作出合理调整,由73,850.00万元调整为80,880.00万元。

公司关联董事赵书盈先生、余德忠先生、张勇先生、安汝杰先生回避表决,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议案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2-75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豫能林州100MW风力发电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豫能林州100MW风力发电项目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政策,加快推动公司转型发展,优化能源结构,公司全资孙公司林州豫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州豫能综合能源”)拟对外投资建设豫能林州100MW风力发电项目,总建设装机规模100MW,总投资额59,330.67万元。本项目不再自建储能,所需储能容量通过购买独立共享储能电站容量实现。

豫能林州100MW风力发电项目被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列入2021年风电项目开发方案,并于2021年12月28日被林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予以核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豫能林州100MW风力发电项目

2.建设单位:林州豫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河南省林州市合涧镇、桂林镇、东姚镇、采桑镇、茶店镇境内。

4.建设内容:拟设计安装12台单机容量为4200kW和14台单机容量为3650kW的风力发电机组,项目装机容量为100MW,本期风电场建设一座110kV升压变电站。

5.建设工期:12个月,2023年底前全容量并网。

6.项目总投资:59,330.67万元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孙公司林州豫能综合能源对外投资建设豫能林州100MW风力发电项目,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加快公司向综合能源服务商转型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促进国家能源转型、保障河南省电力供应、公司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风力发电项目存在建设成本增加风险、发电量不及预期风险等风险,公司将通过规范工程建设、确保工程顺利实施,优化发电组件选型和布置,优化风机选址的合理性等措施规避或降低相关风险。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子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林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豫能林州100MW风力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林发改〔2021〕188号)。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2-76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及设立公司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及设立公司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落实乡村振兴发展战略,保障能源安全,加快公司向综合能源服务商转型发展,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相关文件,公司子公司河南豫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能新能源”)在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设立渑池县豫能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渑池县豫能”),认缴出资金额共计3,000万元。

公司孙公司渑池县豫能拟对外投资建设渑池县第一批分布式光伏项目,总建设装机规模25.41MWp,总投资额9,928.76万元。

以上合计总投资12,928.76万元。具体如下:

(一)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公司

(二)孙公司对外投资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渑池县豫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渑池县豫能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城关镇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出资人及出资方式:豫能新能源持股100%,以自有资金分期缴纳。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新兴能源技术研发;供冷服务;储能技术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工业设计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供电业务;供暖服务;地热资源开采;水力发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公司治理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1人,执行董事兼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由豫能新能源推荐,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人,由豫能新能源推荐,监事对股东负责。

公司设总经理1人,财务负责人1人。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豫能新能源推荐,对股东负责。

(二)渑池县第一批分布式光伏项目

项目名称:渑池县第一批分布式光伏项目

建设单位:渑池县豫能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总装机容量为25.41MWp

项目总投资:9,928.76万元

建设工期:12个月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子公司豫能新能源对外投资设立渑池县豫能,孙公司投资建设渑池县第一批分布式光伏项目,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落实乡村振兴发展战略,保障能源安全,加快公司向综合能源服务商转型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促进国家能源转型、保障河南省电力供应、公司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项目公司成立后可能面临运营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部协作,明确项目公司的经营发展策略,建立健全完善的内部控制流程,不断满足业务发展要求,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存在建设成本增加风险、发电量不及预期风险、屋顶产权等风险,公司将通过做好项目建设进度规划、集中采购、智慧化运营等措施规避或降低相关风险。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子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项目投资方案。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2-77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调整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确认2021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73,850万元,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9日披露的《关于追加确认2021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9)。

2. 根据公司业务拓展和实际经营情况,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作出合理调整,2022年度预计关联交易金额由73,850.00万元调整为80,880.00万元。其中,根据国家电煤政策变化,向关联人销售煤炭的关联交易金额调减9,000.00万元;根据公司日常经营工作需要,向关联人销售粉煤灰、蒸汽等商品的关联交易金额调增2,250.00万元,公司子公司向关联人河南投资集团子公司提供技术服务、代理服务的关联交易金额调增280.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人河南汇融人力资本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的业务外包、培训、招聘、咨询等服务的关联交易金额调增3,000.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人河南投资集团子公司提供的生产运营维护、餐饮、物业等服务的关联交易金额调增10,500.00万元;以上合计调增16,030.00万元,调减9,000.00万元。

3.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临时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赵书盈先生、余德忠先生、张勇先生、安汝杰先生回避了对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调整金额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主要关联人介绍

1.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投资集团”)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1699542485

法定代表人:刘新勇

注册地址: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

注册资本:人民币120亿元

成立日期:1991年12月18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项目所需工业生产资料和机械设备、投资项目分的产品原材料的销售(国家专项规定的除外);房屋租赁(以上范围凡需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河南投资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票943,700,68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1.85%,实际控制人为河南省财政厅。

截至2022年6月30日,河南投资集团(未经审计)合并报表资产总计2,829.3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679.33亿元,营业总收入209.6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6亿元。

2.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豫能”)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82MA3X87U148

法定代表人:赵庆恩

注册地址:荥阳市贾峪镇祖始村鲁庄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03月23日

经营范围:热电技术研发及发电项目运营。

郑州豫能:现为河南投资集团全资子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郑州豫能(未经审计)合并报表资产总计53.1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3.29亿元,营业收入10.6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87亿元。

3.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新力”)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614711149D

法定代表人:赵庆恩

注册地址:郑州市中原区秦岭路1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73,379万元

成立日期:1992年01月14日

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公司所属5×200MW燃煤发电供热机组;从事电力、热力及相关产品的生产与销售,电力与热力工程的安装、调试、检修、维护;从事发电机组的承运及检修,发电厂相关技术培训、咨询与服务。

郑州新力:现为河南投资集团全资子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郑州新力(未经审计)合并报表资产总计4.1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5.39亿元,营业收入0.1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3.14亿元。

4.河南汇融人力资本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融人力”)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5MA3X6PQ842

法定代表人:郝国庆

注册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41号投资大厦2207房间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01-19

营业范围: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建筑劳务分包;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生产线管理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档案整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税务服务;财务咨询;翻译服务;票务代理服务;办公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个人商务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图文设计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销售代理;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办公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餐饮管理;软件开发;市场营销策划;远程健康管理服务;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房地产经纪;酒店管理;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广告发布;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现为河南投资集团全资子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汇融人力(未经审计)合并报表资产总计9.4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5.17亿元,营业收入7.1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0.13亿元。

5.大河智运物流(河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河智运”)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600556907871B

法定代表人:郭天龙

注册地址: 河南省鹤壁市山城区山城路街道金融科技产业园3号楼三楼301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05-31

营业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装卸搬运;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纸浆销售;纸制品销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停车场服务;运输货物打包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电子过磅服务;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无船承运业务;国内船舶代理;国际船舶代理;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新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水泥制品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报关业务;报检业务;供应链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现为河南投资集团间接持股全资子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大河智运(未经审计)报表资产总计4,888.0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259.12万元,营业收15,221.4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02.06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河南投资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款的规定,河南投资集团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河南投资集团及其子公司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在前期同类关联交易中,河南投资集团及其子公司均按约定履行相关协议项下的交易,未出现重大违约情形。

(四)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关联交易调整主要内容

以下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化原则,根据交易发生时通过市场询价、比价取得的同类交易的一般市场价格确定或者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交易时以现金或票据结算。

(一)公司子公司向投资集团子公司销售煤炭

按照市场化定价的原则,公司子公司河南煤炭储配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简称“豫煤交易中心”)拟向关联人河南投资集团子公司销售煤炭。根据国家电煤政策变化,2022年预计总金额调减9,000.00万元,调整为7,000.00万元。

(二)公司子公司向投资集团子公司销售粉煤灰、蒸汽等商品

按照市场化定价的原则,公司子公司鹤壁鹤淇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鹤淇公司”)、鹤壁丰鹤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丰鹤发电”)等向河南投资集团子公司安阳市安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阳城投”)等企业销售热力等商品。2022年预计总金额调增2,250.00万元,调整为24,000.00万元。

(三)公司子公司向关联人河南投资集团子公司提供技术及代理服务

按照市场化定价的原则,公司子公司河南豫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科技”)、河南格瑞碳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瑞资源”)拟向河南投资集团下属子公司郑州豫能及其他子公司提供技术服务、代理服务等服务。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2022年预计总金额调增280.00万元,调整为380.00万元。

(四)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人河南汇融人力资本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的业务外包、培训、招聘、咨询等服务

按照市场化定价原则,本公司及子公司拟接受河南投资集团子公司汇融人力及其子公司提供的业务外包、培训、招聘、咨询等服务,因公司拓展业务增加, 2022年预计总金额调增3,000.00万元,调整为14,000.00万元。

(五)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人河南投资集团子公司提供的生产运营维护、餐饮、物业、运输等服务

按照市场化定价原则,公司子公司拟接受河南投资集团子公司河南天地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地酒店”)、郑州丰元电力工程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丰元”)等提供的生产运营维护、餐饮、物业等服务。公司子公司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益发电”)和鹤淇发电通过对运输市场进行调研,通过询价采购方式,确定大河智运为煤炭汽车运输成交人,2022年预计总金额调增10,500.00万元,调整为13,000.00万元。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子公司向河南投资集团子公司采购配件等原材料

按照市场化定价的原则,公司子公司能源科技向河南汇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购智慧电厂设备,公司子公司通过“中原e购”平台等拟向河南投资集团子公司河南省立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立安实业”)等采购设备维护所需部分轴承、滤芯和密封等配件。公司子公司可实现零库存,约定产品到货验收合格后付款,有利于成本控制。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无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之处。对河南投资集团子公司不会形成依赖,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无不利影响。

(二)公司子公司向关联人河南投资集团子公司销售煤炭

按照市场化定价的原则,公司子公司交易中心向河南投资集团下属子公司郑州豫能等销售煤炭。公司子公司利用其集中议价、集中采购的优势,向河南投资集团子公司销售原煤,有利于公司子公司拓展业务,提高市场份额,增加业务收入。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无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之处。原煤具有活跃的销售市场,对河南投资集团子公司不会形成依赖,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无不利影响。

(三)公司子公司向河南投资集团子公司销售热力等商品

按照市场化定价的原则,公司子公司鹤淇发电、丰鹤发电等向河南投资集团子公司安阳城投等企业销售热力等商品。有利于企业节能、环保,提高效益。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无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之处,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无不利影响。

(四)公司子公司向河南投资集团子公司销售电能

公司子公司与河南投资集团子公司开展大用户直供电交易符合河南省电力直接交易相关政策,最大限度发挥设备生产能力,提升企业经济效益。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无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之处,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无不利影响。

(五)公司子公司向关联人河南投资集团子公司提供技术及代理服务

公司子公司向河南投资集团子公司提供的检修维护等服务,有利于公司子公司拓展业务,可有效提高市场占有份额,增加业务收入,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六)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人河南汇融人力资本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的业务外包、培训、招聘、咨询等服务

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人河南汇融人力资本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的业务外包、培训、招聘、咨询等服务,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七)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人河南投资集团子公司提供的生产运营维护、餐饮、物业、运输等服务

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人河南投资集团子公司天地酒店、郑州丰元、大河智运等提供的生产运营维护、餐饮、物业、运输等服务,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八)公司及子公司租赁河南投资集团办公楼

公司及子公司租赁河南投资集团办公楼,满足公司日常的经营需要。

(九)公司接受河南投资集团委托代为管理其资产

按照河南投资集团在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时所做出的承诺,本公司受托管理河南投资集团的全部发电企业股权,可尽量避免或减少双方之间的同业竞争。该交易每年为本公司带来500-1,000万元托管收入,对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没有其他影响。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上述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表示事前认可,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业务拓展和实际经营需要,对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进行合理调整,符合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对本次调整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允性无异议,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定2022-06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