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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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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22-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2、2022年5月,本公司从山东港口威海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港”)收购了其子公司山东威海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港发展”),并通过收购威海港发展间接控制威海青威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青威”)。由于本公司、威海港发展和威海青威在合并前后均受山东港口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故该交易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威海港发展和威海青威的资产及负债按照其合并日账面价值并入本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同时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在以前年度一直存在。因此,本公司上年同期数据亦被重新列报,以包括被合并方的财务数据及经营成果。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1、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为代表多个客户持有。

2、截至本报告期末,山东港口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H股97,924,000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51%,该等股份包含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总数中。

3、截至本报告期末,中远海运港口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H股173,313,000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67%,该等股份包含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总数中。中远海运港口发展有限公司与上海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中远海运(青岛)有限公司均受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苏建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武成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娟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9月

编制单位: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苏建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武成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娟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9月

编制单位: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苏建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武成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娟

(三)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1298 证券简称:青岛港 公告编号:临2022-041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8日以现场会议及通讯参会相结合的方式在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港极路7号山东港口大厦2417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按照《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及时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其中,以通讯参会方式出席3人),缺席董事0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苏建光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关董事及总经理候选人、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山东港口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非关联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以持有的全资子公司青岛港口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装备”)51%股权作价人民币101,488,725元,对山东港口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装备集团”)增资,认缴金额为人民币89,056,445元,投资溢价人民币12,432,280元全部计入装备集团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装备集团16.56%股权,装备集团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青岛装备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关联董事苏建光、李武成及王芙玲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5)。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以持有的全资子公司青岛装备51%股权作价,对装备集团增资,系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解决山东港口内部同业竞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该等关联交易事项系按照市场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并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交易条款属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及全体股东不存在有失公平的情形;交易协议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定价公允;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非关联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与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综合产品和服务框架协议及其项下的2023年度交易上限。

关联董事苏建光、李武成及王芙玲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4)。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协议签署系根据公司业务发展以及实际需要,有利于促进双方互利共赢。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该等关联交易事项系按照市场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并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交易条款属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综合产品和服务框架协议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金融类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非关联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与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及其项下的2023年度交易上限。

关联董事苏建光、李武成及王芙玲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4)。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协议签署系基于公司经营发展实际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该等关联交易事项系按照市场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并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交易条款属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财务公司具备相应业务资质;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综合产品和服务框架协议及其项下的2023年度交易上限。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4)。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协议签署系根据公司业务发展以及实际需要,有利于促进双方互利共赢。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该等关联交易事项系按照市场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并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交易条款属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综合产品和服务框架协议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相关关联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分别与青岛前湾联合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青岛港董家口矿石码头有限公司签署综合产品和服务框架协议及其项下的2023年度关联交易上限。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4)。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协议签署系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该等关联交易事项系按照市场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并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交易条款属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综合产品和服务框架协议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该议案。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青岛外轮理货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连交易的议案》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青岛外轮理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外理”)为公司的关连附属公司(定义见香港上市规则),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青岛外理及其附属公司、联系人(定义见香港上市规则)之间的交易构成香港上市规则下的关连交易。

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与青岛外理签署综合产品和服务框架协议及其项下的2023年度交易上限。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H股募集资金投资用途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变更H股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将剩余H股募集资金约人民币55,868万元(含利息收入)用于工程建设投资,包括董家口港区码头及油品仓储等建设项目。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提名张保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薛宝龙、朱涛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任期均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有关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上述人员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其履职能力、专业能力、从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选举的职位;上述人员的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内容;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聘任张保华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有关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上述人员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其履职能力、专业能力、从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上述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内容,本次聘任总经理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该议案。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对《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原《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修订。《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2年10月修订)》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2年10月修订)》。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上午10:00在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港极路7号山东港口大厦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并处理相关事宜。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 上网公告文件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2年10月修订)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第四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保华先生(以下简称“张先生”),男,1968年11月出生,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法学硕士学位,高级政工师、工程师。现任山东港口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党委委员,青岛前湾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青岛前湾联合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青岛港国际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张先生曾任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现为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日照港裕廊码头有限公司(现为日照港裕廊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6117)党总支书记、总经理,日照港裕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非执行董事,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017)监事等职务。张先生拥有近30年的港口行业工作经验,在大型港口企业管理方面拥有丰富经验。

薛宝龙先生(以下简称“薛先生”),男,1970年10月出生,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油气储运工程专业在职大学学历,经济师。现任山东港口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本公司党委委员,青岛港国际油港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青岛实华原油码头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山东港联化管道石油输送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青岛港国际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山东港口青港实华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石化青岛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青岛港董家口液体化工码头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青岛海湾液体化工港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滨海弘润管道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青岛港佳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青岛海业摩科瑞仓储有限公司董事长,东营港联化管道石油输送有限公司董事长,潍坊港联化仓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青岛中石油仓储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山东青东管道有限公司董事长,青岛振华石油仓储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山东青淄物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青岛齐鲁富海仓储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青岛红星物流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薛先生曾任本公司液体散货板块多家控股公司或参股公司的董事或高管,拥有超过30年的港口行业工作经验,在大型港口企业管理方面拥有丰富经验。

朱涛先生(以下简称“朱先生”),1972年12月出生,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经济师。现任中远海运港口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1199)执行董事、董事总经理、风险控制委员会主席及执行委员会、投资及战略规划委员会委员。朱先生曾任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集运”,现为中远海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班轮部调度处业务副经理、业务经理,中远集运沿海运输部业务处副处长,中远集运中日贸易区华东华南经营部经理,上海泛亚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泛亚”)副总经理、工会主席,中远集运美洲贸易区副总经理、中远集运荷兰公司总经理、中远集运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上海泛亚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远海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等职务。

附件2: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张保华先生(以下简称“张先生”),男,1968年11月出生,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法学硕士学位,高级政工师、工程师。现任山东港口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党委委员,青岛前湾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青岛前湾联合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青岛港国际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张先生曾任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现为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日照港裕廊码头有限公司(现为日照港裕廊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6117)党总支书记、总经理,日照港裕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非执行董事,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017)监事等职务。张先生拥有近30年的港口行业工作经验,在大型港口企业管理方面拥有丰富经验。

证券代码:601298 证券简称:青岛港 公告编号:临2022-042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8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港极路7号山东港口大厦2417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按照《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及时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6人,实际出席监事6人,缺席监事0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庆财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有关部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山东港口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审议,同意公司以持有的全资子公司青岛港口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装备”)51%股权作价人民币101,488,725元,对山东港口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装备集团”)增资,认缴金额为人民币89,056,445元,投资溢价人民币12,432,280元全部计入装备集团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装备集团16.56%股权,装备集团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青岛装备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既有利于促进装备集团与青岛装备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拓展市场,又有利于解决山东港口内部同业竞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审议,同意公司与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综合产品和服务框架协议及其项下的2023年度交易上限。

公司监事会认为,该等关联交易系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金融类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审议,同意公司与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及其项下的2023年度交易上限。

公司监事会认为,该等关联交易系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审议,同意公司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综合产品和服务框架协议及其项下的2023年度交易上限。

公司监事会认为,该等关联交易系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相关关联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审议,同意公司分别与青岛前湾联合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青岛港董家口矿石码头有限公司签署综合产品和服务框架协议及其项下的2023年度关联交易上限。

公司监事会认为,该等关联交易系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4)。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青岛外轮理货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连交易的议案》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青岛外轮理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外理”)为公司的关连附属公司(定义见香港上市规则),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青岛外理及其附属公司、联系人(定义见香港上市规则)之间的交易构成香港上市规则下的关连交易。

经全体监事审议,同意公司与青岛外轮理货有限公司签署综合产品和服务框架协议及其项下的2023年度交易上限。

公司监事会认为,该等关联交易系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H股募集资金投资用途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审议,同意变更H股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将剩余H股募集资金约人民币55,868万元(含利息收入)用于工程建设投资,包括董家口港区码头及油品仓储等建设项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 报备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监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1298 证券简称:青岛港 公告编号:临2022-040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总经理及部分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10月28日收到公司非职工代表董事王新泽、王军及张达宇提交的辞任报告。王新泽因工作调动,提出辞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王军因工作调动,提出辞去公司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张达宇因工作调动,提出辞去公司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后,王新泽、王军及张达宇均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辞任均自其辞任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王新泽、王军及张达宇的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王新泽、王军及张达宇均已确认,就辞任上述职务与公司董事会概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事宜须提请公司股东注意,并无任何针对公司正在发生或将要发生的诉讼和申诉。截至本公告日,王新泽、王军及张达宇均未持有与公司相关的股票及其他有价证券。

王新泽及王军在青岛港任职均超过35年,为青岛港生产经营和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做出了杰出贡献。王新泽、王军及张达宇在担任公司董事等职务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王新泽、王军及张达宇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宝贵贡献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诚挚祝福。

2022年10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同意提名张保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薛宝龙、朱涛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任期均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同意聘任张保华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变更董事及总经理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1298 证券简称:青岛港 公告编号:临2022-043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前三季度吞吐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九个月,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其分公司、子公司、合营及联营公司合计完成货物吞吐量47,725万吨,同比增长10.0%;完成集装箱吞吐量2,001万标准箱,同比增长12.2%。其中,山东威海港发展有限公司完成货物吞吐量2,012万吨,同比增长5.0%;完成集装箱吞吐量84万标准箱,同比增长6.7%。上述吞吐量数据未计及本公司于相关子公司、合营及联营公司的持股比例。

本公司董事会谨此提醒投资者,上述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九个月的营运数据乃根据本公司内部统计资料初步编制,与本公司公布的年度实际数字可能存在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1298 证券简称:青岛港 公告编号:临2022-046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1月7日(星期一)16:00-17:00

● 会议网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及同花顺路演平台(https://board.10jqka.com.cn/ir)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同花顺路演平台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2年10月31日(星期一)至11月4日(星期五)16:00期间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qggj@qdport.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2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体上披露《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经营情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11月7日(星期一)16:00-17:00举行2022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解答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1月7日(星期一)16:00-17:00

(二)会议网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及同花顺路演平台(https://board.10jqka.com.cn/ir)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同花顺路演平台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苏建光

总经理:张保华

独立董事:李燕

董事会秘书:孙洪梅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22年10月31日(星期一)至11月4日(星期五)16:00期间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进行提问,或将关注的问题发送至公司指定邮箱(qggj@qdport.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2、投资者可在2022年11月7日(星期一)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或同花顺路演平台(https://board.10jqka.com.cn/ir),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32-82983083

邮箱:qggj@qdport.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或同花顺路演平台(https://board.10jqka.com.cn/ir)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1298 证券简称:青岛港 公告编号:临2022-044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于与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金融类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需提交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 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金融类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相关关联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分别与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港口集团”)、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集团”)、青岛前湾联合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QQCTU”)、青岛港董家口矿石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QDOT”)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以及该等协议项下的2023年度关联交易上限。

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关联董事苏建光、李武成及王芙玲已对《关于与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金融类关联交易的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3人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关于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相关关联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无需回避表决的关联董事,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2、监事会意见

对于《关于与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金融类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相关关联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该等关联交易系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与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金融类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相关关联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与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协议签署系根据公司业务发展以及实际需要,有利于促进双方互利共赢。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该等关联交易事项系按照市场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并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交易条款属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综合产品和服务框架协议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与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金融类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协议签署系基于公司经营发展实际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该等关联交易事项系按照市场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并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交易条款属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财务公司具备相应业务资质;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协议签署系根据公司业务发展以及实际需要,有利于促进双方互利共赢。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该等关联交易事项系按照市场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并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交易条款属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综合产品和服务框架协议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与相关关联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协议签署系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该等关联交易事项系按照市场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并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交易条款属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综合产品和服务框架协议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该议案。

4、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上述金融服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关于与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金融类关联交易的议案》所述关联交易事项系按照市场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并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交易条款属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财务公司具备相应业务资质;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上述综合产品和服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关于与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相关关联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所述关联交易事项系按照市场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并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交易条款属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综合产品和服务框架协议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将该等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5、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关于与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金融类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与山东港口集团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董事会及2022年2月25日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与山东港口集团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及2022年度交易上限,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2、与中远海运集团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董事会及2019年5月17日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与中远海运集团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及2020-2022年度交易上限,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3、与QQCTU的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董事会及2021年6月28日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与QQCTU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及2021-2022年度交易上限,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下转294版)

证券代码:601298 证券简称:青岛港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