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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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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顾伟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峰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何静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顾伟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峰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静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顾伟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峰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静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顾伟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峰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静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顾伟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峰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静

母公司利润表

2022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顾伟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峰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静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顾伟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峰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静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29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编号:临2022-086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临时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1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九人,实际参加董事九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三季报全文。

表决情况: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

调整募集资金使用安排的议案》

同意增加1家全资子公司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增加5个实施地点,并相应调整该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安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使用安排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另行向全体股东发出会议通知。

表决情况: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29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编号:临2022-088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使用安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增加1家全资子公司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增加5个实施地点,并相应调整该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安排

●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募集资金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54号)核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包括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内的21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153,238,333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发行价格为6.1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947,012,897.9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934,513.06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941,078,384.88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4月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众会字(2022)第03313号)。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

规范运作》及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或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4,701.29万元(含94,701.2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数字化转型升级建设项目、城市建筑数字底座平台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非公开发行应募集资金人民币947,012,897.94元,扣除承销费6,130,583.84元后实际收到的金额计人民币940,882,314.10元。截至2022年9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682,462,900元(不含利息)。

截至2022年9月30日,除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外,其他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尚未开展募集资金投入。

二、拟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使用安排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本次拟变更的募投项目概况

本次拟变更的项目为“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该项目原规划拟在深圳、西安、重庆、雄安、武汉等10个发展潜力较强的城市投资进行属地化分支机构的新建及扩建。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华东院、上海院实施。

该项目总投资额为81,809.59万元,其中拟用募集资金投入规模为46,323.29万元。项目完成后,公司将更好发挥自身主业的品牌优势和属地化团队的主观能动性,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确立公司在所在行业的龙头地位,增强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该项目总投资额为81,809.59万元,投资概算情况如下:

该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和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2022年10月2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使用安排的议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使用安排的原因

公司全资子公司华东院根据业务发展现状及未来战略,将成都、阜阳和芜湖作为新增的实施地点。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院根据海南分公司的发展现状及公司战略,将海南分公司纳入为新增的实施地点。公司根据全资子公司上海现代建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下称“现代院”)在长三角业务拓展的战略规划和区域发展现状,拟增加现代院为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基于上述安排,由于新增“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相应调整该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安排,新增成都、阜阳、芜湖、海南及杭州的募集资金投入安排,减少部分原有实施地点的募集资金投入安排。

(三)拟增加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新增上海现代建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下称“现代院”)作为“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并拟在杭州进行现代院属地化分支机构的建设。

公司全资子公司现代院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上海现代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630456643G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C楼

(5)法定代表人:孙国荣

(6)注册资本:1000万元整

(7)成立日期:1996年9月28日

(8)经营范围:建设工程设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设工程勘察;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文物保护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规划设计管理;工程管理服务;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物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四)变更后募投项目情况

变更后的“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拟在重庆、成都、合肥、阜阳、芜湖、深圳、海南、杭州、西安、大连、苏州、雄安、武汉、长沙、厦门等15个发展潜力较强的城市投资进行属地化分支机构的新建及扩建。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华东院、上海院和现代院实施。

变更后该项目总体投资概算不变,该项目总投资额仍为81,809.59万元,其中拟用募集资金投入规模为46,323.29万元。投资概算情况如下:

变更后,该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和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除“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外,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其他投资项目的内容保持不变。

三、募投项目的前景和风险提示

公司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地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具体表现为:

(1)有利于扩大公司业务规模,进一步推进公司全国化业务的覆盖范围。本次变更新增一个实施主体和五个实施地点,有利于公司建立更多外地市场的业务渠道,促进公司外地业务的快速增长,减少各项成本的开支和投入,提高企业运营效益。

(2)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公司品牌战略,提高公司外地细分市场竞争地位。本次变更公司在西南地区和长三角地区增加了实施地点,并相应调整投入安排,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深耕成渝、长三角等国家级城市群的布局,通过加强对各地分支机构的技术支撑、管理支撑和文化支撑,有利于进一步强化公司品牌知名度和市场认可度,促进重点区域潜在客户的订单转化,提高公司外地市场的地位,推动公司业务可持续性发展。

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面临的风险主要由市场、管理和人才流失组成,同时叠加疫情因素,为该项目的实施以及收益的实现带来更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通过优化市场布局、实施“专业化”战略、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强化数字化手段、建立科学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的措施有效控制风险。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联合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事项是出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顺利推进,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事项无异议,本次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需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使用安排,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使用安排。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审议此议案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审议和表决的结果合法有效。变更后该项目总体投资及募集资金使用概算不变,该项目总投资额仍为81,809.59万元,其中拟用募集资金投入规模仍为46,323.29万元,且公司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地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扩大公司业务规模,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公司品牌战略。监事会也提请公司要加强对该项目投资资金及内含募集资金使用的规范管理,加强项目过程管控和投后评估。

五、上网附件

1、《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使用安排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29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公告编号:2022-089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1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1月1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二路258号现代设计大厦二楼会议中心二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1月15日

至2022年1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1、2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已披露于2022年10月26日和2022年10月29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

2、特别决议议案:1、2、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股东凭单位介绍信和股东帐户、社会个人股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办理出席股东大会的登记手续。股东也可以采用传真或其他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2 年11 月9 日上午 9 时至下午 4 时。

3、登记地点:上海东诸安浜路 165 弄 29 号 4 楼(纺发大楼),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1-52383315

传 真:021-52383305

六、其他事项

1、 参加股东大会会议人员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 本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俊士、钱向明

联系电话:021-62464018

电子邮箱:ir@arcplus.com.cn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29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编号:临2022-087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9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四名,实到监事四名。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本议案。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使用安排的议案》

审议通过本议案。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29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