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军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永梅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艳东先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为提升公司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公司正在实施购买青岛北洋天青数联智能股份有限公司80%股权项目。2021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发布《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有条件审核通过暨公司 A 股股票复牌的公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召开 2021 年第 33 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本次重组事项进行了审核,本次重组事项获得有条件审核通过。2022 年 3 月 24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李红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2022 年 6 月 18 日,公司发布《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资产过户情况的公告》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已全部变更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上市公司直接持有北洋天青 80.00%的股权,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的过户事宜已办理完毕;2022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发布《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根据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 2022 年6 月 24 日出具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上市公司已办理完毕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登记; 2022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发布《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为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合计 4 名投资者,根据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9 日出具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上市公司已办理完毕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新增股份登记。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已完成,公司将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规范,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永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艳东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永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艳东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永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艳东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2022-057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10月 28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田东强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同意第三季度报告按期履行信息披露。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2022-056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2022年10月17日发出的会议通知,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1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1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所有适用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军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逐项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费用的议案》
2022年6月9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授权董事会拟定及签署协议。本次为董事会行使授权权利对审计服务费用进行调整。
根据2021年底公司组织架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85万元。由于2022年度审计服务范围发生变化,增加两家子公司:青岛北洋天青数联智能有限公司及北京京城海通科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考虑合并范围、资产规模、人工成本等综合因素,经多次沟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同意仅增加人民币15万元审计服务费,即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00万元。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的议案》
2022年6月9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授权董事会拟定及签署协议。本次为董事会行使授权权利对审计服务费用进行调整。
根据2021年底公司组织架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的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由于2022年度审计服务范围发生变化,增加两家子公司:青岛北洋天青数联智能有限公司及北京京城海通科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考虑合并范围、资产规模、人工成本等综合因素,经多次沟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同意仅增加人民币5万元审计服务费,即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35万元。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60 证券简称:京城股份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