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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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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95 证券简称:东尼电子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东尼新能源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州东尼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尼新能源”)业务发展前景的看好,为充分发挥双方资源优势,实现合作共赢,湖州市产业基金投资有限公司和湖州市中小企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设立湖州东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东尼新能源出资3亿元,持有35%股权,本次增资后东尼新能源注册资本由10,000,000元增至15,384,615元,公司持有东尼新能源65%股权,东尼新能源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变更为控股子公司。

2、东尼半导体引入投资者暨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引入投资者暨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的议案》。

公司期望借助国有企业背景及资金资源等优势,共同赋能全资子公司湖州东尼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尼半导体”)发展与壮大,湖州新型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新投”)及其全资子公司湖州鑫祥园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祥园区”)看好东尼半导体的业务发展前景,为充分发挥双方资源和运营优势以实现合作共赢,湖州新投和鑫祥园区共同设立湖州织鼎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东尼半导体出资2.8亿元,持有东尼半导体28%股权,本次增资后东尼半导体注册资本由20,000,000元增至27,777,778元,公司持有东尼半导体72%股权,东尼半导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变更为控股子公司,不影响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3、碳化硅订单情况

2022年9月,公司子公司东尼半导体与下游客户签订《采购合同》,约定东尼半导体向该客户交付6寸碳化硅衬底2万片,含税销售金额合计人民币1亿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东尼半导体已收到该合同50%货款。该交易属于日常经营交易,公司已履行了相应的合同签署审批流程,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未达到临时公告披露标准。

该合同对交付数量、金额、规格、验收标准、违约责任等进行了约定,在后续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宏观政策、市场环境、产品品质、运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可能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公司将积极做好相关应对措施,加强风险管控,保障合同正常履行。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沈晓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伟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钟伟琴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沈晓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伟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钟伟琴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沈晓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伟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钟伟琴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595 证券简称:东尼电子 公告编号:2022-063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以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董事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在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利济东路588号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5名,实际参会董事5名;

(五)本次会议由沈新芳先生主持,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关于2022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595 证券简称:东尼电子 公告编号:2022-064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以专人送达、挂号邮件、传真等方式向监事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8日以现场方式在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利济东路588号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杨利群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我们同意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

3、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审核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关于2022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595 证券简称:东尼电子 公告编号:2022-065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根据会计准则和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制度要求,公司在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中,对存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一)整体情况

为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对2022年9月30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损失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2年前三季度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共计人民币11,323,782.73元。

(二)存货跌价损失计提依据及计提金额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量。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可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对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2022年前三季度共计提存货跌价损失11,323,782.73元,其中发出商品4,384,031.74元、库存商品3,804,843.21元、半成品2,712,845.50元、原材料422,062.28元。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2022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2022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11,323,782.73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和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章制度,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2年9月30日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会议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通过。

五、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审核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特此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