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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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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2022-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关于澧县王家厂水库养殖使用权事宜

澧县人民政府依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一2020年)〉的通知》(湘政办发〔2017〕83号)文件精神,及上级部门要求解除《澧县王家厂水库养殖使用权出让协议》的要求,与公司协商一致,于2022年10月27日签订《关于解除〈澧县王家厂水库养殖使用权出让协议〉的协议》。

同时,澧县人民政府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水面生态渔业高质量绿色发展的决策部署, 在保护澧县王家厂水库水域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大水面渔业生态功能,推动澧县大水面生态渔业高质量发展。公司倡导的生态养殖模式符合澧县人民政府关于生态渔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于2022年10月27日签订《澧县王家厂水库生态渔业绿色发展协议》(以下简称“新协议”)。新协议约定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养殖面积:澧县人民政府同意公司在澧县王家厂水库限养区水域面积(库区水域总面积减去禁养区面积)发展清水生态养殖渔业,禁养区面积以自然资源部门的测绘为准。

2、合同期限:自2022年10月28日至2052年12月31日止。

3、管理费用:公司从2023年开始向澧县人民政府支付承包费18万元,以此为基数,从2024年起,按每5年递增8%的标准,每年6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公司每年12月31日前向县王家厂水库管理处一次性交纳管理费6.5万元,向县王家厂镇建设街社区渔场组一次性支付土地占用费4万元,至合同期满。

4、澧县人民政府的主要权利和义务:自本协议签订后,在公司按照要求提供完整办证资料之后,在10个工作日内为公司依法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办证范围不包括禁养区,禁养区内禁止从事一切渔业生产活动;公司的生态渔业养殖受澧县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及监督,县王家厂水库管理处负责对公司进行日常监管,澧县人民政府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协调各部门关系,确保公司正常开展生态渔业绿色发展。

5、公司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公司应严格按湘农联〔2021〕5号等文件要求发展清水生态养殖渔业,禁止从事投肥、投饵等对库区水质有影响的养殖行为。公司应按照相关职能部门指导意见投放净水性鱼种,接受生态环保、农业农村、水利、林业等职能部门对水质的检测和监督,保证水库出库区水质常年达Ⅲ类及以上;协议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公司享有签订“发展生态渔业”协议的优先权;公司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本协议权限。

新协议中提到的禁养区面积,需要经自然资源部门测绘才能确定,禁养区面积对应的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减少,预计可能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一定的影响,最终以年审会计师审计的结果为准。

澧县人民政府于2019年、2020年发布的环境质量监测报告中显示,澧县王家厂水库的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GB3838-2002Ⅱ类标准。常德市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5月发布的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显示,澧县王家厂水库饮用水水源断面水质均为Ⅱ类。由此可见,王家厂水库水质良好。公司践行的以鱼净水生态养殖模式符合澧县生态渔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符合国家水生态环境保护的政策导向,有利于水生态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关于商誉减值风险提示

经公司初步分析预测,由于新冠疫情、新租赁准则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东方华康医疗管理公司业绩未达预期,公司初步判断收购形成的商誉存在减值迹象,可能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最终减值金额将由公司聘请评估机构及审计机构进行评估及审计后确定。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罗订坤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戴兴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志明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罗订坤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戴兴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志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罗订坤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戴兴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志明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罗订坤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戴兴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志明

母公司利润表

2022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罗订坤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戴兴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志明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罗订坤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戴兴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志明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1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10月28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张倩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张倩女士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张倩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张倩女士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张倩女士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0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1日发出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10月28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罗订坤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新增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2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阳澄湖大闸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澄股份公司”),为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预计情况:新增公司对阳澄股份公司提供担保,新增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 本次新增后年度预计担保总额度及实际担保余额:本次新增担保额度预计后,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6,861.19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子公司预计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3,861.19万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预计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3,000万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范围之内(含本次新增),已实际履行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4,45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2022年度担保额度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2年2月15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根据其业务需求及授信计划,公司及其子公司预计2022年度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461.19万元。

公司于2022年7月1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子公司之间调剂2022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在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范围之内,将全资子公司湖南胜行贸易有限公司尚未使用的担保额度调剂1,000万元至全资子公司大湖水殖石门皂市渔业有限公司使用。将湖南德海医药贸易有限公司尚未使用的担保额度调剂1,000万元至大湖水殖(湖南)水产品营销有限公司使用。

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新增大湖水殖安乡珊珀湖渔业有限公司分别为大湖水殖石门皂市渔业有限公司、湖南德山酒业营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新增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400万元。该次新增担保额度预计后,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5,861.19万元。

(二)本次新增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及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现拟申请新增公司对阳澄股份公司银行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预计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情况如下:

(三)本次新增担保额度预计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新增公司为阳澄股份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新增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事项是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情况的新增预计,在上述授权年度担保额度内(含本次新增),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办理具体担保事宜,将不再另行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授权担保有效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2023年度预计提供担保额度通过之日止。超出担保额度范围之外的其他担保事项或者达到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要求的事项,公司将另行决策程序并及时披露。

在上述授权年度担保预计范围之内,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子公司可以从其它子公司担保额度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只能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调剂使用。

(四)本次新增后年度预计担保情况

本次新增担保预计之后,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额度的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四)对外担保的进展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2022年度预计提供担保额度范围之内(含本次新增),已实际履行的担保金额为14,450万元,具体担保的进展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备注: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披露的《关于新增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中的对外担保进展情况,涉及的部分担保签署日期、保证期间有调整,详见上表中标有“调整”字样的部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江苏阳澄湖大闸蟹股份有限公司

1、名称:江苏阳澄湖大闸蟹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7311482362

3、成立日期:1997年08月04日

4、法定代表人:程可军

5、注册资本:人民币6191.85万元

6、注册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镇凤阳路132号

7、经营范围:大闸蟹及其它水产品的种苗繁殖、养殖、收购与销售,生物制品、高新技术及其它实业投资、开发、咨询服务,国内贸易;预包装食品批发与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网上销售:大闸蟹及其它水产品、粮油制品、日用百货、食用农副产品、预包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

9、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新增担保协议,上述新增担保额度预计仅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新增担保预计事项是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及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做出的预计,有利于促进各业务板块的发展及实现公司经营目标。本次被担保方阳澄股份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管理及重大事项决策等具有绝对控制权,且目前被担保方生产经营正常,担保风险可控。因此本次新增担保预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新增担保预计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资金的需要,有助于子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资信情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此次新增担保预计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新增担保预计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且风险可控,有利于子公司相关业务板块的发展。该事项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此次新增担保预计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在2022年年度预计担保总额度(含本次新增)为不超过人民币26,861.1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为28.29%。在上述担保预计范围之内,已实际履行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4,4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5.22%。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以及因担保而产生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