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77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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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变更以工商部门最终备案登记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63 证券简称:圣晖集成 公告编号:2022-009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1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1月22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1月22日
至2022年11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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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均由2022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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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11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30
(二)登记地点:苏州高新区浒关开发区石林路189号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秘办
(三)登记办法: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如下文件办理会议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参会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会议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第三1、2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上,信函以本公司所在地苏州市收到的邮戳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陈志豪、高杰杰
联系电话:0512-85186368
传真号码:0512-87773169
地址:苏州高新区浒关开发区石林路189号
邮编:215151
(二)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1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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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63 证券简称:圣晖集成 公告编号:2022-010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Acter Technology Malaysia Sdn. Bhd(以下简称“马来西亚Acter”)、Acter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泰国Acter”)以提供借款方式分别提供2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1,429.28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均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利率待实际动用时决定,惟不低于同期境内外币同业拆放参考利率。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其资金周转及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向马来西亚Acter和泰国Acter以提供借款方式分别提供2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1,429.28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利率待实际动用时决定,惟不低于同期境内外币同业拆放参考利率。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Acter Technology Malaysia Sdn. Bh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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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Acter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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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信状况:马来西亚Acter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公司在2021年年度为马来西亚Acter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0万元。
2. Acter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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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Acter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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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信状况:泰国Acter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公司在2021年年度为泰国Acter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1,292.28万元。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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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马来西亚Acter和泰国Acter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全面有效的风险控制。公司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将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密切关注其生产经营、资产负债情况等方面的变化,加强对其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公司的资金安全。上述财务资助事项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有利于公司总体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能够有效保证资金安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为支持其业务发展,满足其资金周转及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融资成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间资金贷与的议案》。
六、独立董事意见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间资金贷与的议案》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财务资助有利于保障控股子公司日常业务的正常运作,符合公司整体经营需要,财务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累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余额约人民币10,723.2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33%,逾期未收回金额为0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0元,逾期未收回金额为0元。
特此公告。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