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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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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2022-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94 证券简称:保税科技 编号:临2022-048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2】2531号)(以下简称“监管函”),公司组织相关人员就监管函涉及的相关问题逐项进行落实和回复,现将回复的内容公告如下:

1.半年报显示,公司主营业务包括液体化工仓储、固体干散货仓储综合服务、化工品贸易、代理业务等。2022 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约 6.43 亿元,同比下降 46.95%;毛利率约 25%,同比提高13个百分点。其中,化工品贸易业务收入 3.96 亿元,同比下降 60%。请公司补充披露:(1)报告期内各板块的业务模式、营业收入、毛利率;(2)结合具体业务开展情况,分析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3)报告期内化工品贸易业务的前五大客户及供应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名称、与公司是否有关联关系、开始合作的年限、实际销售或采购内容、金额及占比;(4)结合化工品贸易业务的经营模式、物流情况及风险转移等,说明公司该业务以总额法还是净额法核算及其具体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1)报告期内各板块的业务模式、营业收入、毛利率;

回复:

公司的业务模式主要分为:仓储业务、贸易业务、代理业务、服务业务和融资租赁业务。

仓储业务:公司子公司长江国际拥有5万吨级和3万吨级两个长江岸线自有码头泊位、500吨级内河十字港疏运码头2座,自有储罐214座,罐容110.79万立方米,通过为客户提供包括码头装卸、仓储、保税交割业务、租罐等服务,收取仓储费、交割费、装卸费等,目前主要存储品种为乙二醇和二甘醇。公司子公司外服公司拥有16.55万平方米干散货仓库,主要为客户提供仓储、租库等服务,收取仓储费,目前主要存储品种为PTA和棉花。

贸易业务:公司利用自身信用优势和区域优势,建立了相对稳定的供销渠道,具备一定的议价能力,主要以“集采分销”和“以购定销”两种模式开展化工品贸易业务。集采分销,即公司与供应商确定采购意向后签订采购合同,根据商品交付时间和市场行情,逐步分批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通过采集与分销之间的价差获利。以购定销,即公司与供应商确定采购意向后签订采购合同,并同步签订远期销售合同,公司收到商品货权后再按合同约定将货权交付给客户,通过现货和远期销售合约之间的价差获利。

代理业务:公司利用自身的规模优势和在金融机构的信用优势,对通过公司资信认证的客户,提供代为采购及销售服务。具体为:公司与客户签订委托代理采购或销售合同,收取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公司向客户指定的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代采的商品存放于公司指定仓库;客户向公司支付商品款,公司向仓库发出相应提货指令,客户完成提货。

服务业务:通过公司自主开发的苏交网电商平台,为客户提供大宗商品现货交割业务等,收取交割服务费。

融资租赁业务:向乘用车经销商和终端客户提供融资租赁服务,收取租赁服务费。

报告期内各板块的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结合具体业务开展情况,分析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公司报告期内贸易业务、仓储业务、代理业务和其他各类业务的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1)营业收入同比下降原因:如上图所示,公司贸易业务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60%以上,公司贸易业务规模对公司营业收入影响较大。报告期内受疫情影响,上下游工厂减产,化工品贸易市场成交偏弱,为有效控制风险,公司缩减化工品贸易规模,公司贸易业务收入下降60.04%,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46.95%。

2)毛利率同比提高原因:报告期内受疫情影响公司主要仓储品种下游工厂对原材料需求放缓,以及国产仓储货源增加,储罐利用率有所提升,公司仓储业务收入增加,公司仓储业务毛利率为60%左右;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拓展大宗商品领域的代理业务,公司本期代理业务收入增加,公司代理业务毛利率为90%以上。

综上,低毛利率贸易业务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总营业收入比重大幅下降,高毛利率仓储业务和代理业务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总营业收入比重增加,导致公司总体毛利率同比增长12.56%,从而导致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变动趋势不一致。

(3)报告期内化工品贸易业务的前五大客户及供应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名称、与公司是否有关联关系、开始合作的年限、实际销售或采购内容、金额及占比;

回复:

1)报告期内公司化工品贸易业务前五大客户的名称、开始合作时间、销售内容、销售额、占比以及与公司是否有关联关系等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报告期内公司化工品贸易业务前五大供应商的名称、开始合作时间、采购内容、采购额、占比以及与公司是否有关联关系等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4)结合化工品贸易业务的经营模式、物流情况及风险转移等,说明公司该业务以总额法还是净额法核算及其具体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回复:

1)公司化工品贸易业务的经营模式详见1.(1)的相关回复。物流情况:公司参与的化工品贸易品种主要为乙二醇,客户及供应商大部分为贸易商,商品在库内进行货权交割后即视为交易完成,不涉及实物运输。风险转移:公司从事贸易业务需承担商品价格波动的风险、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等,待商品销售并货权交割完成后实现商品风险的转移。

2)公司化工品贸易自营业务的核算方法及依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其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来判断其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采用总额法还有净额法确认收入主要判断公司是否为合同的主要责任人,如果是,应按照总额法确认收入,反之应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公司化工品贸易自营业务在向客户转移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公司主要参考市场行情,与上下游客户进行协商定价,商品交付前的风险和费用均由公司承担;公司的身份为主要责任人,化工品贸易自营业务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

2.半年报显示,公司货币资金5.32亿元,较期初下降 35.38%;其他应收款约 9.01亿元,较期初增长737.10%,公司称上述变化主要系代理业务增加所致。关注到,相比于期初,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欠款方发生较大变化。请公司补充披露:(1)代理业务的业务模式、收入确认政策、结算周期以及与客户的主要合同条款;(2)结合公司开展此项业务所需资金量、资金成本、该业务产生的利润等,说明公司开展此项业务的主要考虑;(3)其他应收款前十大欠款方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名称、是否为关联方或其他利益相关方、是否为当年新增、其他应收款的金额及账龄分布情况、坏账计提比例,并说明相关坏账计提是否充分。

(1)代理业务的业务模式、收入确认政策、结算周期以及与客户的主要合同条款;

回复:

1)代理业务的业务模式详见1.(1)的相关回复,代理业务结算周期:从公司与客户签订委托代理采购合同或销售合同并收取一定比例保证金,至客户支付最后一笔尾款,周期大部分在90天以内。代理业务与客户的主要合同条款: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委托代理采购或销售合同,由客户指定供货方或购货方,并对其履约能力提供担保;委托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商品的价格、质量标准、交货地点、交货日期、付款时间等;公司代理业务相关收费标准以及结算方式;代采商品必须存放至公司旗下或指定的第三方仓库代为监管;需收取客户一定比例保证金并根据市场价格波动向客户追加保证金;商品货权归客户所有,商品毁损灭失及价格波动等风险均由客户承担;若客户延迟付款,除收取违约金外,公司有权没收客户保证金,自行处置货物。

2)代理业务的收入确认政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第三十四条规定,公司代理业务为接受客户委托代为采购商品,商品存货风险以及价格波动风险由客户承担,公司不承担商品跌价造成的亏损,不享受商品涨价产生的盈利,商品的控制权归客户所有,公司的身份为代理人,代理业务按净额法确认收入。

(2)结合公司开展此项业务所需资金量、资金成本、该业务产生的利润等,说明公司开展此项业务的主要考虑;

回复:

1)公司开展代理业务所需资金量及资金成本:在开展化工品代理业务的基础上,本期主要拓展了黑色金属等品种。公司根据客户需求,在结合市场行情、客户资信、公司资金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判后酌情开展业务。目前代理业务所需的资金总规模在10亿元以内,主要依靠公司自有资金和银行流动资金贷款,贷款年利率3.8%左右。

2)公司代理业务产生的利润: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代理费收入1,961.49万元,扣除代理业务的手续费及资金利息等成本后,代理业务利润约840万元。

3)公司开展代理业务的主要考虑:一方面,报告期内受疫情影响,上下游工厂减产,化工品贸易市场成交偏弱,公司化工品贸易规模减少,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拓展大宗商品领域的代理业务;另一方面,为拓展公司智慧物流电商平台交割品种(如黑色金属),公司从风险较小的代理业务入手,熟悉该大宗商品交易模式等,为后期公司拓展该交割品种、推进公司智慧物流进一步发展做准备。

(3)其他应收款前十大欠款方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名称、是否为关联方或其他利益相关方、是否为当年新增、其他应收款的金额及账龄分布情况、坏账计提比例,并说明相关坏账计提是否充分。

回复:

1)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收款前十大欠款方的名称、是否为当年新增、金额、坏账计提比例、账龄分布以及是否为关联方或其他利益相关方等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上表所列的其他应收款为公司未结算完成的代理业务项下应向客户收取的代理采购货款,截至2022年9月30日,已有8家全额回款,余下2家陆续回款中。公司代理采购货款坏账准备根据信用业务违约概率、前瞻性因素调整、损失风险敞口等因素进行测试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业务操作方面:公司会结合代理采购品种、市场行情波动等情形向客户收取一定比例保证金,且未结算前商品存放于公司指定的仓库,货权由公司监管,如客户违约,公司有权没收客户保证金,自行处置货物。此类业务风险敞口极小,测得代理采购货款预期信用损失极低;历史经验方面:自2010年公司开展代理业务以来,除2015年产生坏账损失886.95万元外(于2022年6月核销),未实际产生其他坏账损失。

综上,公司依据谨慎性原则,结合历史经验按照1%。比例计提坏账准备金。另外,公司随时关注各项代理采购交易的市场价格及交易各方情况,当出现风险敞口扩大保证金及货物处置收益不能完全覆盖的情形,公司对该笔应收款与市场价格之间的差额全额计提坏账准备金。

3.半年报显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期末余额为6400万元,期初余额为 750 万元,变化较大。请公司补充披露:(1)相关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主营业务及相关业务的开展情况;(2)项目的投资金额、公司的投资目的、出资时间及方式、管理模式、获取收益的方式等,并说明公司对相关投资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回复:

公司半年报中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期末余额为6400万元,其中:投资深圳千帆企航壹号基金2000万元;投资苏州元禾璞华智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400万元。

1)相关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投资金额、出资时间及方式、管理模式、获取收益的方式等情况如下表所示:

2)项目投资目的:公司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经验和资源,参与多元化投资,分散公司投资风险、提高公司资金运作效率和投资收益。同时,通过基金形式开展股权投资,探索新兴产业领域成长期项目,寻觅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合作契机,为公司产业链延伸和进一步推进公司物流服务智能化发展做准备。

3)会计处理及依据: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上述两项投资无法通过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测试,故划分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第四十四条,“企业对权益工具的投资和与此类投资相联系的合同应当以公允价值计量。但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成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由于上述投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所以按取得时支付成本核算。

特此公告。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