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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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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2-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景广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仲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聂奋芳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景广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仲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聂奋芳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景广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仲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聂奋芳

(二)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97 证券简称:山河智能 公告编号:2022-046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1日以通讯送达的方式发出,于2022年10月27日14:30在公司总部大楼405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鉴于公司董事长景广军先生因公出差,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公司董事夏志宏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经投票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公司拟改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2年11月15日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通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97 证券简称:山河智能 公告编号:2022-047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1日以通讯送达的方式发出,于2022年10月27日16:30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慧菲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经投票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2年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2年三季度报告》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公司拟改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监事会对此事项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97 证券简称:山河智能 公告编号:2022-049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后任会计师事务所”);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中审华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保证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独立性、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公司拟改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4、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2年10月 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时间: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人,注册会计师1,45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30人。

信永中和2021年度业务收入为36.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6.9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54亿元。2021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58家,收费总额4.5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2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2年6月30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3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人次和纪律处分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文娜杰女士,200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4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王辉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3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江亚男女士,202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审计收费。信永中和 2022 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2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9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5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中审华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此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2021年度,中审华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中审华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中审华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审计需求等实际情况,公司拟改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信永中和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事前了解了《关于变更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认真审阅,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基于实事求是的态度,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经对信永中和的执业情况、投资者保护能力及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查,认为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此议案内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公司已将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经对信永中和的执业情况、投资者保护能力及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查,认为该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此议案内容,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四)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五)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六)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97 证券简称:山河智能 公告编号:2022-050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决定召集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有关大会召开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1月15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1月15日

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8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长沙市星沙产业基地长龙街道凉塘东路1335号 山河智能总部大楼405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信函方式(包括电子邮件和快递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登记时间以收到信函的时间为准。

(二)登记时间:2022年11月10日(9:00一11:30、13:30一16:00)

(三)登记地点: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登记及出席要求:

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会议开始前补交完整。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剑、蔡媛元、易广梅

联系电话:0731-86407826

电子邮箱:IR@sunward.com.cn

联系地址:湖南长沙市星沙产业基地长龙街道凉塘东路1335号

邮编:410100

2、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会议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97”,投票简称为“山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下列议案投票。

如果委托人未对以下议案做出具体表决指示,受委托人可以代为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打“√”)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的性质:

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1、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视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097 证券简称:山河智能 公告编号:2022-048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