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陈启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航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蒋玲英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陈启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航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玲英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00 元。
公司负责人:陈启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航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玲英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陈启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航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玲英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陈启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航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玲英
母公司利润表
2022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陈启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航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玲英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陈启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航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玲英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2022-019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法律责任。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1日向全体董事书面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2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 人,其中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投资管理制度》。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 人,其中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 人,其中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融资管理制度》和《委托贷款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融资管理制度》和《委托贷款管理制度》。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 人,其中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福州路上海书城更新改造的议案
为确保福州路上海书城持续稳定安全经营和实现商业模式升级转换的需要,同意对福州路上海书城进行更新改造,总投入金额预计为14,778.63万元。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 人,其中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2022-020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1日向全体监事书面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2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监事3人,其中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就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3、在发表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同意披露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2022-021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闻出版行业经营性信息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一号一一新闻出版》的要求,现将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教材教辅发行的情况说明如下:
1、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与上海市新闻出版局联合发文的沪教委基系列红头文件中,明确“教学用书发行工作委托上海新华书店负责”。
2、由于公司的教材教辅发行业务系面向上海市各区县,且不同属性(如公办和民办,小学、初中和高中等)的学校所执行的结算方式亦不尽相同,春季教材教辅收入通常在6月份之前确认,秋季教材教辅收入通常在12月份之前确认,故公司教材教辅发行业务仅能分别在年中和年末两个时点准确计量和披露相应的业务收入与成本情况。
此外,公司无投资新兴业态且影响重大的、应当披露的其它业务。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