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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本公告日,张安先生及其控制的深圳市中天安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29.20%的股权。张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核查,张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毛爱军女士情况简介
毛爱军女士,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毛女士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资格以及高级会计师职称。毛爱军女士于2007年至2011年供职于深圳市越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11年4月加入本公司并一直工作至今。现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毛爱军女士间接持有本公司0.29%的股份,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毛爱军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核查,毛爱军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罗鑫先生情况简介
罗鑫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及硕士毕业于复旦大学社会学系,获法学士、法硕士学位。2012-2014年,在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就读,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毕业后任第六届、第七届校友理事。罗鑫先生于2004至2014年供职于深圳中航集团(中航国际),兼任深圳中航资源有限公司、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监事;2013年任中航国际旗下上市公司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5年12月,创建深圳众爱旅教育文化咨询有限公司。
截止本公告日,罗鑫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罗鑫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核查,罗鑫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郜树智先生情况简介
郜树智先生,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郜树智先生于1984年至2000年供职于江西财经大学,任财政税务系副主任、法律系主任;2000年至2020年供职于深圳市商业银行总行办公室总经理、政府同业部总经理,平安银行深圳分行支行行长、分行公司业务营销总监。现担任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成都锐成芯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郜树智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郜树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核查,郜树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989 证券简称:中天精装 公告编号:2022-090
债券代码:127055 债券简称:精装转债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将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郭年明先生、吴华秀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上述两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如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和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任期自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的现任监事在第四届监事会 监事正式就任前,将继续担任公司监事职务,并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 关要求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和义务。
公司对第三届监事会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附件一: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郭年明先生情况简介
郭年明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1988年毕业于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系,获学士学位,1993年毕业于浙江大学管理工程系,获硕士学位,具有高级经济师职称、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资格。郭年明先生于2008年至2009年供职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区域审计中心,任综合部经理;2009年至2013年,供职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基建办公室,任高级经理;2013年至今,供职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区域审计中心,任高级经理。郭年明先生自2013年11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日,郭年明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郭年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核查,郭年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吴华秀女士情况简介
吴华秀女士,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澳门城市大学MBA,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会计师。曾任樱花卫厨(华南)有限公司成本经理、顺特电气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市柏瑞凯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广东必图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东莞飞思凌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湖南贵德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止本公告日,吴华秀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华秀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核查,吴华秀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989 证券简称:中天精装 公告编号:2022-088
债券代码:127055 债券简称:精装转债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担任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2.人员信息
安永华明截至2021年末拥有合伙人203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1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1604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3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3.业务规模
安永华明2021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4.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2.8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2.7亿元。2021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16家,收费总额人民币7.63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两次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十三人。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陈静女士,于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4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2家上市公司和复核3家挂牌公司年报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建筑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电力、热力、燃气生产、供应业等。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景璐女士,于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年报和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医药制造业及批发和零售业。
项目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焕女士,于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家上市公司年报或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建筑业。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服务、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年度募集资金鉴证服务等总费用为人民币145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1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审计收费系考虑安永华明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员天数和人天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员天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人天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2022年审计费用较2021年审计费用变化超过20%主要系新增内控审计费用所致。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对安永华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以及在审计工作中的表现等进行了评估,认可安永华明在审计业务方面的专业胜任能力,安永华明的专业审计服务促进了公司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日臻完善;安永华明能够遵守法律法规和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准则提供审计服务,未发现安永华明在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存在独立性问题或不诚信的行为,安永华明通过购买职业保险具备一定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经事前审核,认可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本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4、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书面审核意见;
5、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四次会议决议;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