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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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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25版)

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前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前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2-085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奥海科技”)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西吉安奥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奥海”)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21.8亿元人民币、3460万美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拟向各家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如下: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根据实际授信额度另行签署授信合同等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西吉安奥海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2730914263XN

注册资本:5,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4 年 10 月 15 日

住所: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泉江镇谐田村

法定代表人:刘旭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充电器、电源适配器、手机配件、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一般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自有厂房、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电子设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协议目前尚未签署,在以上额度范围内,担保的金额、方式、期限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四、本次关联交易(担保)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担保事项有利于满足全资子公司正常经营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担保体现了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0,213.58万元,公司对参股公司沁泽通达提供担保余额为1,714.86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8.0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向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发展及业务的拓展,且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公司监事会在审议本次议案时,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

本次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事项已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

八、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2-086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2年11月15日(星期二)下午14:30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依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1月15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1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塘厦镇蛟乙塘银园街2号公司会议室。

7、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8日。

8、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22年11月8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二),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以上提案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其中提案2.00需要以特别决议审议。

上述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采取现场、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2022年11月14日9:00-11:00 及 14:00-16:00;

(2)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时间:2022年11月14日当天16:00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ir@aohaichina.com);

(3)传真方式登记时间:2022年11月14日 当天 16:00之前发送传真到公司传真号(0769-86975555)。

3、登记手续:

(1)现场登记

法人股东现场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④持股凭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⑤持股凭证复印件;⑥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自然人股东现场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持股凭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④持股凭证复印件。

(2)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

公司股东可根据现场登记所需的相关材料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所提供的登记材料需签署“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字样。

①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登记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公司邮箱(ir@aohaichina.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登记参加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②采用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登记材料传真至公司。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及已填写的股东大会回执(详见附件三)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传真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中的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现场登记地点:东莞市塘厦镇蛟乙塘银园街2号证券事务部。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蔺政

电话:0769-86975555

传真:0769-86975555

电子邮箱:ir@aohaichina.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材料备于董事会办公室。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书面提交。

3、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或授权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费用自理。

4、请准备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登 记时间内报名。为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三十分钟办理会议入场手续,迟到或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者不得入场。

5、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3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93

2、投票简称:奥海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如股东对提案1.00至2.00 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提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1月15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上午 9:15 至 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 /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注:请在“同意”、“反对”、“弃权”栏之一打“√”每一议案,只能选填一项表决类型,不选或者多选视为无效。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附件三: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致: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应于2022年11月14日 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ir@aohaichina.com)或传真方式(传真:0769-86975555)交回本公司证券事务部,地址:东莞市塘厦镇蛟乙塘银园街2号证券事务部,邮编:523723。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要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表明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4、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2-087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2年10月10日召开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9月22日及2022年10月1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并取得了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本次变更仅涉及注册资本增加,其他事项不变,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情况

变更前,注册资本:23504万元。

变更后,注册资本:27604万元。

二、变更后的营业执照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590133320P

名称: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东莞市塘厦镇蛟乙塘振龙东路6号

法定代表人:刘昊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柒仟陆佰零肆万元

成立日期:2012年02月21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网络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网关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物联网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备查文件

1、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及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