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21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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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关联交易。
(六)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2022-120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旭股份”)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9,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81号)核准,公司面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6,440,957股,发行价格12.1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499,999,989.27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后的募集资金2,460,599,989.27元于2020年8月5日划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8月6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518Z0022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2年10月27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为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含税)后的可投入金额。
2、剩余金额未包含募集资金账户存续期间的存款利息收入790.12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和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9,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及时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四、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9,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事项的决策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审核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财务费用支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9,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临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9,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系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爱旭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六、上网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七、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2022-121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订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协议
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协议签署基本情况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协议的议案》,公司下属子公司天津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爱旭”)自愿将生产基地的厂房屋顶提供给天津中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中光能”)用于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电站所发电力优先出售给天津爱旭使用,初期规划总装机规模约为5.98MW(最终装机容量以并网验收后的数据为准)。具体详见公司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0)。
经项目前期筹备以及对天津爱旭厂房屋顶的实际使用面积、承载能力、配套设施的测量与评估,认为该项目可实际建设的光伏电站装机容量为5.12MW。为此,经天津爱旭与天津中光能的友好协商,双方就2021年7月签署的《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协议》中涉及的天津基地光伏电站装机容量做出调整,从原计划装机规模5.98MW修改为5.12MW,原服务协议中其他条款无变化。天津爱旭与天津中光能于2022年10月28日签署《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协议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二、《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同签署双方
甲方:天津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天津中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二)协议修订的内容
原协议相关条款:
2.1 项目名称:天津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5.98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2.3 项目装机容量:5.98MWp(最终装机容量以并网验收后的数据为准)。
《补充协议》修订为:
2.1 项目名称: 天津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5.12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2.3 项目装机容量:5.12MWp(最终装机容量以并网验收后的数据为准)。
(三)其他
原合同与本补充协议相矛盾的条款和内容均以本补充协议约定为准。本补充协议没有约定的其他内容均按原合同约定执行。
本补充协议为原合同的合法、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对公司的影响
天津爱旭与天津中光能本次签署《补充协议》,主要是基于项目推进过程中,考虑天津爱旭厂房屋顶的实际使用面积、承载能力、配套设施以及业主方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经双方友好协商,对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装机容量进行了微调。本次《补充协议》中对装机容量的调整不涉及对原协议合作方式、能源效益计算以及协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变更,不构成对原协议的重大变化,不会对该项目的推进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2022-122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所持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上海新达浦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达浦宏”)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95,734,4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41%。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数量为20,0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20.89%,占公司总股本的1.76%。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新达浦宏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0股。
一、上市公司股份解除质押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接到公司股东新达浦宏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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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暂无后续质押的安排。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