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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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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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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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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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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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马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慧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9月
编制单位: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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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马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慧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9月
编制单位: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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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马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慧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02 证券简称:睿创微纳 公告编号: 2022-068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10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议并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10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黄俊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2年10月10日至2022年10月19日,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10月2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4、2022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议并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2年10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人数的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拟授予其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31人变为129人;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716.00万股调整为1,711.00万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总数由1,816.00万股调整为1,811.00万股。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属于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人数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调整在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31人变为129人;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716.00万股调整为1,711.00万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总数由1,816.00万股调整为1,811.00万股。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人数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31人变为129人;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716.00万股调整为1,711.00万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总数由1,816.00万股调整为1,811.00万股。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认为: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及首次授予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调整的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及归属安排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首次授予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激励计划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等的确定以及本激励计划的调整和授予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不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
特此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02 证券简称:睿创微纳 公告编号: 2022-069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2年10月28日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1,711.00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44,602.375万股的3.84%
●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规定的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2年10月28日为授予日,以20.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29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711.00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10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议并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10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黄俊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2年10月10日至2022年10月19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10月2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4、2022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议并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2年10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
情况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拟授予其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31人变为129人;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716.00万股调整为1,711.00万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总数由1,816.00万股调整为1,811.00万股。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本次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属于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和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10月28日,并同意以20.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29名激励对象授予1,711.00万股限制性股票。
2、监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除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拟授予其全部限制性股票外,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相符。
(2)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技术骨干及业务骨干,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形,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4)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10月28日,并同意以20.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29名激励对象授予1,711.00万股限制性股票。
3、独立董事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10月28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确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其他人员,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10月28日,并同意以20.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29名激励对象授予1,711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2年10月28日
2.首次授予数量:1,711.00万股
3.首次授予人数:129人
4.授予价格:20.00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情况:
(1)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8个月。
(2)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8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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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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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
2、本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3、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1、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技术骨干及业务骨干,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3、除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拟授予其全部限制性股票,不再向其授予限制性股票外,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相符。
4、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10月28日,授予价格为20.00元/股,并同意向符合条件的129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711.00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一)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方法、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下转220版)
证券代码:688002 证券简称:睿创微纳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