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10月31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接219版)

2022-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19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参照《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一一授予限制性股票》,公司以Black-Scholes模型(B-S模型)作为定价模型,公司运用该模型以2022年10月28日为计算的基准日,对首次授予的1,711.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了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42.86元(首次授予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2)有效期分别为:1.5年、2.5年、3.5年、4.5年(首次授予日至每期首个归属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17.00%(采用上证综指最近一年年化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50%、2.10%、2.75%(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1年期、2年期、3年期及以上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成本将在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归属比例进行分期确认,且在经营性损益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注:1、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以上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次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考虑到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业务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次激励计划将对公司长期业绩提升发挥积极作用。

上述摊销费用预测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所出的审计报告为准。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认为: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及首次授予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调整的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及归属安排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首次授予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激励计划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等的确定以及本激励计划的调整和授予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不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

2、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3、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02 证券简称:睿创微纳 公告编号: 2022-070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8日上午10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6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马宏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到会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最终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鉴于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拟授予其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5万股,根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及数量进行调整(以下简称“本次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31人变为129人;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716.00万股调整为1,711.00万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总数由1,816.00万股调整为1,811.00万股。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马宏、王宏臣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和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本次激励计划中授予条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10月28日,并同意以20.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29名激励对象授予1,711.00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马宏、王宏臣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授予在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9)。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拟将公司全资一级子公司成都英飞睿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2.5亿元,即成都英飞睿技术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5亿元;拟将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英飞睿(成都)微系统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7,000万元,即英飞睿(成都)微系统技术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5,000万元。上述新增注册资本以货币形式缴付。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02 证券简称:睿创微纳 公告编号: 2022- 071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2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由刘岩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到会监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的经营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调整(以下简称“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31人变为129人;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716.00万股调整为1,711.00万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总数由1,816.00万股调整为1,811.00万股。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2022-068)。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1、除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拟授予其全部限制性股票外,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相符。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技术骨干及业务骨干,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形,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3.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确定为2022年10月28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监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向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10月28日,授予价格为20.00元/股,并同意向符合条件的129名激励对象授予1,711.00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2-069)。

特此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0月 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