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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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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2-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汪加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嘉琪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艳红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汪加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嘉琪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艳红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汪加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嘉琪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艳红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51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公告编号:2022-076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完成验资工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L10413号)。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9,201万元增加至9,331.9万元,公司股本由9,201万股变更为9,331.9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增加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增加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对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51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公告编号:2022-078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的要求,现将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2 年第三季度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2022 年第三季度公司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2022 年第三季度,公司主要产品的价格(不含税)详见下表: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

2022 年第三季度,公司主要原材料的价格(不含税)详见下表:

三、其他说明

(一)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以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也并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51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公告编号:2022-079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增加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鹿山新材”或“公司”) 全资子公司广州鹿山先进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鹿山先进”)、广州鹿山功能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鹿山功能”)、江苏鹿山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鹿山”)、鹿山新材料(盐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鹿山”)。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对子公司新增9亿元的担保金额(除非特别说明,以下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87亿元。

●本次新增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次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已审批的综合授信额度和担保额度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7日、2022年6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计划及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2022年度为全资子公司的上述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9亿元的担保额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计划及向融资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二、本次拟新增的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结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为进一步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及经营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增加1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增加后,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将增加至28亿元。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可用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固定资产、资产并购等)、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汇票贴现、保理、贸易融资、金融衍生交易等金融相关业务品种等,并以公司及子公司与各金融机构签订的授信合同为准。具体的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实际融资金额在授信额度内以具体合作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各金融机构的授信要求,以信用、抵押、质押等方式办理担保业务。授信期限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次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本次拟新增的担保额度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发展和项目建设需要,提高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效率,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拟增加9亿元,本次增加后,2022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将增加至18亿元。具体担保明细如下:

上述担保金额可以为人民币及等值外币,外币按照期末汇率折算成人民币计入担保总额度内。由于新增担保的合同尚未签署,上述核定担保额度仅为公司预计数,具体担保合同主要条款由公司及被担保的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在2022年度公司对子公司的计划担保额度内,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各全资子公司(包括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具有控制权的子公司)之间可在内部适度调整公司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各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

上述新增担保金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江苏鹿山

最近一年及一期,江苏鹿山(单体)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2021年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审计,2022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

2、鹿山先进

最近一年及一期,鹿山先进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2021年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审计,2022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

3、鹿山功能

最近一年及一期鹿山功能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2021年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审计,2022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

4、盐城鹿山

最近一年及一期盐城鹿山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2021年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审计,2022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

五、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预计额度为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担保的融资品种和期限等内容根据具体融资相关合同中的约定确定。

六、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增加2022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是为了保障子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被担保的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上述担保公平、对等,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七、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增加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考虑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具有一定的把握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本次新增事项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增加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增加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增加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保证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时,公司本次增加2022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有利于保证其产业扩产及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促进其快速发展,符合《公司章程》和《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增加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增加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90,000万元(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9.16%,所有担保均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无反担保,亦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51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公告编号:2022-080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江苏鹿山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鹿山”)

● 投资金额: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55,125万元(除非特别说明,以下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认购江苏鹿山17,5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其余37,62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该认购价格为江苏鹿山2022年6月30日净资产折合每1元注册资本的价格)。

●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增资的变更登记事项尚需工商管理部门的批准。增资后,江苏鹿山在实际运营过程中仍可能面临市场环境、经营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完善其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其经营策略,并通过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流程和有效的控制监督机制,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该事项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增资概况

1、增资基本情况

为提升子公司江苏鹿山的资本实力,加快推进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的项目建设,把握市场机遇,提高行业竞争力,促进公司稳健发展,公司拟以自有资金55,125万元认购江苏鹿山17,500万元的新增注册资本,其余37,62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该认购价格为江苏鹿山2022年6月30日净资产折合每1元注册资本的价格)。本次增资后,江苏鹿山的注册资本将由12,500万元增加至30,000万元,公司持有江苏鹿山87.5%的股权,子公司广州鹿山先进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鹿山先进”)持有江苏鹿山12.5%的股权,仍属于公司100%控制的企业。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次对子公司增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是否构成关联交易与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本次对子公司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最近一年及一期,江苏鹿山(单体)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2021年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将提升江苏鹿山的资本实力,加快推进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的项目建设,扩大其主营业务规模,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增资完成后,江苏鹿山仍为公司100%控制的企业,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四、风险分析

本次增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增资的变更登记事项尚需工商管理部门的批准。增资后,江苏鹿山在实际运营过程中仍可能面临市场环境、经营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完善其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其经营策略,并通过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流程和有效的控制监督机制,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该事项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51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公告编号:2022-081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签署项目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项目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基于合作意向而达成的战略性、框架性约定。协议签订后,双方将进一步就该协议进行商讨。具体合作内容需进一步落实。具体项目最终能否得以落实及落实时间和规模尚存在不确定性。

●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市场环境、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协议终止或无法如期履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本协议签署对公司2022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名称: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社会统一信用代码:11440116734929687Q

3、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一号A栋

4、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署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协议尚未签署。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程序及尚待满足条件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投资项目情况

1、乙方在广州开发区投资设立鹿山新材光伏产业基地及光电新能源产业创新基地项目,主要从事新能源功能材料、OCA光学胶膜、太阳能电池封装胶膜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计划投资总额约为8.25亿元,项目预计达产年产值/营收为18亿元。

2、 甲方承诺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区相关政策的前提下,全力支持乙方在广州开发区投资设立鹿山新材光伏产业基地及光电新能源产业创新基地项目,并提供高效优质的政务服务与相应便利。

(二)合作机制

1、 建立信息互通桥梁,相互之间及时传递与合作事项相关的资料和信息。

2、 双方各自指定具体负责的部门,负责合作事项的策划、协调、跟踪与落实等有关事宜。

(三)本协议书效力

1、 本协议为双方投资合作协议,在开展具体合作业务时,另行商洽签订具体合作协议。

2、 双方因本协议书或后续相关事项的履行发生争议,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自发生之日起90日内无法协商一致,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进行诉讼管辖。

3、 本协议书需要乙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各方公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每份协议书具同等效力。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协议属于框架协议性质,尚未与合作方签订正式合同。结合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综合优势,未来随着项目的开展实施,将有利于提升公司主营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扩大企业规模和促进企业持续发展,对公司具有长远的战略意义。

2、本协议签署对公司2022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1、本协议是公司与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基于合作意向而达成的战略性、框架性约定。协议签订后,双方将进一步就该协议进行商讨。具体合作内容需进一步落实。具体项目最终能否得以落实及落实时间和规模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市场环境、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协议终止或无法如期履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51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公告编号:2022-082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1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1月15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埔北路22号公司30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1月15日

至2022年1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下转162版)

证券代码:603051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