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6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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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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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他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帐户卡。法人/合伙企业股东出席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合伙企业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人/合伙企业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2022年11月10日上午9:00一12:00、下午14:00一17:00;
(三)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登记和联系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埔北路22号公司301会议室
电话:020-82107339
传真:020-82266247
六、其他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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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51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公告编号:2022-075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完成验资工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L10413号)。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9,201万元增加至9,331.9万元,公司股本由9,201万股变更为9,331.9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7)。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9,201万元增加至9,331.9万元,公司股本由9,201万股变更为9,331.9万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改,并同意启用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7)。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增加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增加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0)。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6、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1)。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7、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82)。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51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公告编号:2022-077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相关情况
2022年9月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据此,公司本次实际向51名激励对象授予130.9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3.36元/股。
2022年10月14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L10413号),截至2022年10月12日止,公司收到首次激励对象唐舫成、唐小军等51人缴纳货币出资为人民币43,668,240.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1,309,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为人民币42,359,240.00元。
基于以上事项,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9,201万元增加至9,331.9万元,公司股本由9,201万股变更为9,331.9万股。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公司根据上述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变更相关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形成新的《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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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次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就上述事项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