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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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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63版)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细情况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卫通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编号:2022-058号)。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1698 证券简称:中国卫通 公告编号:2022-056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10月2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调整。根据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卫通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70 号)核准,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24,385,412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54,099,955.2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4,224,963.32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39,874,991.88元。

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9月30日到位,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0月10日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22)第010116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计划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由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39,874,991.88元,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3,300,000,000.00元,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安排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次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为2,139,874,991.88元,四舍五入为213,987.50万元。

三、调整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金额的调整,是基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进行的,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情况,对募投项目实际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情况调整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符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1698 证券简称:中国卫通 公告编号:2022-058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将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以上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70 号)核准,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4,385,412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54,099,955.2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4,224,963.3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39,874,991.88元。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9月30日到位,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0月10日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22)第010116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维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39,874,991.88元,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3,300,000,000.00元,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安排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次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为2,139,874,991.88元,四舍五入为213,987.50万元。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产品种类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现金管理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现金管理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就此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收益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动向,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现金管理风险。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同时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所审议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四)保荐机构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