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发环境”或“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于2021年7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于2022年1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以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定价基准日。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方式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环境”)并募集配套资金,即城发环境向启迪环境的所有换股股东发行股份,交换该等股东所持有的启迪环境股份,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启迪环境将终止上市并注销法人资格,城发环境将承继及承接启迪环境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城发环境因本次合并所发行的股份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主板上市流通(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构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在筹划并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公司及相关双方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相关法律法规”)及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各项工作。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城发环境,股票代码:000885)自2021年1月11日开市起开始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1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于2021年1月18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方案的议案》《关于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同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与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换股吸收合并协议》。
公司于2021年2月22日、2021年3月24日、2021年4月23日、2021年5月24日、2021年6月23日分别披露了《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和《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
公司于2021年7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后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同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了《原换股吸收合并协议之终止协议》,终止了前次吸收合并协议,重新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与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换股吸收合并协议》。
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2021年8月21日、2021年8月27日、2021年9月23日、2021年10月23日、2021年11月23日和2021年12月23日分别披露了《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9)、《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90)、《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获得河南省财政厅及河南省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91)、《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96)、《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98)和《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09)和《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15)。
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后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方案的议案》《关于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关于〈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同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与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换股吸收合并协议〉之补充协议》。
公司于2022年1月22日、2022年2月22日、2022年3月3日、2022年4月2日、2022年4月30日、2022年5月31日、2022年7月1日分别披露了《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
2022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同时终止与交易对方启迪环境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与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换股吸收合并协议》及附条件生效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与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换股吸收合并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独立董事对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2.公司向启迪环境提供财务资助事宜
2021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向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委托贷款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向启迪环境提供不超过29,000万元财务资助。2021年2月3日,公司向启迪环境提供了该笔财务资助。
2021年3月21日、2021年4月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向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委托贷款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向郑州启迪分批次逐步提供不超过13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2021年4月19日,公司向郑州数字环卫提供第一批财务资助32,000万元;2021年4月29日,公司向郑州数字环卫提供第二批财务资助10,000万元;2021年5月20日,公司向郑州数字环卫提供第三批财务资助1,140万元;2021年5月21日,公司向郑州数字环卫提供第四批财务资助5,396.68万元;2021年5月28日,公司向郑州数字环卫提供第五批财务资助3,200万元;2021年6月17日,公司向郑州数字环卫提供第六批财务资助885.73万元;2021年6月18日,公司向郑州数字环卫提供第七批财务资助14,925.26万元;2021年6月25日,公司向郑州数字环卫提供第八批财务资助550万元。
2022年2月3日,启迪环境归还公司于2021年2月3日向其提供的29,000万元财务资助本金及利息。
2022年3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向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将公司对启迪环境及其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剩余8笔合计金额约6.81亿元进行展期,担保措施不变。2022年4月1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2022年5月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河南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转让对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债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朱红兵先生、张东红先生、陈兰女士、杨德伟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2022年05月23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本次债权转让事项及向控股子公司漯河源发水务有限公司提供借款237.6万元事项完成后,公司累计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97,335.27万元,其中237.6万元暂未到期,其他均已按期收回或进行债权转让,不存在对外财务资助逾期的情形。
3.放弃股权投资机会暨关联交易事宜
公司收到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就其控股子公司河南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拟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竞价购买相关资产征询公司的收购意向的书面通知后,经过仔细研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以及相关资产状况,决定放弃本次股权投资机会。2022年06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放弃股权投资机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朱红兵先生、张东红先生、陈兰女士、杨德伟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4.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事宜
2022年3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参股孙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朱红兵先生、张东红先生、陈兰女士、杨德伟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省许平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与河南省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河南省发展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名称为准,以下同)。根据合资协议,许平南公司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4900万元整。
5.转让认缴出资份额触发关联交易事宜
2022年3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转让城发零碳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河南)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8.8%认缴出资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企业北京城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将认缴城发零碳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河南)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48.8%出资份额全部转让给河南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根据相关评估报告,交易对价合计106.14万元。因本次认缴份额转让触发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子公司,追溯审议金额为25,6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25,500万元,中原绿色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资100万元,中原绿色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6.发行公司债券事宜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1年7月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并于2021年7月27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同意公司申报发行公司债券的金额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根据2022年8月18日公司获得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22〕553号),公司于2022年9月6日至2022年9月7日完成了“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绿色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朱红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长久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志欣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朱红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长久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志欣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2-094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城发环境”)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6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通知形式发出。
(二)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22年10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16层1617室召开。
(三)会议出席情况: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朱红兵先生召集和主持。
(四)参加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主要内容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选举白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
(二)关于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主要内容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拟由白洋先生、曹胜新先生、徐强胜先生3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白洋先生担任主任委员,该等委员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三)关于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主要内容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拟由徐强胜先生、海福安先生、李文强先生3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徐强胜先生担任主任委员,该等委员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四)关于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主要内容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拟由曹胜新先生、徐强胜先生、陈兰女士3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曹胜新先生担任主任委员,该等委员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五)关于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主要内容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由海福安先生、曹胜新先生、张东红先生3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海福安先生担任主任委员,该等委员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六)关于聘任黄新民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主要内容为:根据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拟聘任黄新民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可连聘连任。
(七)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主要内容为:经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拟聘任苏长久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可连聘连任。
(八)关于聘任李飞飞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主要内容为:经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拟聘任李飞飞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可连聘连任。
李飞飞先生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在本次董事会召开之前,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将李飞飞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深圳证券交易所未提出异议。
(九)关于聘任梁丽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主要内容为:根据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拟聘任梁丽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可连聘连任。
(十)关于聘任李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主要内容为:根据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拟聘任李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可连聘连任。
(十一)关于聘任陈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主要内容为:根据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拟聘任陈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可连聘连任。
(十二)关于聘任易立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主要内容为:根据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拟聘任易立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可连聘连任。
(十三)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6)、《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97)。
三、备查文件
经参加表决的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31日
股票代码:000885 股票简称:城发环境 编号:2022-095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城发环境”)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6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形式发出。
(二)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22年10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16层1617室召开。
(三)会议出席情况: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由潘广涛先生召集和主持。
(四)参加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本次拟选举潘广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任期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
监事会认为:
1.本次监事会选举潘广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方式、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2.经过充分了解潘广涛先生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后,认为潘广涛先生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6)。
(二)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监事会认为:
1.该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该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上市公司的真实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97)。
三、备查文件
经参加表决的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2-096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
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关于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关于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关于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黄新民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关于聘任李飞飞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聘任梁丽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李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陈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易立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七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长:白洋
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
(二)董事会成员:白洋、刘宗虎、张东红、陈兰、李文强、张国平(职工代表董事)、曹胜新(独立董事)、徐强胜(独立董事)、海福安(独立董事)
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1.战略委员会:白洋(主任委员)、曹胜新、徐强胜
2.提名委员会:徐强胜(主任委员)、海福安、李文强
3.审计委员会:曹胜新(主任委员)、徐强胜、陈兰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海福安(主任委员)、曹胜新、张东红
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
二、第七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监事会主席:潘广涛
监事:许致纲
职工代表监事:周晓武
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
三、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总经理:黄新民
总会计师:苏长久
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代表:李飞飞
副总经理:梁丽
副总经理:李军
副总经理:陈宇
副总经理:易立强
四、独立董事意见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代表李飞飞先生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在本次董事会召开之前,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将李飞飞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深圳证券交易所未提出异议。
(三)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本次提交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的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飞飞
联系电话:0371-69158399
邮箱:cfhj000885@163.com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A座16层
六、备查文件
(一)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1:白洋先生简历
附件2:曹胜新先生简历
附件3:徐强胜先生简历
附件4:海福安先生简历
附件5:李文强先生简历
附件6:陈兰女士简历
附件7:张东红先生简历
附件8:刘宗虎先生简历
附件9:张国平先生简历
附件10:潘广涛先生简历
附件11:许致纲先生简历
附件12:周晓武先生简历
附件13:黄新民先生简历
附件14:苏长久先生简历
附件15:李飞飞先生简历
附件16:梁丽女士简历
附件17:李军先生简历
附件18:陈宇先生简历
附件19:易立强先生简历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31日
附件1:白洋先生简历
白洋,男,1979年0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教育管理、农林经济管理专业。2002年7月至2018年9月在河南农业大学先后任党委办公室文秘科科长、外国语学院党委副书记兼分工会主席、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兼机关党委副书记;2018年9月至2021年7月历任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副主任、纪检监察部主任、纪检监察部主任兼巡察办公室主任、纪委副书记兼纪检监察部主任和巡察办公室主任;2021年7月至今任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2:曹胜新先生简历
曹胜新,男,1976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法律硕士,法学学士,管理学学士,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副教授;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人才库首批成员(2014);高级会计师(2011年);律师(1999年);注册会计师(2009年);注册税务师(2008年);会计师(2001年);证券从业资格(2008年);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2017年)。1998年7月至2016年3月历任焦作市地方税务局科员、副科长、科长。在担任政策法规科科长期间,多次组织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负责税务行政复议案件,作为公职律师代表市地税局参加行政诉讼案件庭审;在北京大学脱产攻读法律硕士期间,在某上市公司证券法务部担任法务专员,在某大型税务师事务所公司担任高级项目经理。2016年3月至2018年6月作为税收领域成熟人才引进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任副教授;2018年6月至今任海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
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3:徐强胜先生简历
徐强胜,男,196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经济法博士,九三社员。1990年7月至2021年11月历任河南财经学院教师、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师;2021年11月至今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师。2008年在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公司法原理精要与实务指南》、2013年在法律出版社出版《商法导论》。
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4:海福安先生简历
海福安,男,1963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1983年7月至今任河南大学教师,会计学专业副教授。在财会研究、生产力研究等杂志发表论文20余篇,出版现代管理会计等著作教材6部,承担并完成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河南省财政厅规划项目20余项,获奖10余项。
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5:李文强先生简历
李文强,男,1984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2003年9月至2011年7月在上海交通大学经济学专业学习,获经济学学士、经济学硕士学位、获经济学博士学位;2011年7月至2015年12月历任中国工商银行总行私人银行部郑州分部投资顾问、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私人银行部投资顾问主管;2015年4月至2015年12月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下属企业陆金所B2B事业部创新业务总监、2015年12月至2018年1月任天安互联网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总裁室成员、产品总监兼机构业务部总经理;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任中国农业银行总行私人银行部产品研发部副总经理;2019年6月至今历任河南投资集团发展计划部副主任、发展计划部主任兼河南中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河南投资集团发展计划部主任兼河南中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
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与公司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6:陈兰女士简历
陈兰,女,1984年7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经济师,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2002年9月至2006年6月在华中科技大学金融学专业、英语专业学习,获经济学学士、文学学士学位;2006年9月至2009年7月在山东大学金融学专业学习,获经济学硕士学位;2009年7月至今历任河南投资集团发展计划部业务主管、发展计划部业务经理、发展计划部高级业务经理、发展计划部副主任、资本运营部副主任、资本运营部副主任兼河南投资集团汇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资本运营部主任兼河南投资集团汇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河南投资集团资本运营部主任兼河南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河南投资集团汇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河南投资集团资本运营部主任;河南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河南投资集团汇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与公司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河南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河南投资集团汇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7:张东红先生简历
张东红,男,1975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研究生学历。1995年9月至1999年7月在中国人民大学档案学专业学习,获历史学学士学位;1999年7月至2006年4月历任河南安彩集团公司党委办公室主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公室副主任;2006年4月至2007年10月任安彩液晶显示器件有限公司综合部部长(其间:2004.07一2007.07 南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学习,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7年10月至2011年3月历任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企业策划部部长;2011年3月至今历任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业务经理、人力资源部副主任兼河南汇融人力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企业策划部主任兼人力资源部副主任兼河南汇融人力资本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企业策划部主任兼人力资源部副主任兼河南省人才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现任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主任,河南省人才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与公司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河南省人才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8:刘宗虎先生简历
刘宗虎,男,1973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工商管理硕士。1995年8月至2003年1月历任山东鲁南水泥有限公司营销公司业务经理、销售部部长;2003年1月至2008年1月历任鲁南中联水泥有限公司营销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物资管理部部长;2008年l月至2009年11月任泰山中联水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11月至2016年6月历任中国联合水泥山东运营管理区营销中心总经理、山东运营管理区副总裁、营销中心总经理、淮海运营管理区副总裁、河南运营管理区总裁;2016年6月至2021年12月任中国联合水泥总经理助理兼中国联合水泥河南运营管理区总裁、中国联合水泥副总经理兼中国联合水泥河南运营管理区总裁、中国联合水泥副总经理、河南中联同力材料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1年12月至今任新天山水泥副总裁,河南中联同力材料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中国联合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9:张国平先生简历
张国平,男,1963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1985年7月参加工作,先后在山西省蒲县、河南省内黄县和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职, 2016年10月至2018年7月,任河南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工会主席;2018年7月至今,任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10:潘广涛先生简历
潘广涛,男,1969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研究生学历。1992年7月至1993年7月在北京无线电元件六厂、北京工业大学热研所进行生产实践;1993年7月至2001年6月历任白鸽集团公司人事处科员、人事处副科长、人事处科长、计划发展处副处长、招标采购办公室副主任;2001年6月至2003年9月任河南省建设投资总公司项目评估部职员;2003年9月至2009年2月历任河南鼎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09年2月至2013年7月任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八部主任;2013年7月至今任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主任。
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与公司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下转174版)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2-097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