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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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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2-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释1:主要系因新冠疫情而产生的停工损失5,717,883.93元,系新冠疫情期间公司存在部分门店停业及员工推迟复工等情况所产生的损失。考虑疫情性质特殊及偶发性,公司将该期间对应的成本费用(主要为门店员工工资、门店固定成本)支出5,717,883.93元界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厉建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传亮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耆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厉建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传亮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耆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厉建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传亮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耆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37 证券简称:五芳斋 公告编号:2022-016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星期四)在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木桥港路677号五芳斋总部大楼1幢21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0月21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董事3人)。

会议由董事长厉建平先生主持,公司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出售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出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并向关联方转让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并向关联方转让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三、备查文件

1.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并向关联方转让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3.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237 证券简称:五芳斋 公告编号:2022-017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星期四)在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木桥港路677号五芳斋总部大楼1幢2115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0月21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监事1人)。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胡建民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报告内容及格式符合监管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并向关联方转让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并向关联方转让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三、备查文件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237 证券简称:五芳斋 公告编号:2022-018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一一食品制造》第十四条相关规定,现将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2022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

2022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6,358.77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为221,683.7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具体如下:

1.按产品类别分类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按销售渠道分类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按销售地区分类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2022年前三季度经销商变动情况

单 单位:家

以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237 证券简称:五芳斋 公告编号:2022-019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计划将公司拥有的位于嘉兴市中山路2号(中山路南侧环城东路西侧)的五芳斋大厦全部的土地、房屋及配套附属设施等不动产转让与嘉兴市文华园宾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华园”),转让价格为人民币45,000,000.00元。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与文华园的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安排,亦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交易仍需交易双方根据相关不动产权交易过户的规定,签署合同文本、交割款项并办理房产过户登记相关手续后方能正式完成,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盘活公司低效资产,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公司计划将公司位于嘉兴市中山路2号(中山路南侧环城东路西侧)的五芳斋大厦全部的土地、房屋及配套附属设施等不动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转让给文华园。

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22年10月24日出具的坤元评报〔2022〕742号《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转让涉及的单项资产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标的资产评估值为44,910,000.00元。公司与文华园友好协商,确定标的资产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45,000,000.00元。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本次资产出售相关的所有事宜。

(二)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标的资产于1999年建成,建造之初为嘉兴大酒店,按照酒店布局建造和装修,原从事酒店行业,后调整为公司的办公楼。因建筑及装修老旧、电梯数量较少、办公空间不足、停车位严重不足等原因,2021年10月,公司总部人员整体搬迁至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木桥港路677号兴耀商务广场1幢办公。截止目前,标的资产处于闲置状态。

标的资产建造至今已二十余年,且周边老旧小区居多,结合嘉兴市该区域同类房产市场价格趋势,公司继续持有标的资产的升值潜力有限。

(三)本次交易决策情况

经测算,预计本次交易可产生的收益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受让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嘉兴市文华园宾馆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214648030XH

4.住所:浙江省嘉兴市环城东路123号

5.法定代表人:朱贵法

6.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中华村经济合作社,持股比例100%

7.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8.成立时间:1994年9月19日

9.经营范围:宾馆(住宿);音乐厅(KTV包厢)、茶座、游艺室(棋牌)、足浴、理发;卡拉OK(包厢18间);接待文艺演出;餐饮服务;打字、复印(不含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卷烟、雪茄烟的零售;干洗、彩扩服务;会议服务;日用百货、针纺织品、服装、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银制品)、食品的销售;自有场地租赁;自有场地停车服务。

(二)交易对方文华园1994年9月19日成立,其2021年12月31日和2022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元

(三)公司与文华园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公司与文华园的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安排,亦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四)截止公告日,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文华园不存在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信息。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本次交易的资产为公司单独所有,为公司原办公楼所在地,位于嘉兴市中山路2号(中山路南侧环城东路西侧)全部的土地、房屋及配套附属设施等不动产。具体情况如下:

1.土地证编号为嘉土国用(2013)第529182号,土地使用权人为公司,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宗地面积1,094.60平方米,地类用途为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2年6月28日。

2.房权证编号为嘉房权证禾字第00116832号,房屋所有权人为公司,建筑面积为10,070.30㎡,结构为钢混,层数为-2至12层,设计用途为商业。

(二)权属状况说明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标的资产的运营情况

(四)标的资产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四、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1.具有证券服务业务资产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出具坤元评报〔2022〕742号《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转让涉及的单项资产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以2022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标的资产评估价值为44,910,000.00元。

2.交易标的评估方法及结论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别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采用市场法测算的结果为44,910,000.00元,采用收益法测算的结果为40,250,000.00元。由于现行经济及市场环境的不确定因素较多,收益法中所使用数据的质量和数量劣于市场法,故本次评估最终采用市场法测算结果44,910,000.00元作为单项资产的评估价值。评估结果与账面价值13,165,975.75元相比,评估增值31,744,024.2元,增值率为241.11%。

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合同当事人

出卖人/甲方: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买受人/乙方:嘉兴市文华园宾馆有限公司

(二)买卖房屋坐落于嘉兴市中山路2号(中山路南侧环城东路西侧)的五芳斋大厦,建筑面积10,070.30平方米,房屋用途为商业,房屋结构为钢混,建设用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出让,使用期限至 2052年6月28日止。甲方持有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为嘉房权证禾字第00116832号、嘉土国用(2013)第529182号。

(三)转让价款:4,500万元(大写: 肆仟伍佰万元)。该房屋买卖产生的税费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有关规定承担。

(四)付款方式:分期付款。

1.乙方应当于 2022年11月15日前支付首期房款人民币 2,250.00万元(大写:贰仟贰佰伍拾万元整);

2.完成房产过户手续后5日内乙方支付房款人民币 2,250.00万元整(大写:贰仟贰佰伍拾万元整)。

(五)房屋交易审核和不动产登记办理:甲方应当于2022年12月31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双方查验房屋后,以签署交付证明作为房屋转移占有的标志。

(六)违约责任:

1.(1)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付款的,逾期在30日之内,乙方按日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2)逾期超过30日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5日内按照累计应付款的百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房屋已经交付的返还房屋,同时甲方返还乙方已付全部房款。甲方不解除合同的,乙方按日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2.(1)甲方未按照约定时间交付房屋的,逾期在30日之内,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计算向乙方支付全部房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2)逾期超过30日后,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5日内返还乙方已付房款,并按照全部房款的百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甲方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七)交易对方资信情况

公司已对交易对手方文华园的财务资金状况和资信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交易对手方对本次交易标的有足够的支付能力,款项收回的或有风险较小。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出售有利于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有效回笼资金,提高资产运营效率,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财务支持,对公司财务状况有积极影响,对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不利影响。

本次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本次交易实施后,将对公司 2022 年度利润产生一定影响,预计增加收益(不考虑所得税影响)3000万左右。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具体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转让涉及的单项资产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2〕742号)。

特此公告。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237 证券简称:五芳斋 公告编号:2022-020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投资理财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

●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风险可控,但不排除投资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使用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

(二)委托理财金额

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投资理财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

(三)投资期限

(下转182版)

证券代码:603237 证券简称:五芳斋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