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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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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2-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7月5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及其附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暨注销第二期回购库存股的议案》,并于2022年7月21日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发布了《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则,同时公司全部第二期回购库存股5,348,579股尚未使用,按相关规定,第二期回购库存股在2022年7月6日满三年应当转让或注销,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战略,公司重新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将第二期回购库存股用途变更为“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注销股份数量为5,348,579股。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及其附件的公告》、《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暨注销第二期回购库存股的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周方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惠芬 会计机构负责人:叶侃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周方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惠芬 会计机构负责人:叶侃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能科 公告编号:2022-048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