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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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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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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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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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28685,其中A股股东21465,B股股东7220。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三联印染公司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事项
上海北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为由提起诉讼,请求三联印染公司返还位于浦东新区高科西路3019地块(房产登记簿记载地址:北蔡镇北川公路2590号)内约6.076亩土地,并支付场地占有使用费。公司于2022年2月14日收到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三联印染公司返还北蔡资管涉案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同时,北蔡资管向三联印染公司支付房屋补偿款1346万元等。三联印染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22年7月29日,三联印染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短信通知,本案(2022)沪01民终7295号于2022年8月3日进行在线谈话。
2022年10月11日,三联印染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案号:(2022)沪01民终7295号),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三联印染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公司将在再审期限内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并将根据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2日、2022年2月15日、2022年7月30日及2022年10月12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关于合作设立基金事项进展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15年11月通过下属子公司上海嘉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5000万元合作设立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麟毅创新壹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新壹号基金”)用于专项投资沪江教育。
2019年10月,公司收到创新壹号基金函告,知悉基金提出的股份回购等相关仲裁申请获得了上海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裁决(﹝2019﹞沪贸仲裁字第0991号)的支持,且有效冻结上海互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互捷”)持有的沪江教育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江公司”)股权等资产。此后,基金根据司法进程持续推进上述仲裁裁决的执行工作。
2022年1月,公司收到创新壹号基金发来的《基金投资项目重大事项报告(2022年1月)》,截至报告出具之日,前述仲裁裁决的执行工作仍在进行中。此外,为推动执行进程,基金采取了一系列诉讼措施以维护基金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截至报告日,创新壹号基金申请强制执行仲裁裁决尚未取得进展,公司将根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详见公司于2015年11月3日、2016年1月9日、2016年6月4日、2020年1月22日、2020年4月23日、2020年6月23日、2020年12月30日及2022年1月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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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胡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志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戴莉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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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胡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志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戴莉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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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胡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志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戴莉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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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胡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志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戴莉
母公司利润表
2022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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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胡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志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戴莉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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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胡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志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戴莉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 A 600689 证券简称: 上海三毛 编号:临2022-040
B 900922 三毛B股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讯方式)的通知,并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结算及2022年度薪酬考核办法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合理考虑了相关人员的履职情况,薪酬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结算及2022薪酬考核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 A 600689 证券简称: 上海三毛 编号:临2022-041
B 900922 三毛B股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10月28日收到监事谢长久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原因,谢长久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辞职后,谢长久先生将不再担任本公司的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不因谢长久先生辞去监事职务而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谢长久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监事会时起生效。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尽快完成监事增补的相关工作。
本公司及监事会对谢长久先生在监事会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689 900922 证券简称:上海三毛 三毛B股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