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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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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2-11-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格力地产 编号:临2022-078

债券代码:150385、143195、143226、188259、185567

债券简称:18格地01、18格地02、18格地03、21格地02、22格地02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10月31日以专人递送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2年10月31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经出席会议的监事共同推选,本次会议由监事谢岚女士主持。监事谢岚女士在会议上对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间等事项向与会监事作出了说明。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谢岚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格力地产 编号:临2022-079

债券代码:150385、143195、143226、188259、185567

债券简称:18格地01、18格地02、18格地03、21格地02、22格地02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31日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选举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及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并已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以及选举监事会主席的相关议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工作已经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非独立董事:陈辉先生(董事长)、林强先生、周优芬女士、马志超先生、黄一桓先生、齐雁兵先生;

2、独立董事:路晓燕女士、何美云女士、李良琛先生;

3、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为:陈辉先生(主任委员)、林强先生、马志超先生、何美云女士、李良琛先生。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路晓燕女士(主任委员)、李良琛先生、周优芬女士。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为:李良琛先生(主任委员)、何美云女士、黄一桓先生。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何美云女士(主任委员)、路晓燕女士、齐雁兵先生。

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董事任职资格。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70)。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备案流程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通过,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任期超过6年的情形。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非职工代表监事:谢岚女士(监事会主席)、刘练达先生;

2、职工代表监事:鲁涛先生。

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监事任职资格。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0月15日、2022年10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监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71)和《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74)。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且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1、总裁:林强先生;

2、副总裁:周优芬女士、马志超先生、黄一桓先生;

3、董事会秘书:黄一桓先生;

4、财务负责人:苏锡雄先生;

5、证券事务代表:杨欣悦女士。

上述人员中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黄一桓先生、杨欣悦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其任职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其中黄一桓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结果无异议。

四、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黄一桓先生、证券事务代表杨欣悦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6-8860606、0756-8711253

传真:0756-8309666

电子邮箱:gldc@greedc.com

通讯地址:广东省珠海市石花西路213号

五、部分董监高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鲁君四先生、刘泽红女士、汪晖先生、郭国庆先生,董事、常务副总裁周琴琴女士;独立董事方军雄先生、赵杨女士、王亚康先生;副总裁杨立群先生、邵红旗先生、徐青女士在本次换届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鲁君四先生、周琴琴女士、杨立群先生和徐青女士除参与员工持股计划外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此以外,上述其他人员均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滕翀女士在本次换届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监事,滕翀女士除参与员工持股计划外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对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特此公告。

附件: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

财务负责人简历:

苏锡雄先生,1971年出生,大学学历,历任格力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香港环球动力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财务总监、珠海市嘉宝华健康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财务)。2017年3月起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苏锡雄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参与员工持股计划外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苏锡雄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杨欣悦女士,1997年出生,双学士本科学历,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历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助理,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信息披露专员。2022年4月起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杨欣悦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参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外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格力地产 编号:临2022-076

债券代码:150385、143195、143226、188259、185567

债券简称:18格地01、18格地02、18格地03、21格地02、22格地02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0月3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珠海市石花西路213号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代董事长林强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 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鲁君四先生因个人原因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审议通过,其中第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泽君(珠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邱小飞、赵瑜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3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格力地产 编号:临2022-077

债券代码:150385、143195、143226、188259、185567

债券简称:18格地01、18格地02、18格地03、21格地02、22格地02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10月31日以专人递送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2年10月31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陈辉先生主持。董事陈辉先生在会议上对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间等事项向与会董事做出了说明。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陈辉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自本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将由陈辉先生担任,尚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作出修订。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选举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为:陈辉先生(主任委员)、林强先生、马志超先生、何美云女士、李良琛先生。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路晓燕女士(主任委员)、李良琛先生、周优芬女士。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为:李良琛先生(主任委员)、何美云女士、黄一桓先生。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何美云女士(主任委员)、路晓燕女士、齐雁兵先生。

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且均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其中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路晓燕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自本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鉴于根据原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规定,“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本次修订后的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成员改为由五名董事组成。因此,本次会议同意选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人数为五人。《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作为本议案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已经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因此本议案表决结果生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经董事长陈辉先生提名,同意聘任林强先生为公司总裁,聘期自本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总裁林强先生提名,同意聘任周优芬女士、马志超先生、黄一桓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苏锡雄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期自本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陈辉先生提名,同意聘任黄一桓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期自本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杨欣悦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聘期自本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为了充分发挥公司独立董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公司参考市场上同类公司的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将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定为每年12万元人民币(税前)。

表决情况: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路晓燕女士、何美云女士与李良琛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其他议案安排,择机召开股东大会,具体详见后续的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