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人员收到上海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18 证券简称:上港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059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人员收到上海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裁王海建先生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王海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2]209号),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王海建:
经查,你作为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你的配偶戴慧群于2022年3月3日买入上港集团股票30,000股,于2022年3月22日卖出上港集团股票30,000股。
上述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短线交易行为。为维护市场秩序,规制违规交易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对于上述警示函所涉及事项,公司已于2022年7月23日进行了披露。王海建先生及其亲属承诺将在今后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证此类情况不再发生。公司也将进一步加强培训宣导,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学习《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审慎操作。公司将持续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