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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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2022-11-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2-115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伊戈尔”)完成了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的工作,向9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41.50万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2年04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2、2022年04月19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3、2022年04月22日,公司通过内部OA系统公示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04月22日至2022年05月01日,公示期为10天。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拟激励对象有关的异议。2022年05月06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2年05月11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05月12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5、2022年0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对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发表了意见。

6、2022年06月14日,公司完成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145名激励对象授予期权168.70万份,向49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58.50万股。本次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2年06月16日,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96,320,455股增加至298,905,455股。

7、2022年10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2年10月13日为预留授权/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7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31.3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0.52元/份;向符合授予条件的9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41.5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7.46元/股。

二、2022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情况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2、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2022年10月13日

3、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为41.50万股,授予价格为7.46元/股

4、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性质:股权激励限售股

5、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对象共9人,授予分配情况具体如下:

注:本文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6、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前次经董事会审议的情况一致。

7、解除限售安排

(1)解除限售安排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8、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2年-2024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的限制性股票可全部解除限售;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解除限售。激励对象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9、本次限制性股票实施后,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三、激励对象名单及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与前次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与公司在2022年10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权、授予日)》一致。

四、2022年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0月20日出具编号为容诚验字[2022]518F0019号,对公司截至2022年10月19日止增加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的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

经审验,截至2022年10月19日止,贵公司已收到9 名股权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3,095,900.00元,计入股本415,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680,900.00元。贵公司本次增资前注册资本人民币298,905,455.00元,股本人民币298,905,455.00元,已经本所审验,并于2022年6月2日出具容诚验字[2022]518F0010号验资报告。截至2022年10月19日止,贵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299,320,455.00元,累计股本人民币299,320,455.00元。

五、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2年10月13日,上市日期:2022年11月02日。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七、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98,905,455股变动为299,320,455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发生了变动。公司控股股东佛山市麦格斯投资有限公司在授予前持有公司93,272,771股,占授予前公司股本总额的31.20%;公司实际控制人肖俊承先生在授予前持有公司5,569,207股,占授予前公司股本总额的1.86%。本次授予完成后,控股股东佛山市麦格斯投资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肖俊承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分别为31.16%、1.86%。

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八、每股收益摊薄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按新股本299,320,455股摊薄计算,2021年度每股收益为0.65元。

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说明

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十、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包含公司董事,参与激励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除因首次授予而取得公司限制性股票外,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2-116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伊戈尔”)完成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的工作,向17名激励对象授予31.30万份股票期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2年04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2、2022年04月19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3、2022年04月22日,公司通过内部OA系统公示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04月22日至2022年05月01日,公示期为10天。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拟激励对象有关的异议。2022年05月06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2年05月11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05月12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5、2022年0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对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发表了意见。

6、2022年06月14日,公司完成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145名激励对象授予期权168.70万份,向49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58.50万股。本次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2年06月16日,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96,320,455股增加至298,905,455股。

7、2022年10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2年10月13日为预留授权/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7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31.3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0.52元/份;向符合授予条件的9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41.5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7.46元/股。

二、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情况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2、股票期权的预留授权日:2022年10月13日

3、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数量为31.30万份,行权价格为10.52元/份

4、股票期权预留授予对象共17人,授予分配情况具体如下:

5、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6、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2年-2024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公司注销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当期可行权份额。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的股票期权可全部行权;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不得行权。激励对象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7、本次股票期权实施后,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三、激励对象名单及获授股票期权的数量与前次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获授股票期权的数量与公司在2022年10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权、授予日)》一致。

四、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1、期权简称:伊戈JLC2

2、期权代码:037300

3、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完成时间:2022 年10月31日

五、激励计划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