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22 证券简称:成都先导 公告编号:2022-057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获得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2年5月17日至2022年10月28日期间,累计收到政府补助款项人民币8,134,526.37 元,其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款项人民币8,134,526.37 元。
二、补助的类型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有关规定,公司获得的上述政府补助款项,预计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上述政府补助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22年度损益的最终影响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日
证券代码:688222 证券简称:成都先导 公告编号:2022-058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2年10月31日,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8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00,680,000股的比例为0.146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7.79元/股,最低价为15.0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4,130.7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1.788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日、2022年7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47)。
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现已实施完毕,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21.788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1.738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
二、实施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期间,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本400,680,000股的比例为0.00%。截至2022年10月31日,公司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8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00,680,000股的比例为0.146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7.79元/股,最低价为15.0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4,130.7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