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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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11-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22097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族激光”)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5日以专人书面、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0月31日以通讯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子公司增资并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大族锂电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锂电”)增资73,975.70万元,其中,通过有限合伙企业间接增资的31,975.70万元对应的份额将向公司及大族锂电核心员工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转让,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1月1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子公司增资并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9)。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22098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族激光”)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6日以专人书面、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0月31日以现场召开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磊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子公司增资并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增资并实施员工持股事项定价公允合理,有助于充分调动参与对象的工作积极性,将员工利益与公司的长远发展紧密结合。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1月1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子公司增资并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9)。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22099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子公司增资并实施员工持股

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向子公司增资并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概述

1、为适应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激光”或“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加快推进动力电池行业专用设备业务的发展,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大族锂电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锂电”)增资73,975.70万元。其中,大族激光直接增资42,000.00万元;剩余31,975.70万元拟通过深圳市族锂聚贤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族锂聚贤”)、深圳市族能聚贤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族能聚贤”)及深圳市族锂聚才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族锂聚才”)间接增资。本次增资定价参考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大族锂电截至2022年7月31日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并由各方协商确定大族锂电的投前估值为102,500.00 万元。

综上,大族激光、族锂聚贤、族能聚贤、族锂聚才分别拟以42,000.00万元、19,783.1000万元、6,739.3785万元和 5,453.5215 万元认缴大族锂电新增注册资本9,834.1463 万元、 4,632.1404 万元、 1,578.0008 万元和 1,276.9221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大族激光、族锂聚贤、族能聚贤、族锂聚才将分别持有大族锂电81.88%、11.21%、3.82%和3.09%的股权。

2、为增强公司及大族锂电核心团队的凝聚力,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人才,公司拟将增资完成后持有的族锂聚贤、族能聚贤、族锂聚才财产份额转让给大族激光员工及大族锂电核心员工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以下简称“员工持股平台”),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其中,首次授予部分份额合计不超过26,522.2785万元(对应本次增资后大族锂电不超过15.03%的股权)。首次授予定价按照本次增资后大族锂电的股权价值 176,476.00万元(其中包含本次增资前大族锂电的投前估值102,500.00 万元及本次对大族锂电现金增资 73,976.00万元)确定。公司将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首次授予的财产份额转让工商登记。剩余部分,公司将预留用于未来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员工参与大族锂电持股。

3、公司于2022年10月31日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增资并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4、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大族锂电管理层负责具体开展实施。

二、增资方基本情况

除公司外,本次增资的交易对方包括族锂聚贤、族能聚贤、族锂聚才,具体信息如下:

1、族锂聚贤

企业名称:深圳市族锂聚贤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FYMD24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族锂汇富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和平社区重庆路12号大族激光智造中心4栋厂房701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2、族能聚贤

企业名称:深圳市族能聚贤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F3C083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族鑫汇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和平社区重庆路12号大族激光智造中心1栋厂房701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不含投资类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3、族锂聚才

企业名称:深圳市族锂聚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FYMB6E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族锂汇富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和平社区重庆路12号大族激光智造中心4栋厂房701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交易对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增资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大族锂电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7A3711

法定代表人:王瑾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和平社区重庆路12号智造中心园3栋厂房501

注册资本:人民币24,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主要财务数据

大族锂电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2022年内,大族锂电取得深圳市大族贝瑞装备有限公司、深圳市大族鼎盛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大族激光(常州)新能源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大族激光(荆门)新能源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大族激光(宜宾)新能源装备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大族锂电、大族贝瑞分别承接了大族激光对应动力电池电池专用设备制造业务相关资产、负债和人员,构成同一控制下业务合并,为完整反映动力电池行业专用设备的经营情况,以上数据为模拟合并后的数据,未经外部审计。

3、本次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变化

单位:万元

注:增资各方以人民币 73,976.00万元的价格认购大族锂电本次增资的新增注册资本。其中,人民币17,321.2096万元计入大族锂电的实收资本,剩余人民币56,654.7904万元计入大族锂电资本公积。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大族锂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本次增资相关协议主要条款

公司、大族锂电及交易对方就本次增资签署了《增资认购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1、签署主体

增资方:大族激光、族锂聚贤、族能聚贤、族锂聚才

标的公司:大族锂电

2、增资价格

增资方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认缴大族锂电新增注册资本17,321.2096万元。根据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深圳市大族锂电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国众联评报字(2022)第2-1505号),截至2022年7月31日,大族锂电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02,276.93万元。参考上述评估报告中大族锂电股东的全部权益价值,各方协商一致确定本次增资以大族锂电的投前估值人民币 102,500.00 万元为定价依据,增资方最终以人民币 73,976.00万元的价格认购大族锂电本次增资的新增注册资本。其中,人民币17,321.2096万元计入大族锂电的实收资本,剩余人民币56,654.7904万元计入大族锂电资本公积。

增资方各自具体认缴新增注册资本及对应的增资价款如下:

3、支付安排

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增资方应分别向大族锂电指定银行账户一次性支付增资价款。

4、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各方应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全面、适当、及时地履行其义务及规定,若本协议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则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如由于本协议任何一方之过错而导致本协议全部或部分无法充分履行,过错方应赔偿由此给其他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如果多方均有过错,则过错方应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对其他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5、生效条款

本协议应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各方公章之日起生效。

五、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主要内容

1、实施模式及分配比例

本次增资完成后,大族锂电的股权结构如下图:

大族激光通过上述增资在族锂聚贤、族能聚贤、族锂聚才持有的财产份额将转让予大族激光员工及大族锂电员工分别出资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用于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其中,首次授予部分份额合计不超过26,522.2785万元(对应本次增资后大族锂电不超过15.03%的股权)。首次授予定价按照本次增资后大族锂电的股权价值 176,476.00万元(其中包含本次增资前大族锂电的投前估值102,500.00 万元及本次对大族锂电现金增资 73,976.00万元)确定。公司将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首次授予的财产份额转让工商登记。剩余部分,公司将预留用于未来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员工参与大族锂电持股。

2、参与员工范围

大族激光在族能聚贤持有的财产份额将转让予大族激光员工出资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持股员工原则上为大族激光及其控股企业(大族锂电及其控股子公司除外)的经营管理层与核心员工(不包括大族激光独立董事和监事)。

大族激光在族锂聚贤和族锂聚才持有的财产份额将转让予大族锂电员工出资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持股员工原则上为大族锂电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层与核心员工。

其中,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张建群、周辉强、杜永刚、王瑾、黄祥虎、宁艳华、任宁、董育英、赵光辉、欧阳江林、王祥、李剑锋、钟健春及朱登川将作为首次授予对象,并作为有限合伙人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大族锂电不超过1.65%的股权。

3、认购资金来源

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的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均采用货币方式出资。大族激光及大族锂电均不得为该等员工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4、定价依据

首次授予定价按照本次增资后大族锂电的股权价值176,476.00万元(包含本次增资前大族锂电的投前估值102,500.00 万元,及本次各方对大族锂电现金增资73,976.00万元)确定。

剩余预留部分财产份额的授予价格参考届时评估报告或外部投资者投资估值予以确定。

5、持股方式

(1)大族激光员工

大族激光员工直接出资成立的员工持股平台(有限合伙企业)尚在设立中。大族激光员工将通过有限合伙企业间接持有族能聚贤的财产份额,并通过族能聚贤间接持有大族锂电的股权。

(2)大族锂电员工

大族锂电员工直接出资成立的员工持股平台(有限合伙企业)尚在设立中。大族锂电员工将通过有限合伙企业间接持有族锂聚贤、族锂聚才的财产份额,并通过族锂聚贤、族锂聚才间接持有大族锂电的股权。

6、员工退出限制

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除最终签署的合伙协议另有规定外,在员工持股平台存续期间,不得要求退伙,且不得处置所持有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包括但不限于质押、转让、信托、委托管理等方式,并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享有收益。

7、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考核

为贯彻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更好的激发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的主观能动性,将参与对象的个人发展与公司发展相统一,员工持股平台族锂聚贤、族能聚贤、族锂聚才将设定相关持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期约定、针对不同岗位和职级的参与对象的考核规则等。参与对象如出现在服务期届满前离职、考核不达标等情形时,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约定,大族激光或大族激光指定的第三方有权按照授予价格回购该参与对象的部分或全部合伙份额,有权享有该参与对象的部分或全部收益。

8、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参与员工的选择、获授合伙份额的确定、持股平台的运作机制、协议的制定及签署等与实施本次员工计划相关的所有其他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大族锂电管理团队或其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制定和实施。

9、本次员工持股可能存在的风险

(1)被参与员工参与意愿不强、未及时缴纳出资款或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度缓慢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2)由于所处行业或其他外部环境原因导致业务开展不顺利,员工持股效果未达预期的风险。

六、本次增资并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并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促进大族锂电业务的稳步开展,满足其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增强大族激光及其控股子公司大族锂电的凝聚力、维护大族激光和大族锂电的长期稳定发展,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人才,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本次增资及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成后,公司持有大族锂电的权益比例将由100%降至约81.88%,大族锂电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增资并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不会导致公司失去对大族锂电的控制权,不会对公司利润造成重大影响。本次增资并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交易不会产生相关费用。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子公司本次增资及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有利于稳定和吸引人才,有利于公司、大族锂电实现长期稳定发展。本次增资及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审议决策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增资认购协议》。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