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10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2-089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10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10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给各位董事,并抄送给各位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于2022年10月3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10次临时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5人,分别是邱盛平、王志伟、梁士伦、周建英、吴建初。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龚俊强主持。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0)。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2年11月16日(星期三)下午3:00在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益围路10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91)。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10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2-090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10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较好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2022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人,注册会计师1,45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30人。
信永中和2021年度业务收入为36.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6.9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54亿元。2021年度,信永中和实施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58家,收费总额4.5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2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止2022年6月30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人次和纪律处分0人次,涉及32 名从业人员。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郭晋龙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6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需如先生,199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3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永德先生,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2家。
2、诚信记录
签字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及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信永中和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认可信永中和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信永中和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信永中和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关从业资格,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在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为公司做了各项专项审计及财务报表审计,坚持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为了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10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2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10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10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5次临时会议决议;
5、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2-091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10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11月16日(星期三)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6日(星期三)上午9:15-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6日(星期三)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10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鉴于受疫情影响,部分董事将采用腾讯视频的方式参加会议;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益围路10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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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10月3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10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于2022年10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0)及其它相关公告。
(三)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代表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请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需填好附后的《股东登记表》,通过传真或信函的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2年11月14日
上午8:00-12:30,下午13:30-5:20
(三)登记地点: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代理人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代理人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帐户卡、法人持股凭证。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绮丽、朱洪婷
电话:0760-86138999-88901、0760-86138999-88909
传真:0760-86138111(传真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益围路10号四楼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528400
(六)会议费用:会期预定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七)其他资料:有效健康码、行程码等疫情防控要求的资料(包括可能根据疫情情况,按本地疫情防控要求提供核酸检测报告)。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10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登记表及授权委托书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691”,投票简称为“联合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1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1月16日(星期三)上午9:15-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6日(星期三)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 股东账户号: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登记日期:2022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如部分行使表决权请特别注明)。
委托人名称(签章):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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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