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11月1日

查看其他日期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

2022-11-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20 证券简称:爱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4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原对外投资事项的概述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了《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投资框架协议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增资深圳市颖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颖灿”、“标的公司”、“目标公司”)与标的公司、标的公司现有股东深圳雷炎科技有限公司、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高煜翔先生签署了《投资框架协议》,公司拟以现金增资的方式持有深圳颖灿51%的股权。

二、终止本次对外投资原因和情况

公司在《投资框架协议》签署后,积极做好履约准备。但目标公司所处行业近期存在较大政策变化,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公司与标的公司、标的公司现有股东深圳雷炎科技有限公司、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高煜翔先生协商一致,同意终止本次投资事项。

本次终止对外投资的相关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也不属于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

三、终止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投资尚未签署最终交易文件、未办理相关股权变更手续,公司亦未投入资金。公司终止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

公司未来仍将持续关注行业的发展方向、政策导向和潜在的各种商业合作的可能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日

证券代码:603020 证券简称:爱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5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2年10月31日,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600,0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9831%,回购最高成交价为12.0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84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584,235.6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6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公司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和/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5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6月22日、2022年6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载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和《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31)。

二、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2年10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00,000股,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261%,回购最高成交价为10.1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09元/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1,014,838.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2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600,0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9831%,回购最高成交价为12.0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84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584,235.6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