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万家和谐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新增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与托管协议的公告
万家和谐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投资需求,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万家和谐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本基金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于2022年11月4日起,增设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万家和谐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中相关条款。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C类基金份额增设方案
(一)基金的分类
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收取申购费用,但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但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A 类基金份额为原有基金份额类别,C类基金份额为新增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 A 类、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A类基金份额代码:519181;C类基金份额代码:016954)。由于基金费用等不同,本基金A 类、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之间不得互相转换。原有的基金份额在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后,全部自动转换为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该类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规则以及费率结构均保持不变。
(二)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价格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C 类基金份额的首日基金份额净值与当日 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一致。
(三)C类基金份额的费用
1、申购费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2、赎回费
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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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基金份额收取的赎回费全部计入基金财产。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
二、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及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APP)。
住所、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360号8层(名义楼层9层)
法定代表人:方一天
联系人:亓翡
电话:(021)38909777
传真:(021)38909798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0800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APP)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及赎回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基金管理人的网站公告。
网上交易网址:https://trade.wjasset.com/
微交易:万家基金微理财(微信号:wjfund_e)
2、非直销销售机构
非直销销售机构名单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
三、《基金合同》与《托管协议》的修订
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中涉及增设基金份额相关内容进行修改。本次系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修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2022年11月4日起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登载于规定网站。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四、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次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与《托管协议》事项予以说明,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容。
2、投资者可自2022年11月4日起,办理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投等业务。若日后调整上述业务的适用范围,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通知或公告。
3、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wjasset.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800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及其投资人员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关注基金特有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