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股票代码:601002 股票简称:晋亿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2-045号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75号)的核准,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853.8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00元,共计募集资金79,269.00万元,其中资产认购部分为30,857.11万元,募集现金48,411.89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845.7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7,566.19万元,于2020年4月2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88.5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7,377.6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86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6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银行(现更名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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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来将以公司自有资金进行投入,为加强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决定对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予以注销。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并将该事项通知 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