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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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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2年半年报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2022-11-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2-079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2年半年报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天齐锂业”)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对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半年报问询函〔2022〕第4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就《问询函》所提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相关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及分析说明,现就《问询函》所列问题回复如下: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所涉及到的简称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释义”所定义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除特别说明外,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1. 你公司参股公司SES Holdings Pte.Ltd(以下简称SES)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你公司所持有SES的股份因被动稀释导致你公司对其不再具有重大影响,且你公司不再保留在SES的董事会席位,因此终止确认长期股权投资,确认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上述变动增加你公司投资收益12.07亿元。

(1)请结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会计类第1号》关于重大影响的判断说明你公司对SES不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公司回复: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会计类第1号》1-2重大影响的判断: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其中对重大影响的判断主要有以下两点意见:

1、重大影响的判断关键是分析投资方是否有实质性的参与权。

2、投资方有权力向被投资单位委派董事,一般可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的证据表明其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

同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一长期股权投资》应用指南中三、关于重大影响的判断:

企业通常可以通过以下一种或几种情形来判断是否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

2、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

3、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

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

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2022年2月1日,IVANHOE Capital Acquisition Corp(NYSE:IVAN,艾芬豪资本收购公司,以下简称“艾芬豪”)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公司参股公司SES的业务合并事项,艾芬豪更名为“SES AI Corporation”;2022年2月3日,其完成了发行价为每股10.0美元的普通股私募非公开发行,合计募集资金约2.75亿美元;2022年2月4日,合并公司的A类普通股和认股权证在纽约证券交易所开始交易,新股票代码分别为“SES”和“SES WS”。SES上市后,公司对其的持股比例由9.34%稀释至7.97%,且不再保留在SES的董事会席位。

SES上市前,SES董事会共有7名董事,其中公司委派1名董事,公司可以通过该名委派的董事代表参与SES财务和经营政策的制定,从而对SES施加重大影响。SES上市后,因公司不再保留在SES的董事会席位,故无法通过委派董事参与SES的财务和经营决策。

综上,公司因被动稀释不再保留在SES的董事会席位,不再对SES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故公司对SES不再具有重大影响。

(2)请说明投资收益确认的过程与依据,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公司回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应用指南中七、(三)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规定:

“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因部分处置等原因导致持股比例下降,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应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对剩余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应当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022年2月4日,合并公司SES的A类普通股和认股权证在纽约交易所开始交易,公司不再保留在SES的董事会席位,即SES上市当日(2022年2月4日)为公司丧失重大影响之日。2022年2月4日SES收盘价为7.08美元/股,根据公司持股数量27,767,941股及当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6.3746,计算出当日的公允价值折合人民币为12.53亿元,并作为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的初始入账金额。同时,结转SES原按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确认的账面价值1.55亿元,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10.99亿元计入投资收益;结转因SES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1.08亿元并计入投资收益。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综上,公司对以上投资收益的确认过程与依据、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请说明将SES转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依据及合规性。

公司回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一长期股权投资》第十五条 投资方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应当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公司应当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进行分类,即将相关金融资产追溯调整归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由于该项投资属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公司对SES的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核算,其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综上,公司对SES的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2. 2019年初,你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天齐锂业香港有限公司持有的智利化工矿业公司(SQM)的B类股进行融资,采用了3年期领式期权融资方案。报告期你公司完成领式期权合约的实物交割,交割增加你公司投资收益7.33亿元。报告期领式期权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发生额为-9.08亿元。请说明你公司选择实物交割的原因,投资收益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确认的过程与依据,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公司回复:

(一)选择实物交割的原因

公司于2022年1月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参股公司SQM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选择实物交割的方式(即可以出售全部质押的SQM的B类股)完成领式期权融资的到期偿还,并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价格、时机等因素选择收回部分剩余股票或出售全部剩余股票收回现金。

按照天齐锂业香港与摩根士丹利国际有限公司(下称“摩根”)签订的两份远期股票交易(即“领式期权”)合同:作为交易的担保,天齐锂业香港分别将所持有的2,575,318股和2,700,000股SQM公司B类股股票质押给摩根;天齐锂业香港于到期日将按照如下规则与摩根完成交易:

1、到期日SQM的B股股价在期初价格的90%及以下,按期初价格的90%作为交易价格结算;

2、到期日SQM的B股股价在期初价格的90%-120%之间,按实际价格交易结算;

3、到期日SQM的B股价格在期初价格的120%及以上,则按期初价格的120%作为交易价格结算。

合同约定的领式期权交割方式有两种:现金交割和实物交割。公司可以提前五个工作日自行选择领式期权到期交割方式,若未进行选择,则默认为实物交割。若选择现金交割,则直接向摩根偿付融资款项总额加上超过上领价格(即期初价格的120%)对应的超额收益,即可取回股票;若选择实物交割,则将股票实物交割给摩根,如果实际股价高于下领价格(即期初股价的90%),公司可以收回部分股票,收回部分的股票也可以选择转换为现金。

由于SQM的B类股每股价格上涨幅度较大,如果采用现金交割,资金需求量较大,公司选择实物交割是结合公司及境内外子公司资金现状、2022年公司整体资金预算及有息负债到期情况,并基于公司现阶段的财务状况和长远经营发展的考虑。

经测算,假设按照SQM的B类股2021年12月31日的收盘价格、公司2021年9月30日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成本测算,本次采取实物交割的方式完成领式期权融资到期偿还,对公司当期损益影响较小。公司偿还该部分债务后,财务费用也会相应减少。实物交割有利于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同时确保在公司生产运营正常运行的前提下按时偿付到期债务,符合公司现阶段的实际情况,并且不会影响公司在SQM拥有的董事会席位,不会对公司参与其公司治理造成实质性障碍,亦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和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二)投资收益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确认的过程与依据

截至2022年6月28日,公司已完成以SQM发行的B类股为标的的看涨/跌期权(领式期权)合约的全部交割,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衍生工具的相关准则要求,公司将看跌期权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并根据其到期期限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将看涨期权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负债。以上述领式期权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分别对其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与账面余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在交易日终止确认已出售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并将收到/付出的对价与其账面余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处置利得或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一长期股权投资》及其应用指南:

企业持有长期股权投资的过程中,由于各方面的考虑,决定将所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的股权全部或部分对外出售时,应相应结转与所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一般情况下,出售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处置损益。

投资方部分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应当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根据上述准则要求,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通过国际上通行的BSM期权估值模型分别确认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的公允价值,该公允价值与上一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的差额-90,785.56万元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领式期权交割日,公司根据交割期权收到/付出的对价与看涨期权/看跌期权在上一个资产负债日的公允价值的差额1,042.50万元,确认处置利得,并计入投资收益。同时,根据实物交付股票的数量,相应结转与所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将出售股权的对价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73,297.22万元,确认为处置损益,计入投资收益。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公司也按出售股权比例结转入当期投资收益。综上,公司对处置领式期权事项的投资收益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确认过程、依据和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 你公司锂化合物及衍生品毛利率为87.54%,同比上升40.86个百分点。

(1)请结合产品上下游价格变动、成本费用归集、同行业公司毛利率等情况说明锂化合物及衍生品毛利率上升幅度较大的原因。

公司回复:

锂产业链上,最上游为锂矿,锂矿加工成碳酸锂和氢氧化锂等锂化合物后,下游深加工进入医药、电池、工业等应用领域。作为产业链最前端的上游锂矿资源的开采和基础锂化合物产品是整个行业的基础。锂的下游应用以电池为主,其中消费类电子产品电池和新能源汽车应用的动力电池是主要领域,且随着电动汽车产销量增长,动力电池份额以及影响力不断增强,已成为锂消费市场主要的增长驱动力。在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我国新能源市场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市场的持续升温,新能源产业链下游厂商装机量基本维持高位运行,锂材料需求旺盛,导致2021年锂产品价格持续上涨;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提速,新能源产业链厂商扩能情绪高涨,但产业链下游厂商扩能周期明显短于上游扩能周期,2022年随着下游扩张产能逐步释放,造成锂材料产品供需错配,且缺口进一步放大,导致2022年锂产品价格出现急剧上涨,且维持在高位。主要锂化合物产品价格走势图如下图所示:

(数据来源:亚洲金属网)

公司锂化合物及衍生品毛利率及影响因素分析如下表所示:

锂化合物及衍生品毛利率分析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表锂化合物及衍生品不包含锂渣等副产品。

公司主要为从原矿石开采到最终锂化合物及衍生品产品的全流程自产模式,且实现了100%锂精矿自给率,锂化合物及衍生品产品的生产成本受上游锂精矿价格变动影响比较小,近几年来锂化合物及衍生品单位生产成本保持稳定。同时,公司近几年在产品类别、生产工艺等方面也未发生重大变化。毛利率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产品销售价格的变动,受成本变动影响较小。由上表可知,公司生产的主要锂化合物及衍生物2022年1-6月平均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增加40.86%,其中单价上升导致毛利率上升43.33%。

(2)请说明锂化合物及衍生品毛利率是否与同行业公司存在较大差异,若存在,请说明原因。

公司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锂化合物及衍生品的综合毛利率较上年同期明显上升,总体保持较高水平。选取同行业上市公司的锂系列产品毛利率对比,可见锂系列产品毛利率均在2020年至2021年呈增长趋势,并在2022上半年延续大幅度增长,公司毛利率变化趋势与同行业公司保持基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的毛利率水平明显高于同行业,与国内同行相比,公司用于生产锂化合物及衍生品的锂精矿完全自给自足,来源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拥有的格林布什锂辉石矿,而格林布什是全球成本最低的锂辉石主要生产商之一,其他锂精矿生产商的生产成本通常高于格林布什。由于公司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因此,公司锂系列产品毛利率高于国内同行,但变动趋势基本保持一致。与国外同行比,本报告期内,国外同行的销售多采用长单模式,公司销售定价主要参考行业主流报价机构的即期价格,因此,公司在锂产品价格上涨周期较国外同行实现了更高的毛利率。同行业公司具体毛利率数据如下表所示:

天齐锂业与其他上市公司锂产品毛利率对比情况表

(数据来源:各上市公司公开信息)

4. 你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33.18亿元,较期初增长26.55亿元。前五大应收账款余额合计28.56亿元,计提坏账准备合计0.30亿元。

(1)请结合你公司业务开展、客户信用期等情况说明应收账款余额增长较快的原因,以及超出信用期未回款的应收款项金额及占比。

公司回复:

公司是中国和全球领先、以锂为核心的新能源材料企业,主营业务包括锂精矿产品和锂化合物及其衍生物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公司的锂产品在全球销售,通过长期与下游生产企业的合作,目前公司已逐步与全球各大电池材料制造商、跨国电池公司和玻璃玻纤及陶瓷生产商等下游企业形成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受益于全球新能源汽车景气度提升,锂离子电池厂商加速产能扩张,下游正极材料订单回暖等多个积极因素的影响,公司2022年1-6月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大幅上升119.45亿元,同比增长508.05%。本报告期内,基于公司与客户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主要客户基本保持稳定,公司的客户信用期政策较去年无重大变化,因此营业收入的大幅上升导致应收账款较上年末增加26.55亿元,同比增长400.74%。

公司根据客户信用等级划分应收账款信用期。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超出信用期未回款的应收账款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上述超出信用期未回款的应收账款均为锂化合物及锂衍生品销售,相关客户多为长期来往的大额采购客户。公司对上述应收账款已按1年内预期信用损失率5%计提坏账准备,截至本回函日,上述款项已全部收回。

(2)请说明前五大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确认的依据及计提的充分性。

公司回复:

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前五大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公司前五大应收账款中,境外信用期内账龄组合的款项共计22.49亿元,其中主要系控股子公司泰利森锂业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利森”)应收Albemarle Group(以下简称“雅保”)账款,期末余额为21.02亿元。根据2022年半年度报告“第十节、五、12、(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相关披露,该部分境外账龄组合的款项于报告日仍在信用期内,不计提坏账准备。此外,根据2014年3月天齐英国(现更名为TLEA)与文菲尔德少数股东RT锂业(雅保前身)签订的《交叉担保契约》,RT锂业将其持有的文菲尔德49%权益质押给TLEA,TLEA将其持有的文菲尔德51%的权益质押给RT锂业。这是为了在另一方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如破产、重大违约等),保护另一方股东拥有强制转让权力。该交叉质押机制确保了双方股东按照供货协议及分销协议的约定履行支付货款的义务,以避免出现重大违约而触发被另一方股东强制收购的权力。此外,结合雅宝支付泰利森锂精矿货款的历史情况,也未有延期支付的情况。公司认为,由于上述原因,雅保不支付泰利森货款的可能性极低。

境外信用期内账龄组合中1.47亿元系控股子公司Tianqi Lithium Kwinana(以下简称“TLK”)向境外客户SK Innovation Co., Ltd.(以下简称“SKI”)销售商品产生的应收账款。该部分境外应收款项于报告日仍在信用期内,根据2022年半年度报告“第十节、五、12、(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相关披露,不计提坏账准备。SKI系与TLK签订《长期供货协议》的国际长单客户,参考其历史信用经验及回款情况,并未有延期支付的情况,此外,SKI初始向公司缴纳了2,000万美元的交易保证金,截止报告日该保证金剩余约0.69亿元人民币。基于以上情况,公司对本报告期末应收SKI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

截止本回函日,上述境外信用期内账龄组合中的款项已全部收回。

公司前五大应收账款中,其他账龄组合的款项共计6.07亿元,占比21.25%,坏账准备余额为0.30亿元。根据2022年半年度报告“第十节、五、12、(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相关披露,对于其他账龄组合,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表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前五大应收账款中其他账龄组合的款项均为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故按照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5%计提坏账准备。

综上,公司认为对前五大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是充分适当的,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

5. 你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中北京卫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0.52亿元,请说明增加原因,以及其公允价值的评估过程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一)北京卫蓝增资情况

2022年3月,公司收到北京卫蓝通知,其已完成C轮融资。本次融资后,公司的持股比例由3.45%稀释至3.26%。

(二)公允价值的评估过程及合理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公允价值计量》应用指南中三、(二)有序交易以及三、(四)市场参与者的相关规定:

企业判定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是有序交易的,在以公允价值计量该资产或负债时,应当考虑该交易的价格,即以该交易价格为基础确定该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

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应当基于市场参与者之间的交易确定该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

基于以上规定,公司对北京卫蓝投资的公允价值参考北京卫蓝最新引入的第三方投资者入股价格确定,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根据享有北京卫蓝股权份额3.26%的公允价值调整了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中对北京卫蓝的账面价值。

综上,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中北京卫蓝的公允价值的确定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具有合理性。

6. 你公司第一期年产2.4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项目于2022年5月19日确认所有参数达到电池级氢氧化锂标准,但该项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金额为0。请结合第一期年产2.4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项目的建设进度、已生产出合格产品等情况说明是否存在部分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但未转入固定资产的情形。

公司回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固定资产》应用指南的相关规定,“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同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一借款费用》的相关规定,“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可从下列几个方面进行判断:

(一)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或者生产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者实质上已经完成。

(二)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与设计要求、合同规定或者生产要求相符或者基本相符,即使有极个别与设计、合同或者生产要求不相符的地方,也不影响其正常使用或者销售。

(三)继续发生在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需要试生产或者试运行的,在试生产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转或者营业时,应当认为该资产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

本公司对为一期氢氧化锂项目配套的已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且在其他部分继续建造中不影响其使用的办公楼、停车场、办公软件等已作预转固处理,公司会计核算将此类辅助项目放入其他零星工程项目中进行管理和披露。

一期氢氧化锂项目是公司在海外独立自主设计建设的第一个世界级氢氧化锂自动化生产线。公司2020年初综合考虑面临的实际情况及财务资金状况决定调整一期氢氧化锂项目的调试进度安排和项目目标,放缓项目节奏。经过谨慎论证,公司于2020年年底重启了一期氢氧化锂生产线的调试工作。截至2022年6月30日,一期氢氧化锂项目经过反复调试和优化,首批约10吨氢氧化锂产品通过公司内部实验室取样检测,并于2022年5月19日确认所有参数达到电池级氢氧化锂标准。为实现该项目商业化生产,TLK后续将提供产品给不同客户进行品质认证,这一流程预计需要4-8个月的时间。虽然一期氢氧化锂项目已产出经内部实验室取样检测确认的首批合格氢氧化锂产品,但首批约10吨的合格产品产出与项目设计产能仍存在差距,项目联合工作小组仍在对工艺控制参数进行调试和优化,以促使项目逐步实现全流程持续、稳定生产状态,并达到符合设计要求的可以连续稳定生产预定可销售产品一一电池级氢氧化锂的状态。

综上,2022年6月30日,一期氢氧化锂生产线尚未达到可以连续稳定生产预定可销售产品的状态,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因此该项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金额为0。同时,对于为一期氢氧化锂项目配套的已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且在其他部分继续建造中不影响其使用的办公楼、停车场、办公软件等已在本年及以前年度作预转固处理,公司会计核算将此类辅助项目放入其他零星工程项目中进行管理和披露,故不存在部分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但未转入固定资产的情形。

7. 你公司其他应付款中往来款及其他期末余额为0.69亿元。请列示明细情况及产生原因。

公司回复: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其他应付款中往来款及其他期末余额为0.69亿元,占其他应付款总额比例较小,约为5.44%。其他应付款一一往来款及其他具体明细如下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能源配套维持费系公司子公司TLK与澳洲能源公司Synergy约定的能源最低收费和实际使用能源费的差额。截止2022年6月30日,TLK一期氢氧化锂项目尚未实现正式商业化生产,其实际使用的能源费低于Synergy的最低收费标准,TLK与Synergy就此差额费的金额正进行沟通协商。根据谨慎性原则,公司将此项能源差额费计入其他应付款。

8. 你公司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中称2017年配股、2019年配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但“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44.19万元,请说明是否有误,若有误,请更正。

公司回复:

公司2017年配股、2019年配股募集资金相关数据无误,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主要系募集资金存放产生的利息收入。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