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2-066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的说明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申通快递,股票代码:002468)连续三个交易日(2022年10月28日、10月31日及11月1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22年10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65)。2022年,公司秉承“正道经营、长期主义”的发展理念,坚定“打造中国质效领先的经济型快递”战略目标,全网协同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产能吞吐能力持续增强,推动公司业务量及市场份额大幅增长,规模效益逐步显现,整体业绩同比去年显著好转。今年第三季度,公司围绕质效领先的战略目标持续加大在时效和质量方面的投入,推动公司时效及服务质量明显改善并做到淡旺季平稳切换,有效保障了快递网络高效运转,公司的整体经营能力逐步增强。
2、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除已披露信息外,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