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鑫科材料 编号:临2022-079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科材料”或“公司”)控股股东霍尔果斯船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船山文化”)持有公司股份176,959,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80%。2022年10月31日,船山文化将其质押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资管”)的全部股份176,959,400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了质押登记解除手续,并于2022年11月1日办理了再质押手续,将其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176,959,400股质押给四川融鑫弘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融鑫”)。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船山文化累计质押股份数量176,959,4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9.8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霍尔果斯船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船山文化”)、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216,223,7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97%。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合计204,959,4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的94.79%,占公司总股本的11.35%。
一、公司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船山文化于2022年10月31日将其质押给东方资管的全部股份176,959,400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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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解除质押的股份已于2022年11月1日办理了再质押手续,具体情况详见“二、公司股份再质押情况”。
二、公司股份再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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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船山文化与四川融鑫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和《股份转让协议补充协议》(以下称“主合同”),船山文化向四川融鑫转让鑫科材料176,959,4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四川融鑫向船山文化支付股份转让款。为保障主合同项下四川融鑫之主债权,船山文化同意以其所持鑫科材料176,959,4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提供质押担保。船山文化完成上述股份全部过户的时间最晚不得超过2022年11月25日,否则主合同自动解除且船山文化须按四川融鑫要求时限无条件全额向其退还已付款至其指定账户 。
2、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船山文化、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216,223,7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97%。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合计204,959,4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的94.79%(其中船山文化和恒鑫集团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合计204,959,4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的99.73%),占公司总股本的11.35%。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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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1、2021年8月10日,芜湖恒鑫铜业集团有限公司将其质押给海济融资的全部股份28,000,000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了质押登记解除手续,并于2021年8月10日办理了再质押手续,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28,000,000股质押给海济供应链管理。质押期限为自2021年8月10日至2023年9月17日。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9)。
(二)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控股股东船山文化本次股份质押所融资金的具体用途及预计还款资金来源
1、本次质押所融资金具体用途:船山文化与四川融鑫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和《股份转让协议补充协议》(以下称“主合同”),船山文化向四川融鑫转让鑫科材料176,959,4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四川融鑫向船山文化支付股份转让款。为保障主合同项下四川融鑫之主债权,船山文化同意以其所持鑫科材料176,959,4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提供质押担保。
2、预计还款资金来源:不适用
上述质押事项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化,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