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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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22-11-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临2022-094号

债券代码:163113 债券简称:20象屿01

债券代码:163176 债券简称:20象屿02

债券代码:175369 债券简称:20象屿Y5

债券代码:175885 债券简称:21象屿02

债券代码:188750 债券简称:21象屿Y1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1月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厦门国际航运中心E栋11楼1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邓启东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注: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不包含象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投票数。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珂、潘舒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3日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临2022-095号

债券代码:163113 债券简称:20象屿01

债券代码:163176 债券简称:20象屿02

债券代码:175369 债券简称:20象屿Y5

债券代码:175885 债券简称:21象屿02

债券代码:188750 债券简称:21象屿Y1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监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两名,职工代表监事一名;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股东代表监事相同。

公司于2022年11月2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余玉仙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与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相同。余玉仙女士简历如下:

余玉仙,女,1978年出生,大专学历。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投资管理部项目主管。曾任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项目主管。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