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股票简称:ST曙光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2022-101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价存在大幅波动的风险。公司股票自 2022年11月2日起至 2022年11月3日收盘,累计涨幅达到10.26%,其中2个交易日涨停,公司股票价格存较大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1-9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86亿元。依据公司9月份业绩快报,截止9月末整车累计销售量同比减少48.13%,车桥累计销量同比减少8.79%。公司新能源乘用车产品能否实现量产、量产的时间、市场前景以及产品竞争力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公司控股股东和公司第二大股东的相关拍卖事项分别被法院中止及撤回,公司控股股东就拍卖事宜表示,“我公司已与申请执行的债权人达成和解意向,我公司将以其他资产偿还其部分债务,拍卖无进展”;公司第二大股东就拍卖事宜表示,“公司未与第三方就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签订任何股权转让协议,拍卖进展尚未有进一步更新”。后续拍卖是否重新启动,以及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最终结果,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见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内控相关事项能否解决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华为公司、小米公司从未与公司进行过任何形式的接触,赣锋锂业公司与公司仅有业务合作,未就其他任何事项进行过任何形式的接触,相关市场传闻完全为不实信息。
相关风险提示:
1、股价大幅波动的风险。公司股票自 2022年11月2日起至 2022年11月3日收盘,累计涨幅达到10.26%,其中2个交易日涨停,公司股票价格存较大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2、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1-9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86亿元。依据公司9月份业绩快报,截止9月末整车累计销售量同比减少48.13%,车桥累计销量同比减少8.79%。公司新能源乘用车产品能否实现量产、量产的时间、市场前景以及产品竞争力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控股股东和公司第二大股东的相关拍卖事项分别被法院中止及撤回,公司控股股东就拍卖事宜表示,“我公司已与申请执行的债权人达成和解意向,我公司将以其他资产偿还其部分债务,拍卖无进展”;公司第二大股东就拍卖事宜表示,“公司未与第三方就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签订任何股权转让协议,拍卖进展尚未有进一步更新”。后续拍卖是否重新启动,以及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最终结果,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见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内控相关事项能否解决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华为公司、小米公司从未与公司进行过任何形式的接触,赣锋锂业公司与公司仅有业务合作,未就其他任何事项进行过任何形式的接触,相关市场传闻完全为不实信息。
6、相关股东自行召集的2022年5月5日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是否生效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以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人为被告,向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提起公司决议效力确认之诉。法院审查认为,申请人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行为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禁止被申请人贾木云、深圳中能绿色启航壹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于晶、姜鹏飞、李永岱、刘红芳、周菲实施2022年5月5日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禁止依据上述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至本案终审裁判文书生效时止。截至信息披露日,法院尚未作出最终判决,决议是否生效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