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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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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2022-11-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02 证券简称:舍得酒业 公告编号:2022-059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2年11月1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受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聂诗军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2年11月23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聂诗军,其基本情况如下 :

1、聂诗军先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历任中国石化中原油田采油二厂工程师、北京国嘉瑞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部门经理、重庆永固建材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助理。现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股份代持等代他人征集的情形,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2年10月1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理由: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管理效率和经营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心,并最终提高公司业绩。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1月23日9时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1月23日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召开地点:公司艺术中心会议室

(三)本次股东大会涉及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议案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舍得酒业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58)。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22年11月1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2年11月1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三)征集程序

1、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四川省射洪市沱牌镇沱牌大道999号

收件人: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825)6618269

邮政编码:629209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四)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择一项并打“√ ”,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八)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聂诗军

2022年11月4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舍得酒业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舍得酒业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聂诗军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未填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委托股东联系方式: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600702 证券简称:舍得酒业 公告编号:2022-056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司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除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了《舍得酒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外,还通过公司内部OA系统公示了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名单。

1、公示内容: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2、公示时间:2022年10月19日至2022年10月28日,共计10天;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OA系统公示;

4、反馈方式:以设立反馈电话或当面反映情况等方式进行反馈,并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5、公示结果:在公示的时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

(二)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其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任文件、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其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及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为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时的公司任职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三)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五)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程序合法合规,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1月4日

证券代码:600702 证券简称:舍得酒业 公告编号:2022-057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针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

公司于2022年10月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2022年10月15日作出首次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所有激励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即2022年4月15日至2022年10月14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书面查询结果。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以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除下表所列核查对象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内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

经公司自查,上述人员在核查期间的交易变动系基于自身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分析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激励计划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露公司本激励计划的具体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本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经核查,公司在披露本激励计划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

特此公告。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4日

证券代码:600702 证券简称:舍得酒业 公告编号:2022-058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1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1月23日 9点30 分

召开地点:公司艺术中心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1月23日

至2022年11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投 票权。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作为征集人向公司所有股东征集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方式、 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舍得酒业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3项议案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5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舍得酒业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舍得酒业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述第4-12项议案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舍得酒业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舍得酒业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2、3、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电子邮件、传真与信函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三)登记时间:2022年11月18日8:30-12:00,14:00-17:30。

六、其他事项

(一)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参会安全,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请配合做好出席登记,遵守四川省射洪市有关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并服从会务人员的现场安排。

(二)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自理。

(三)公司地址:四川省射洪市沱牌镇沱牌大道999号

公司邮编:629209

公司联系电话(传真):(0825)6618269

公司邮箱:tpzqb@tuopai.biz

特此公告。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舍得酒业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1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