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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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2022-11-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22-070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稳见管理咨询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齐心集团”)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深圳稳见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稳见管理咨询”)发来的《关于增持齐心集团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及实施完成的告知函》,获悉其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并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名称:深圳稳见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计划增持主体与公司现有股东关系说明:陈钦鹏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齐心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心控股”)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现任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陈钦徽先生为陈钦鹏先生一致行动人。陈钦鹏先生作为稳见管理咨询普通合伙人,股权占比95%;其一致行动人陈钦徽为有限合伙人,股权占比5%;本次增持主体稳见管理咨询与公司控股股东为一致行动人。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和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本着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社会责任,同时认可公司股票的投资价值,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稳见管理咨询决定自2022年5月5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拟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该公告。

稳见管理咨询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增持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同时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稳见管理咨询于增持计划内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824,900股,累计增持股份金额为人民币25,999,689.61元。稳见管理咨询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增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变化如下表:

备注:公司于2022年7月5日回购注销802,416股,总股本由734,020,099股变更为733,217,683股,以上持股比例按最新总股本计算。本公告百分比数值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数,以上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和实施情况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稳见管理咨询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增持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就本次增持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增持人具有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以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增持属于《管理办法》规定的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稳见管理咨询出具的《关于增持齐心集团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及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