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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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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11-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7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1月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曲阜市崇文大道6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倪立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因疫情及工作原因影响,董事刘彬先生、独立董事季勤女士、曹文先生通过视频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独立董事姚建国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寻金龙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现场会议;

4、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要求,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通过视频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募集资金投向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1议案名称:关于本次发行方案的调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作出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

2、本次会议议案为非关联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

3、本次会议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本次会议议案中均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孔晓燕、胡鑫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5日

● 上网公告文件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 报备文件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