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股份及
可能存在继续被动减持的预披露的公告

2022-11-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16 证券简称:和科达 公告编号:2022-076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股份及

可能存在继续被动减持的预披露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瑞和成控股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涉及的司法强制执行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瑞和成控股部分股份因被法院强制执行,可能存在继续被动减持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和科达”)于2022年11月2日披露了《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冻结及股东权益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1),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益阳市瑞和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和成控股”)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冻结且持股发生变化。截至2022年11月2日,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提供的数据外,公司及瑞和成控股未收到与本次解除司法冻结和持股变化相关的法律文书或证明文件。

2022年11月4日,公司收到瑞和成控股的告知函及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签发的执行裁定书(编号:【2021】粤03执8321号、【2021】粤03执8321号之一)等相关法律文书,获悉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覃有倘、龙小明、邹明与瑞和成控股合同纠纷案裁定:强制拍卖、变卖及变价被执行人益阳市瑞和成控股有限公司的和科达1,668,011股无限售流通股以清偿债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被动减持的情况

1、减持原因

因瑞和成控股与和科达覃有倘、龙小明、邹明(以下简称“原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权交易中双方存在分歧,导致瑞和成应付给覃有倘、龙小明、邹明股权转让尾款合计人民币2,000万元逾期,原控股股东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起仲裁,深圳国际仲裁院于2021年10月15日出具《仲裁书》裁定瑞和成控股应向原控股股东支付股权转让款、利息及仲裁费等合计人民币20,351,799.68元(违约金另计)。由此事项导致瑞和成控股持有的公司股票分别于2021年7月1日被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冻结998,758股、2021年12月3日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669,253股。

2022年9月16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覃有倘、龙小明、邹明与瑞和成控股合同纠纷案裁定:强制拍卖、变卖及变价被执行人益阳市瑞和成控股有限公司的和科达1,668,011股无限售流通股以清偿债务。

2022年10月28日,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益阳长益路证券营业部协助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998,700股公司股票,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卖出,并将卖出所得款项扣划至法院指定账户。

2、股东被动减持股份情况

瑞和成控股本次减持已体现公司于2022年11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瑞和成)中,自该次权益变动报告书后,瑞和成暂未减持公司股份。

3、股东本次被动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可能存在继续被动减持的预披露

(一)瑞和成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益阳市瑞和成控股有限公司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瑞和成控股持有公司11,241,3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2413%。

(二)本次被动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因司法强制执行,可能导致被动减持,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一、本次被动减持股东的情况”之“1、减持原因”。

2、股份来源:协议转让,和科达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覃有倘先生、龙小明先生、邹明女士(以下减持:转让方)与瑞和成于2019年11月28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瑞和成受让转让方合法持有的公司29,99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99%。前述股份于2020年5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过户手续,并于2020年6月1日取得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3、减持数量及比例:根据裁定书,尚余669,331股可能继续被司法强制执行处置,但由于司法执行的特殊性,具体减持数量存在不确定性。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 个自然日内,拟被动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 个自然日内,拟被动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如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由于股份减持计划属于被动减持,如果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被强制执行,可能无法遵守需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披露的相关规定。

5、减持方式:执行法院可能视情况采用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司法拍卖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被动减持不违反股东原有的持股承诺的情形。

三、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瑞和成控股累计被质押情况如下:

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瑞和成控股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3、瑞和成控股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被动减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瑞和成控股未提前获悉公司任何重要未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行为。

5、公司信息请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法律文书

2、瑞和成控股的相关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