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50 证券简称:太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2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11月8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1月3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6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庄占龙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2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主要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的经营需要,促进其业务的顺利开展,符合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新增担保的被担保人为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业务经营情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关于增加2022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定2022年11月24日召开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关于召开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8日
证券代码:300650 证券简称:太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3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11月8日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1月3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庄汉鹏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2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为保障子公司经营需要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提供担保额度事项董事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鉴于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增加2022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关于增加2022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1月8日
证券代码:300650 证券简称:太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1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申请2022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37,779.00万元人民币。其中,为了保障全资子公司全芯科微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芯科微”)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供应,促进其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对全芯科微提供不超过6,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近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深圳上步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2圳中银上普高保字第0700B号)(以下简称“本合同”),约定公司为全芯科微与中国银行深圳上步支行签订的《授信额度协议》(编号:2022圳中银上普额协字第0700号)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本次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为子公司全芯科微提供担保的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2、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经核查,全芯科微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
2、保证人: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全芯科微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1)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1,000万元;
(2)在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6、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11月7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549.97万元或等值外币(含本次担保),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83%。
除此之外,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也无逾期担保事项,且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之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授信额度协议》。
特此公告。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8日
证券代码:300650 证券简称:太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4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2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2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的情况概述
(一)已审批通过的担保额度情况
为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两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37,779.00万元人民币,其中为博思达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5,000.00万美元;为全芯科微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6,000.00万元人民币。详情可见2022年3月2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拟新增的担保额度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2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29,687.60万元人民币,其中为全资子公司太龙(厦门)照明电器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为全资子公司太龙(福建)光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为全资子公司博思达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3,000万美元(含本数)。本次调整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71,833.60万元人民币。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如单笔担保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担保终止时止,具体的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短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票据贴现、保函等综合信贷业务,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等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新增担保后,公司对子公司具体担保额度如下:
■
注:公司为博思达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新增的担保额度为3,000.00万美元及已审议担保额度5,000.00万美元,均按照2022年11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美元对人民币7.2292元折算。
二、本次新增担保额度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太龙(厦门)照明电器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2、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经核查,太龙(厦门)照明电器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太龙(福建)光电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2、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经核查,太龙(福建)光电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博思达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2、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为拟担保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依据公司及子公司与有关金融机构最终协商后签署的贷款合同来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主要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的经营需要,促进其业务的顺利开展,符合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新增担保的被担保人为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业务经营情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新增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鉴于此,我们同意《关于增加2022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为保障子公司经营需要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提供担保额度事项董事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鉴于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增加2022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公司预计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71,833.60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5.82%;截至2022年11月7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549.97万元或等值外币(含本次担保),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83%。
除此之外,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也无逾期担保事项,且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之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8日
证券代码:300650 证券简称:太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5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2年11月24日召开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集、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2年11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召开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1月24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24日上午9:15一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当前属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时期,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为保障广大股东健康,减少人员聚集,公司建议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
请登记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漳州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的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将严格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对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登记和管理。请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主动配合公司做好现场身份核对、个人信息登记、出示有效健康码、体温检测、核酸检测报告等疫情防控工作,符合要求者方可进入会议现场,请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引导。
6、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17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17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4)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8、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角江路吴宅园区,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八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
2、审议与披露情况: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本次会议共审议1项议案,且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异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三),连同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在2022年11月21日16: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并进行电话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11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3、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福建省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角江路吴宅园区,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庄伟阳
联系电话:0596-6783990
传真号码:0596-6783878
通讯地址:福建省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角江路吴宅园区,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5、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网络投票平台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
2、《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650
2、投票简称:太龙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1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24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
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经委托人签章后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盖法人公章。
2、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3、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4、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代理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三: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