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564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22-099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诉讼中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控股母公司
3.涉案的金额:651,077,241.68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目前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沃科技”或“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披露了《重大诉讼、仲裁公告》(公告编号:2022-086),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机电力”)向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枣庄八一水煤浆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枣庄八一”)、被告山东八一煤电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八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的重大诉讼事项。2022年11月5日,公司收到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现将诉讼进展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相关情况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1.原告: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2.被告:枣庄八一水煤浆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3.被告:山东八一煤电化有限公司
4.被告:亿和煤电化集团有限公司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公告》(公告编号:2022-086)。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在本案第一次开庭前,中机电力向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追加山东八一股东方亿和煤电化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案被告,并诉请其在山东八一担保责任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该追加申请获得了人民法院的准许。2022年10月18日,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枣庄八一的破产重整申请。经过审理,2022年11月4日,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做出一审判决,主要判决内容如下:
1.被告枣庄八一欠付中机电力工程款97,794,643.96元及相应利息,通过破产程序依法受偿;
2.被告枣庄八一欠付中机电力履约保证金(该款项被一审法院定性为借款)300,000,000元及利息,通过破产程序依法受偿;
3.被告山东八一对判决第2项承担连带付款责任,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履行完毕;
4.中机电力有权就枣庄八一欠付工程款97,794,643.96元,在涉案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中优先受偿;
5.驳回中机电力其他诉讼请求。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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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本次公告所涉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为一审判决,各方当事人是否上诉尚不能确定,案件的最终结果尚未确定,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本次累计的部分诉讼案件尚未结案或开庭审理,上述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对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