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11月10日

查看其他日期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1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金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55号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12名,实际参加会议表决董事12名。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3日以短信、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同意《关于成立华电辽宁能源销售有限公司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临2022-056号《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为:

全资设立售电公司有利于适应当前电力体制改革快速推进的新形势,加强市场电量份额争取,提高专业化管理水平,提升上市公司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华电辽宁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二)同意《关于变更公司部分董事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李亚光由于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工作需要,推荐宋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

(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为:

本次董事候选人提名、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及市场禁入。同意提名宋伟为董事候选人,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上午10点30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临2022-057号《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日

董事候选人简历:

宋伟,男,1963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曾先后任山东邹县发电厂副厂长、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发展处处长、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兼投资发展部主任、华电山西能源有限公司党组书记、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国华电集团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金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56号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设立公司名称:华电辽宁能源销售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 投资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尚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手续,能否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因受到宏观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导致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华电辽宁能源销售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全资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成立华电辽宁能源销售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电辽宁能源销售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拟注册地址: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创新二路39-1号606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电力、电量销售;配电网开发运营;多能源供应与解决方案;用能咨询服务;需求侧响应等;热(冷)力生产、供应、销售;分布式光伏、综合能源服务、节能、环保、可再生能源综合信息咨询、开发、技术服务;电动车充电服务及充电桩设施安装、管理;合同能源管理;电力抄表装置、负荷控制装置的设计、安装、维修;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碳排放交易(以最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股东及出资方式: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持有100%股权。

上述基本信息,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可以为发电企业实施合理的中长期交易策略和现货交易策略提供通道,进一步管控风险、稳定收益,增强长期竞争能力和发展能力,有利于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设立子公司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投资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标的公司目前尚未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手续,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关注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金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58号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1月24日(星期四) 下午14:00-15: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2年11月17日(星期四) 至11月23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qb600396@126.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10月28日发布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11月24日下午14:00-15:00举行2022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1月24日 下午 14:00-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毕诗方

总经理:李瑞光

董事会秘书:刘维成

财务总监:薛振菊

独立董事:赵清野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11月24日下午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11月17日(星期四) 至11月23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zqb600396@126.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马佳

电话:024-83996040

邮箱:jia-ma@chd.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金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7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1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1月25日 10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1月25日

至2022年11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刊登在2022年11月10日出版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和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原件;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委托书、股票账户原件和出席人身份证;股东代理人持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代理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2年11月21日一2022年11月22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异地股东可于2022年11月25日前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三)登记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183号泰宸商务大厦B座23层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六、其他事项

(一) 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办法

联系人:马佳

联系电话:024-83996040

传真:024-83996039

邮编:110006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1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