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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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2-1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市公司名称: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金开新能

股票代码:600821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用技术集团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2区1号楼2801,2901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2区1号楼2801,2901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增加(因认购非公开发行股份导致持有的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九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金开新能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金开新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之特定含义如下: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简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的良好预期及长期发展支持,通用技术集团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100,000,000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股份增减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10号)的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了460,906,950股新股。2022年10月28日,通用技术国际与公司签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认购本次发行股份100,000,000股。

二、认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通用技术集团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二)认购数量、认购价格及认购方式

1、认购数量

乙方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100,000,000股。

2、认购价格

每股价格为人民币5.85元。(定价依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2年10月18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5.33元/股。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价格优先、金额优先和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认购对象并进行配售。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以全部有效申购的投资者的报价为依据,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5.85元/股。)

3、认购款总金额

乙方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金额总计人民币585,000,000.00元。

4、支付方式

收到《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下称“《缴款通知》”)后,乙方应按照《缴款通知》载明的支付金额与支付时间向指定的缴款专用账户支付认购款项。

5、限售期

乙方承诺所认购的由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自金开新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6个月。

(三)协议生效、有效期及终止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协议的有效期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3、出现以下情形时本协议终止,双方均不负法律责任。

(1)本协议约定的甲乙双方之义务履行完毕;

(2)本协议约定之有效期届满;

(3)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因素。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00,000,000股,占总股本比例为5.01%,公司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具体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中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最终股份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自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六个月。除前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质押、冻结等。

五、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在任何争议或潜在纠纷。

六、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年及一期内未与上市公司之间发生重大交易。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若与上市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程序,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以保障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交易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无其他通过证券交易所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

2、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本企业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用技术集团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康虎彪

2022年11月9日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用技术集团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康虎彪

2022年11月9日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2-105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

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份所致。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总股本为1,536,356,503股,公司控股股东天津金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开企管”)及其一致行动人天津津诚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津津诚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津诚二号”)、天津津融国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融国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10,698,980股,占公司总股本20.22%(其中金开企管持有189,078,638股,占比12.31%,津诚二号持有66,702,186股,占比4.34%,津融国信持有54,918,156股,占比3.57%),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开金融”)持有公司股份134,118,015股,占公司总股本8.73%;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总股本为1,997,263,453股,公司控股股东金开企管及其一致行动人津诚二号、津融国信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仍为310,698,980股,合计持股比例为15.56%,国开金融持有的公司股份仍为134,118,015股,持股比例为6.72%,被动稀释比例超过1%。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因非公开发行股份导致公司总股本由1,536,356,503股增至1,997,263,453股,公司控股股东金开企管及其一致行动人津诚二号、津融国信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仍为310,698,980股,被动稀释比例为4.66%;持股5%以上股东国开金融持有的公司股份仍为134,118,015股,被动稀释比例为2.01%。

现将其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天津金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澳洲路6262号查验库办公区202室(天津东疆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自贸区分公司托管第4890号)

权益变动性质:因非公开发行股份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0层

权益变动性质:因非公开发行股份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三:天津津诚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津津诚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金昌道637号宝正大厦12层1202B-04

权益变动性质:因非公开发行股份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四:天津津融国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新华路3678号宝风大厦(新金融大厦)滨海基金小镇-20层-R8房间(天津融信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托管第0026号)

权益变动性质:因非公开发行股份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二)本次权益变动原因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910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460,906,950股新股,公司正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登记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人民币普通股)将由1,536,356,503股增至1,997,263,453股。

因公司控股股东金开企管及其一致行动人津诚二号、津融国信及持股5%以上股东国开金融不是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认购对象,在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公司总股本增加进而导致上述主体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系由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所致,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为被动稀释,不涉及要约收购,对公司治理不会产生实质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本公司将根据股东后续持股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