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理销售机构并开通
定投业务的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协商一致,国泰君安自2022年11月10日起(含)开始代理销售以下列表中的基金,并同步开通下列基金份额在国泰君安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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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务办理
自2022年11月10日起(含)投资者可通过国泰君安办理上述基金相关份额的开户、申购、赎回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上述基金份额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均为10元,无级差。
三、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公司网站:www.gtja.com
2、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808
公司网址:www.dfham.com
四、 重要提示
1、代理销售机构的具体营业网点、业务办理具体时间、业务办理方式及流程、基金的最低购买金额及交易级差等,请投资者遵循代理销售机构的规定。
2、关于上述基金具体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销售机构所有。
3、关于上述基金开放或暂停办理申购、赎回、限制大额申购等业务的具体情况请投资者以本公司最新业务公告为准。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最新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0日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调整申购及赎回数额限制的公告
一、相关业务说明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协商一致,自2022年11月11日(含)起降低部分基金在工商银行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交易级差、单笔最低赎回份额及最低份额余额限制,具体基金列表及调整后的申购及赎回数额限制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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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88
公司网站:www.icbc.com.cn
2、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920-0808
公司网站:www.dfham.com
三、风险提示:
1、代理销售机构的具体营业网点、业务办理方式及流程等,请投资者遵循代理销售机构的规定。
2、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最新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0日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上海联泰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为代理销售机构并开通定投业务的
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泰基金)协商一致,联泰基金自2022年11月11日起(含)开始代理销售下列基金相关份额,并同步开通除东方红货币市场基金B类份额外的其余基金相关份额在联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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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务办理
自2022年11月11日起(含),投资者可通过联泰基金办理上述基金相关份额的开户、申购、赎回业务,及除东方红货币市场基金B类份额外其他基金份额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定投起点金额为10元,无级差。
三、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118-1188
公司网站:www.66liantai.com
2、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808
公司网址:www.dfham.com
四、 重要提示
1、代理销售机构的具体营业网点、业务办理具体时间、业务办理方式及流程、基金的最低购买金额及交易级差等,请投资者遵循代理销售机构的规定。
2、关于相关基金的具体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销售机构所有。
3、关于相关基金开放或暂停办理申购、赎回、限制大额申购等业务的具体情况请投资者以本公司最新业务公告为准。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最新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0日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调整申购及
赎回数额限制的公告
为更好地向投资者提供服务,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2年11月11日起(含),调整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单笔最低赎回份额及最低份额余额限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基金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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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示此次不涉及调整。
二、相关规则
1、各销售机构设置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单笔最低赎回份额及单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额不得低于本公司设定的上述值,但可以等于或高于上述值。
2、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本公司直销中心及网上交易系统)投资上述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仍为10元(含申购费),单笔最低赎回份额仍为1份,同时单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额仍为1份。
3、投资者通过各代销机构办理上述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的,须遵循各代销机构所设定的相关限制。
三、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向本公司咨询有关情况:
1、客服电话:400-920-0808
2、公司网站:www.dfham.com
四、其他相关事项
1、本次调整方案所涉及的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将在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时进行相应调整。
2、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最新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