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86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对于涉及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股东表决采取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1月9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1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9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园3号楼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顾伟 先生
6、会议的通知:公司分别2022年10月25日、26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载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76)、《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公告编号:2022-085)。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0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470,288,4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8.0832%。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156,888,0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9.965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4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13,400,3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8.117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4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7,123,5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702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7,123,4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7025%。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现场或远程方式列席会议;金杜律师事务所卢冠廷律师、杨博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顾伟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467,244,5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930%;反对3,043,8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0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4,079,7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7777%;反对3,043,8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22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2选举徐腊平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469,286,65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319%;反对1,001,7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6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121,8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3067%;反对1,001,7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9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3选举孙慧荣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469,278,85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313%;反对1,009,5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6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114,0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2780%;反对1,009,5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2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4 选举欧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469,492,85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459%;反对795,5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5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328,0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670%;反对795,5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3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5 选举李新威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469,278,85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313%;反对1,009,5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6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114,0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2780%;反对1,009,5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2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6 选举田培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469,286,65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319%;反对1,001,7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6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121,8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3067%;反对1,001,7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9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范鸣春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469,810,1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675%;反对478,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3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645,2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366%;反对47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6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2选举傅冠强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469,796,7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666%;反对491,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3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631,8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872%;反对491,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1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3选举张增荣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463,426,2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5333%;反对6,862,19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46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261,4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7003%;反对6,862,1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29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选举陈高飞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468,973,25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106%;反对1,315,1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8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808,4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1513%;反对1,315,1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84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02选举丁莎莎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469,703,05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602%;反对585,3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3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538,2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419%;反对585,3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5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69,690,9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4%;反对59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526,0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971%;反对597,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0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44,056,80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2159%;反对25,836,3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7572%;弃权395,27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26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9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886%;反对25,836,3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2540%;弃权395,27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573%。
该议案需特别决议,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44,258,95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2296%;反对26,029,4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77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94,1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339%;反对26,029,4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96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开展2022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69,690,9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594%;反对597,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4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526,0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971%;反对597,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0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66,842,5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656%;反对3,445,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23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677,6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2956%;反对3,445,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70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瑕疵外,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87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11月4日上午9:30在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园3号楼会议室召开公司第二届工会委员会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会议认真讨论与审议,选举胡珺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三年,同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日
附件:胡珺女士简历
胡珺,女,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2007年5月至今任职于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总裁秘书,兼任深圳市兆驰数码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监事、江西兆驰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截止本公告日,胡珺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