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61 证券简称:昂立教育 编号:临2022-072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结果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终审判决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交大教育(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大教育集团”)为被上诉人一(原审被告);公司为被上诉人三(原审第三人);交大教育集团原全资子公司昆山新南洋教育发展有限公司举办的学校昆山新昆洋学校(以下简称“昆山学校”)为被上诉人二(原审被告)。交大教育集团已出售昆山新南洋教育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并于2021年4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其已不再是交大教育集团全资子公司。
● 涉案的金额:20,288,086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民事判决书》[(2022)沪01民终9081号],驳回上诉人上海雏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原审原告,以下简称“雏阳公司”)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本次诉讼案件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产生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17年11月,雏阳公司与交大教育集团、昆山学校分别签订合作协议。2020年8月,雏阳公司与交大教育集团、昆山学校就合作事宜签订了一份《备忘录》。雏阳公司就与昆山学校的合作协议纠纷,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主张撤销该《备忘录》并要求解除相应的合作协议,同时要求原审被告及原审第三人共同赔偿其损失合计金额20,288,086元。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7月1日正式立案。
2022年4月13日,公司收到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民事判决书》[(2021)沪0104民初17498号],雏阳公司全部诉讼请求均被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驳回。
2022年8月,公司收到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通知,雏阳公司不服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提起二审上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5)。
二、本次诉讼案件的二审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2022)沪01民终9081号],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43,240元,由上诉人雏阳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民事判决书》[(2022)沪01民终9081号],驳回雏阳公司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本次诉讼案件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产生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2)沪01民终9081号]。
以上事项,特此公告。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