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2-106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发行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 发行数量:460,906,950股
● 发行价格:人民币 5.85元/股
● 预计上市时间: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的股份登记手续已于2022年11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限售期满后的次一交易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 资产过户情况:发行对象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1)2022年2月1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审阅〈关于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议案。
(2)2022年3月18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3)2022年4月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用途进行调整,调减“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120MW集中式渔光互补光伏项目”,改为以自筹资金建设,募集资金总额相应由“不超过399,432.10万元”调减为“不超过326,131.10万元”;董事会同步审议了《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议案。本次董事会对于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方案及相关文件的调整系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做出,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1)2022年5月16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
(2)2022年8月8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3)2022年8月25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10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60,906,950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发行数量:460,906,950 股
3、发行价格:5.85元/股
4、募集资金总额:2,696,305,657.50元
5、发行费用:23,898,422.19元(不含税)
6、募集资金净额:2,672,407,235.31元
7、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证券”)
(三)募集资金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2022年10月28日,毕马威会计师对认购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申购资金验证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201577号)。截至2022年10月25日,本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发行对象缴付的认购资金总计人民币2,696,305,657.50元已缴入中信建投证券指定的账户。
2022年10月26日,中信建投证券向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划转了认股款。2022年10月28日,毕马威会计师出具了《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201575号)。截至2022年10月26日,本次发行中公司已发行股票计460,906,950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5.8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96,305,657.5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23,898,422.19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672,407,235.31元;其中计入实收资本(股本)460,906,950.00元,计入资本公积2,211,500,285.31??元。公司实际收到扣除保荐承销费用22,174,139.60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金额2,674,131,517.90元,已于2022年10月26日存入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市分行的12000100000000000111银行账户。
2、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的股份登记手续已于 2022 年11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普通股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五)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和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联席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金额、发行股份限售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发行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严格按照《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相关要求执行。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情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不包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上述机构及人员控制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本次发行对象的确定及定价符合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发行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范围核查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并发表了意见。
2、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律师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认为:
公司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的内部批准和授权,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具备实施的法定条件;公司为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制作和签署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合法有效;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股数、股款缴付、验资过程及募集资金总额等事项符合金开新能股东大会决议、中国证监会核准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结果公平、公正。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460,906,950股,发行价格为5.8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2,696,305,657.50元;发行对象总数为11名,最终配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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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对象情况
1、通用技术集团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通用技术集团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2区1号楼2801,2901
法定代表人:康虎彪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MABLJWLW2F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对外承包工程;工程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招投标代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咨询策划服务;环保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新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中意资产-卓越枫叶32号资产管理产品
企业名称: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中兴路10号(凉水河村南)煌潮院内一号楼B230-1
法定代表人:赵雪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7169867X5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人民币、外币资金;管理运用自有人民币、外币资金;开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国务院其他部门批准的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3、深圳市融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融投通达富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名称:深圳市融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孟庆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9FK05F
成立日期:2016-03-29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
4、海南共裕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裕盛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名称:海南共裕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海棠湾区亚太金融小镇南11号楼11区21-11-39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三亚聚盟投资有限公司、海南鼎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A96AYJ5J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5、北京景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星富胜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名称:北京景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金元大街1号北京基金小镇大厦C座176
法定代表人:孙海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1MA01MFF20D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
企业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25909986U
注册资本:482,725.6868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人民币特种股票、人民币普通股票、境外发行股票,境内外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经纪业务;二、人民币普通股票、人民币特种股票、境外发行股票,境内外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自营业务;三、人民币普通股票、人民币特种股票、境外发行股票,境内外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承销业务;四、基金的发起和管理;五、企业重组、收购与合并顾问;六、项目融资顾问;七、投资顾问及其他顾问业务;八、外汇买卖;九、境外企业、境内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资产管理;十、同业拆借;十一、客户资产管理;十二、网上证券委托业务;十三、融资融券业务;十四、代销金融产品;十五、证券投资基金代销;十六、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十七、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十八、股票期权做市业务;十九、经金融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李伟
住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4-4-404
身份证号:1201021984****4414
8、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22L-CT001沪
企业名称: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2801、2803A、2804室,29-33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0928436A
注册资本:1,003,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个人定期死亡保险、个人两全寿险、个人终身寿险、个人年金保险、个人短期健康保险、个人长期健康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团体定期寿险、团体终身保险、团体年金保险、团体短期健康保险、上述保险业务的再保险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370号2、3、4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36249781Y
注册资本:4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证券业务(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承销与保荐;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10、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3号院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336940653
注册资本:23,8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基金募集;(二)基金销售;(三)资产管理;(四)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五)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7433812A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发行对象与公司关联关系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不包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上述机构及人员控制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经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核查,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发行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10名股东变化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截至2022年10月20日),公司前十大股东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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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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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发行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非公开发行不存在其他股东通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情形,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增加460,906,950股限售流通股,具体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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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增加460,906,950股限售流通股,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业务、资产和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战略目标,项目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化。随着募投项目陆续建成投产,公司将进一步提升主营业务中光伏电站的运营规模,提升市场占有率,有利于增强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净资产规模将进一步增加,财务结构更趋合理,盈利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有利于增强公司资产结构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
(三)对公司章程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和注册资本将发生变化。公司将根据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除此之外,暂无其他调整计划。
(四)对公司股东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份总数为1,536,356,503股,天津金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开企管”)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权比例为20.22%,金开企管为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市国资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完成之后,金开企管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权比例为15.56%,金开企管仍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市国资委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股权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
(五)对公司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尚无对高管人员结构进行调整的计划,也暂无因本次发行而拟对公司高管人员进行调整的计划。
若公司未来拟调整高管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未来整体战略方向,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较为良好。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主营业务中光伏电站的运营规模进一步扩大,提升市场占有率。
(七)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净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资产负债率也将下降,自有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将得到增强,从而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有效降低财务风险,提高公司偿债能力,也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八)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有一定幅度的增长,虽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但由于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不能立即产生效益,在此期间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存在下降的风险。但从长期来看,本次募投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随着项目陆续建成投产以及效益的实现,公司销售收入和利润水平将有大幅提高,从而有助于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提高盈利能力。
(九)对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将会大幅增加。募集资金开始投入募投项目后,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将大幅增加。随着募投项目陆续建成投产以及效益的实现,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将会逐年体现,从而进一步改善公司的现金流状况。
(十)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独立经营,不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均不会发生变化,也不会因此新增关联交易或形成新的同业竞争。
(十一)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公司的资金使用和对外担保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授权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违规占用资金、资产或违规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形。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不会因此产生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违规占用公司资金、资产或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形。
(十二)对负债结构的影响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现有业务拓展,不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产总额及净资产将相应增加,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保持合理的水平,从而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稳健的财务基础,公司不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六、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出具专业意见的中介机构情况
(一)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E座9层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保荐代表人:董克念、元德江
项目协办人:孟婧
项目组成员:王宝生、李良
联系电话:010-65608451
传真:010-65608451
(二)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9号1-9层
法定代表人:孙孝坤
保荐代表人:周涛、马磊
项目协办人:袁清华
项目组成员:仵沛志、王相栋、戴海瑶、俞盛琳、沈小力、石建光、汪志鸿、韦蕴纯、姚雪妮
联系电话:010-88300198
传真:010-88300793
(三)联席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F1201-F1210、F1211B-F1215A、F1231-F1232单元、15层F1519-F1521、F1523-F1531单元
法定代表人:陈安
联系人员:于航
联系电话:010-58328082
传真:010-58328964
(四)联席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4室
法定代表人:张剑
联系人员:李帆、张腾霄
联系电话:152 0118 3520
传真:010-88085256
(五)联席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24层
法定代表人:崔洪军
联系人员:余佳骏
联系电话:186 2137 4986
传真:021-23153500
(六)联席主承销商: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法定代表人:安志勇
联系人员:陈慧君
联系电话:010-88016570
传真:010-68104173
(七)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北京) 事务所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38 号泰康金融大厦 9 层
负责人:刘继
经办律师:张冉、李聪
联系电话:010-65890699
传真:010-65176800
(八)审计机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负责人:邹俊
签字注册会计师:付强、张欣华
联系电话:010-86085000
传真:010-85185111
(九)验资机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负责人:邹俊
签字注册会计师:付强、张欣华
联系电话:010-86085000
传真:010-85185111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1日